城牆根下違停貨車裝著58個液化氣罐

城墙根下违停货车装着58个液化气罐

23日,西安碑林交警在朱雀門裡順城巷向東200米的城牆下,查處一輛裝有58個液化氣罐的廂式貨車。 張子卿 本報記者 李佳攝

城墙根下违停货车装着58个液化气罐

交警現場查獲58個液化氣罐

最近,西安碑林交警發現,朱雀門裡順城巷向東200米的城牆下,常會出現一輛違停的廂式貨車。交警多次對其貼罰單以示警告,但往往頭一天才貼過罰單,第二天車子又停在這裡,車主似乎並不在乎交警的處罰。11月23日交警接到12345市民服務熱線平臺舉報信息,稱這輛廂式貨車車廂內存放有大量液化氣罐,每天在此避開執法部門,輸送分發液化氣,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舉報:違停廂式貨車 是個“移動氣站”

這一舉報信息引起交警碑林大隊高度重視,立即派交警聯繫舉報人,詳細瞭解具體情況。舉報人告訴交警:“這輛車每天晚上都在這裡違停。其實車上滿滿的都是液化氣罐,每天晚上趁著夜色做換氣罐的生意。等交警下班後,貨主就會前來打開車門,不時會有附近的小餐館來這裡換氣。”如此看來,這輛違停的廂式貨車儼然就是一個“移動氣站”。

23日17時20分,來到現場的交警發現,這輛廂式貨車門窗緊鎖,交警在現場蹲守了幾個小時,始終未見有人前來。於是,交警又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信息,電話通知其到場配合處置,但當事人一直不願露面。對此,碑林交警一方面安排警力在周邊商戶、居民小區走訪詢問,同時聯繫大型平板拖車協助處置。

現場:車裡裝著58個滿滿的液化氣罐

昨天下午,參與現場處置的交警碑林大隊一中隊交警許鵬輝向記者還原了當時的情景:“當天晚上7點多,在看到我們聯繫的大型平板拖車到達後,一名自稱搬運工的男子來到現場,在我們的耐心開導下,他最終拿出鑰匙打開車廂後門。雖然我們對其中存放液化氣罐已有心理準備,但當時的場景仍讓所有人感到後怕——58個滿滿的液化氣罐,一個挨一個沒有任何保護措施地放在車廂裡,其中5個還是一人高的大型氣罐!”

交警當場要求該男子儘快聯繫車輛駕駛人、所有人及貨主立即趕到現場配合處置。最終違停的這輛廂式貨車被交警部門暫扣,並拖移至執法停車場。車上的液化氣罐也被安全轉運。

經交警部門對該車輛仔細檢查,發現其還存在脫審等違法情況,將根據相關法律予以處罰。同時,針對其違法存放、運輸液化氣罐的情況,將移交交通運輸部門作另案處理。

提醒:“以車代庫”存隱患

交警告訴記者,根據西安市有關規定,三環以內禁止儲存、銷售液化氣。一些狡猾的商販為逃避打擊,變固定為流動,將所謂的“氣站”直接放在車輛上,從而帶來更大的安全隱患。對此,他們將聯合有關部門予以嚴厲查處和打擊。

記者瞭解到,早在2012年,西安市政府就印發了《西安市城市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規定,在公共場所嚴禁使用液化氣鋼瓶。

同時,國家應急管理部也曾出臺相關規定,嚴禁液化石油氣運輸車輛高速行駛和在公共場所、居民社區、人員及車輛密集路段、重要建築物附近停留。而類似這樣的“以車代庫”行為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液化氣罐極易在高溫暴曬和撞擊等情況下發生意外。有關專家曾進行過科學計算,液化氣爆炸非常危險,1公斤的液化氣相當於10公斤TNT炸藥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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