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起事故,我的幾個觀點:1、事故中,兩方有責任,孩子闖紅燈橫跑過人行橫道,闖紅燈,責任最大;第二,道路右側也是行車道,旁邊這些出租車違規在行車道內停車,影響了駕駛者的視線和孩子的視線;2、很多人說司機有責任,過人行橫道應該減速、應該觀察,但是,請注意一點,此時處於綠燈,道路權在司機這裡,而不

關於這起事故,我的幾個觀點:1、事故中,兩方有責任,孩子闖紅燈橫跑過人行橫道,闖紅燈,責任最大;第二,道路右側也是行車道,旁邊這些出租車違規在行車道內停車,影響了駕駛者的視線和孩子的視線;2、很多人說司機有責任,過人行橫道應該減速、應該觀察,但是,請注意一點,此時處於綠燈,道路權在司機這裡,而不是孩子和違規停車的出租車;3、還有人說駕車者速度快,駕車者從撞擊、踩剎車到停穩,大概2秒多一點,車前進了5米-10米,大概車速是20-30公里。一般情況下,行車記錄儀的速度快於實際車速;4、關於人行橫道減速這個說法,沒有紅綠燈的路口,人行橫道減速,這個沒問題;有紅綠燈的路口,單車道、雙車道到、三車道、四車道......在北京還有大把的八車道的路口,交通規則中,有沒有明確說明,在這些紅綠燈路口,綠燈情況下,分別減速到多少?總不能一句減速,減速1公里算不算?減5公里還是10公里還是減到5公里通過?我們到北京大街上,從長安街到前門大街,再到各個主要行車大街,現場看看,在正常行車下,有哪輛車經過十字路口的人行橫道會踩一腳剎車?這次事故的教訓,應該是讓每一個家長教育孩子:紅燈停、綠燈行,先看左,後看右,安全過馬路。而不是以後所有車過人行橫道,一律把車停下來,推過去!路權!路權!路權!如果這次事故,是旁邊突然竄出來一輛轎車,會是誰的責任呢?!不要因為心疼孩子,就忽視了事故的本質!30多歲的人應該還記得,10多年前,我國曾經推行過一段時間行人亂過馬路,撞死白撞的規則。說實話,那段時間,雖然我還不會開車,但是,所有人都知道,過馬路是要遵守交通規則的。而現在,有人衝上了封閉的環路,被撞了都是司機的責任……能說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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