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贊成安樂死,因為可以節約醫療資源並減輕病人的痛苦,你怎麼看?




看透了人情冷暖,見慣了生死離別。明白了人固有一死,尤其是一些絕症患者在備受肉體上的痛苦折磨,心裡的絕望,精神上的摧殘和高額的花費,更願意選擇有尊嚴的安然離世。


從醫療的角度來看,安樂死可以減輕病人家屬的負擔,同時可以減輕病人的痛苦,選擇安樂死是一種對人性的最大關愛。與其痛的要死。像一個木偶一樣被人翻來翻去渾身插滿了管子。沒有一點生活質量活著有什麼意義。更何況現在的醫療費用太貴了,就是普普通通很常見的感冒發燒到醫院至少千八塊,要是真的有個大病,一般家庭根本看不起,全家人都得放下工作全程監護陪伴,對於貧困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如果是絕症不僅病人飽受病痛折磨還連累家人人財兩空,身心俱疲,不如開明一些選擇安樂死一了百了。


在中國病人是醫院的客戶,賺錢是醫院的宗旨,大病患者成了醫院創收發獎金的大客戶。醫院最大的收入來自於過度治療。一個病人一旦患了絕症,無論去哪個醫院套路基本一致,手術放療化療……

在國外對於絕症患者是不主張過度治療的,他們不以延長生存時間為原則,而是儘量提高病人活著的生活質量。

對於絕症患者來說最痛的莫過於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錢花了人走了!隨著人們觀念的開化,安樂死可以提上日程。尊重大多數人的意志!根據各自情況的不同。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允許安樂死的合法性。


居士恆光火炎焱燚


就本人而言,我贊同安樂死。

目前,全球只有荷蘭、比利時、瑞士等國家立法允許安樂死,法國、德國、西班牙、瑞典、挪威、丹麥等國家允許“被動”安樂死,只准終止為延續個人生命而治療的做法,我國法律禁止安樂死。

有關安樂死,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問題,社會問題,倫理道德問題,以及健康、生命、道義問題,我不是法律專家,也不是社會學專家,我只是以一名醫務人員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這個問答有人說:“反對安樂死的基本都是醫療機構,因為在中國,醫療機構最大的收入來自於過度治療。”對於這樣的的說法,我覺得很無知,很可笑。

2017年,在全國兩會上,兩會代表崔佳提交了一份推進安樂死的議案,而他恰恰就是一名醫務工作者——溫州醫科大學校長,崔代表也曾經帶領團隊做過一次社會調查,其中,醫務人員對安樂死的支持率高達95%。

以“救死扶傷”為己任的生命守護神,醫務人員,為什麼有這麼多人贊同安樂死呢?

唯一的解釋只有,見慣了生死離別的醫務人員,在“備受痛苦的折磨、絕望、精神飽受摧殘”與“維護生命的尊嚴”之間,醫務人員更願意選擇,有尊嚴的安然離世。

的確,從醫療的角度來看,安樂死可以減輕病人的痛苦,節約本已緊張的醫療資源,使節省下來的醫療資源用在其他病人身上,但,這不是我支持安樂死的唯一理由。

麻醉科醫生也會經常參加搶救危重病人,每當看見那些終末期的病人,全身插滿了管子(有氣管插管,胃管,導尿管,胸部腹部等傷口引流管,動脈穿刺測壓管,深靜脈穿刺管,外周靜脈輸液管,等等等等),在呼吸機活塞驅動氣體出入病人體內簡單、機械、重複的聲音中、在心電監護儀心臟的搏動聲以及各種檢測指標的閃爍中,病人的生命毫無尊嚴、痛苦的延續著...每當這個時候,我有時候就在想,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知名作家瓊瑤因為自己的丈夫,在尊嚴死與安樂死的的問題與兒女發生激烈的衝突,“沒有靈魂的肉體”與“有尊嚴的離開”拷問著人們,瓊瑤不想自己的丈夫這麼痛苦的活著,只想讓他有尊嚴的離開。

有關“安樂死”這個話題,今後仍然會一直引起人們的關注,討論,將永遠是一個飽受爭議的話題,但,如果我本人真的有這麼一天,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有尊嚴的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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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超人鋼鐵俠


就我本人而言,我也會選擇安樂死。

我非常贊同瓊瑤和她丈夫的選擇,但受到社會傳統觀念的影響,他們最後還是沒做到,但我覺得這次事件也是一次社會的進步,讓大家開始討論安樂死和無管子的去另一個世界。

可能是看多了醫院裡的生生死死,本來覺得人就是這個世界的匆匆過客,來的匆忙,走的時候沒有痛苦才是最好的選擇。

其實,沒有這麼發達的現代醫療技術之前,如果沒有插管,沒有監護儀,這部分人本來就應該安靜的離去。

但現代的醫療技術,氣管插管,呼吸機,全靜脈營養,讓本來想安安靜靜回家的人繼續再折騰。雖然軀體在這個世界多停留一會兒,但他們滿身的管子能舒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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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珠華大夫


我是一名肝癌患者,這兩天已經痛得生不如死,明知治不好,但家人仍然盡全力在醫院搶救,這幾年為我治病家徒四壁不說,但也是心力交瘁,負債累累。我上有雙親老人,下有未成年的二個兒子,一人得病,全家無論從精神上,經濟上,等等方面都陷入了無止境折磨,說心裡話,我真的想過很多種方式自殺,為了親人但總顧前想後,此段話,是我正躺在病床上寫的,在此我真心希望國家給予重視,儘快把安樂死合法化,讓全國絕症患者少受折磨走得安詳有尊嚴同時還可以減輕國家和家人各種壓力和負擔。



手機用戶701765492天


我姥姥臨終前,整個胸口都是陰影,是滿的,九十歲的人感染髮燒39度,已經深度昏迷,肉體承受痛苦,就是等死。

我父母50多沒主意,我自小和姥姥好,想找大夫要安樂死,讓老人走的安詳些,大夫也同意,但是他說現在人用安樂死管的嚴,批下來最快一週,最慢半個月——我艹

老人最後打了強心劑,腎上腺素或者營養液,維持第二天晚上走的,期間昏迷中只有哼哼唧唧的,看著就異常難受,艱辛,整個不到48小時內,死的非常痛苦,患者在痛苦面前絲毫沒有尊嚴。

這就是我知道的,親身經歷的,感覺很不好

這期間還有事情發生,我姨姥家,也就是我姥姥的妹妹,她哭著喊著要搶救,說我們不孝,不捨得花錢……我就不解釋了,關鍵是大夫都不建議給用藥了,說是沒有搶救指標,最後在我姨姥脅迫下,大夫給打了強心劑一類的藥,回頭大夫對我說,打了這針,12小時人肯定是走不了了,先別聯繫殯葬車了。然後,我姥姥在極度痛苦下度過了24小時以上的痛苦時間。

期間我姨姥還要鬧,我氣得懟了她一句:“等你要走那天,我掏腰包給你打強心劑,讓你想走走不了。”

那老太太的嘴這才老實下來,看來這人也不是不懂道理麼!!

有些人就是藉著由頭表現一下,她只顧自己發洩,表達一下態度,沒什麼不對,但誰能想象我親姥姥那時被延長的時間內有多痛苦嗎?

我個人十分建議合理批准安樂死,讓人在病痛絕症面前死的有尊嚴,沒什麼不好的。


九門提鞋


我不贊成安樂死!

因為危重病人在彌留之際不想死的人非常之多,甚至,也包括我自己。如果國家實行安樂死並行成了法律法規,這將對一部分人來說卻是人生的一次劫難和滅頂之災。會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機,甚至,鑽了法律的空子,譬如:

一、圖財害命的丈夫或妻子;

二、不孝子女為怕花錢,不給老人醫治;

三、為霸佔死者的家產而不擇手段強迫病人寫遺囑而殺人門口。

依我看,在中國目前的社會背景下,尤其,患者家屬素質非常低下等情況下,圖財害命的大有人在。加之中國人的文明程度低下,尊老愛幼的思想不夠成熟。因此,從國家到每個家庭,均達不到實現安樂死的水平,因此,我建議國家:暫不實行安樂死!


劉年14


我可以說說歐洲安樂死的情況。我也支持安樂死。

我一個法國同事前一陣請假,說是幫助父親安樂死。

他的父親得了絕症,老人自己決定停止治療。他想有尊嚴地走,但是自己無能為力。因為法國的法律不支持安樂死。於是我同事決定幫助父親有尊嚴地離開這個世界。

同事先邀請親朋好友來父親家,和父親做最後的告別。

告別後他帶著父親去了瑞士。他們先由事先約好的醫生檢查父親的身體,證明父親確實是有絕症,沒有治癒的可能了。然後是見心理醫生,證明老人心理健康,神智清醒,能自己做決定。最後是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老人走的一切過程都是由專業機構安排的,全程有錄像監控。以便日後有糾紛的時候查詢。

送走父親,我同事給父親辦了一個簡單的葬禮。葬禮上放了老人離開的錄像。老人是聽著自己喜歡的交響樂,一手拉著兒子,一手攥著鎮定劑自動輸液器開關,安詳地離開的。

聽了這個故事,您是不是也贊同安樂死呢?


登錄法國


我是醫生,我覺得安樂死沒有必要。因為在中國,病人和家屬有權停止治療,確切的說是醫生和醫院在沒有徵得病人和家屬同意的時候無權給予治療。想安樂死的人停止治療,只給緩解痛苦的就完事了,停止治療都不死,說明疾病並不重,也就不用安樂死了。很簡單,你就說沒錢了,不繳費了,醫院自然就把治療停了,因此說,醫院強迫治療是不存在的,病人和家屬完全有權有辦法選擇生與死。所以說,安樂死的問題無需討論,需要討論的是如何減免這些病人的費用,如何保護醫生,在治療這些病人的過程中,鎮痛鎮靜藥物過量不擔責任。


瓜爾佳放


首先,我贊成安樂死,但對於這一做法能否節約醫療資源並減輕病人的痛苦,並不很清楚,因為我非醫護人員也並未在鬼門關走過,現在的立場只能說是旁觀者。

今年年初,我老家的一個親戚,86歲高齡,中風,腿腳不便,在出門時不幸絆到石頭,摔暈在地,所幸被路過的鄰居看到,送進了醫院,但直至今日,仍在重症病房被看護著。親戚的三個兒子均事業有成,且孝敬父母,哪怕再難再苦,都不願意放棄母親。這份孝心無疑令人感動,但不知道能堅持多久呢?這樣說,可能有點冷血,但中國有多少家庭陷入了這樣的桎梏中。


我贊成安樂死,是因為我不想自己以後,在“求生無門,求死不得”時,自願放棄生命後,我的子女家人,因為這樣的孝心,而不願放棄我。


人都有求生的本能,很多人在選擇自殺時的前一刻後悔了,所以當一個病人,在承受常人無法理解的痛苦時,而選擇了安樂死,我們沒有權利用自己所謂的道德去捆綁別人的權利不是嗎?針又沒紮在你身上,你憑什麼說不疼。


你永遠無法想象,那不可承受的痛苦到底有多痛苦(好奇的可以百度一下各種癌症晚期患者的真實例證)。當一個人的生命接下來就完全由那種痛苦所包含,且他接下來的人生除了承受痛苦已經沒有任何意義的時候。


他選擇堅持,我絕對地支持。他若真的承受不住選擇放棄,我選擇尊重他的選擇。

不過至於安樂死是否應該合法化,我想應該要在滿足一定的前提下。最起碼現在以下問題都很難解決。


1、區分清患者是否同意

安樂死是需要患者本人同意的。但是這一條放在,瀕臨死亡,承受著常人無法忍受的患者身上可操作性就非常之強。

敢問,靠一臺機器維持生命的人,怎麼去同意?他甚至都不一定能聽懂你的話。還有那些承受巨大痛苦的,比如在許多人承受劇痛的時候也會喊一些“殺了我吧”之類的話,但是他不一定是真的想死。要區分病人是由衷的還是一時的,是相當困難的。

這些是我們很難確定的事,也不能否認一旦將安樂死“模糊地合法化“之後,這些都可以成為被安樂死的理由。

2、區分患者究竟為什麼同意

有一些患者同意安樂死,並不是因為他們不想要繼續延續生命。我們所聽到的許多案例,好多患病老人自殺的理由就是“不想給兒女太多負擔”,或者是經濟負擔不起,覺得活下去就是債務的單純累積。

之所以有這樣的事情,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我國社保醫保還不完善,這也是安樂死合法化需要面對的一個問題。

3、安樂死合法化之後給人民群眾造成對待生命的輕視的趨勢。

注意【輕視】和【趨勢】。

我們現在想一想,對於生命,其實社會絕大部分的態度是【不能放棄】。這個態度我不做評價,但是我們不能否認的是,法律具有一定的導向作用,當安樂死合法化之後,給人們的頭腦裡有增加一個選項,那就是【可以放棄】。這個選項並不是完全錯誤的,但是我們不可控的是,這個選項會造成的趨勢會走向哪。

舉個例子,如果後面有一隻老虎在追你,你也許會超越極限,因為你沒有退路。但是現在,安樂死就是一條退路擺在那裡,你還會努力抗爭病魔嗎?


這都是合法化之前就需要解決的問題,並且這些問題個人認為都是不可“模糊”的,都是要態度明確的。


健康悅分享


反對安樂死的基本都是醫療機構。因為在中國,醫療機構最大的收入來自於過度治療。

一個病人一旦患了絕症,無論去哪個醫療機構,套路都是一樣的。先手術,後放療,再化療,最後扔到中醫科喝中藥。

在國外醫療機構,對於絕症患者,不主張過度治療。他們不以延長生存時間為原則,而是儘量提高能夠生存的時候的生存質量。

中國有句古話,最慘的不是死,而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安樂死合法,給求死不能的人一個選擇的機會,這也是一種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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