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不容弄虛作假


“整改”不容弄虛作假

西安市第九汙水處理廠排汙口下游100米處溢流口每天近2萬噸汙水直排皂河



11月16日,生態環境部發布“回頭看”典型案例,通報了陝西省西安市氵 皂 河黑臭水體整治一蓋了之、截汙管道建設敷衍應對問題。事實上,一個時期以來,生態環境部已先後通報了多地存在的“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現象,足見這個問題的普遍性、頻發性與嚴重性。

環保督察揭開汙染的蓋子,旨在推動地方政府聞過即改、解決問題。但有的地方卻挖空心思、敷衍應付,甚至在督察組點名曝光後,依然消極應付、迴避遮掩,更有甚者,陽奉陰違,欺上瞞下,造成極壞的影響。眾目睽睽,豈能遁形!無疑,這些地方忽視了人民監督無處不在的強大力量,更忽視了黨中央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執政方略和堅定決心。同時,也暴露了有的領導幹部在履職盡責中的不擔當、不作為,說一套、做一套,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打折扣、搞變通,甚至自行其是、我行我素。面對問題,他們習慣於把口號喊得震天響,卻沒有真正去抓整改促落實,去橫下一條心解決問題,“雷聲大、雨點小”,試圖瞞天過海、矇混過關,這無疑是一種典型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

不僅如此,這種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待黨的工作和人民事業的不負責態度,也暴露了有的黨員幹部在處理發展和保護關係上的理念偏差,本身就是不講政治的表現。落實新發展理念,決不能停留在口頭上,而應成為發展的指揮棒、工作的指南針、行動的度量衡。一切不適應、不適合甚至違背新發展理念的行為都必須堅決摒棄。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增加了對“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不力,對職責範圍內的問題失察失責”行為作出處分的規定。對“造成較大損失或者重大損失的”,不但要給予處分,而且要從重或加重處分。紀律之劍高懸,就是倒逼各級領導幹部把新發展理念扛在肩上、落在實處。這也警示領導幹部,如果以“過關”心態來應付整改,不僅過不了關,還會自食其果。

落實整改不是小事。推而廣之,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對存在的問題,比如群眾反映屬實的問題,巡視巡察中發現的問題,民主生活會“紅臉出汗”指出的問題,上級明令要求解決的問題,等等,都要不折不扣地落實整改要求,這是民生所繫、責任所在、使命所至。必須把落實整改作為推動工作的抓手,把外在壓力自覺轉化為主動作為的內生動力,對問題不迴避、不遮掩、不護短、不怕醜,破除“過關”心態,在真抓真改上出實招、下功夫、見成效。(寒山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