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高度關注“村霸”現象背後的鄉村治理問題

需高度关注“村霸”现象背后的乡村治理问题

新華社北京11月21日電(記者楊紹功、鄭生竹)11月21日,《新華每日電訊》刊載題為《需高度關注“村霸”現象背後的鄉村治理問題》的評論。

名叫“翻身村”,村民卻飽受“村霸”欺壓;原支書名為“幸福”,卻讓不少村民深感不幸福。近日,新華社曝光江蘇省泰興市翻身村原村支書劉幸福亂佔農田建廠、侵佔集體財產、毆打恐嚇村民等問題,引發輿論關注。泰興市有關部門介入調查後,已有11名公職人員被立案審查調查,劉幸福本人也於日前接受紀律審查。

村幹部群體中混入“村霸”,並非孤例。輿論呼籲,在嚴打此類“村霸”的同時,基層黨委和政府還要嚴把鄉村幹部選拔關,避免誤用歹人、錯扶“村霸”。此外,還要掀掉“村霸”頭上的“保護傘”,切斷“村霸”與個別腐敗幹部之間的黑色利益鏈。

村幹部是村民的主心骨和當家人。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國家大政方針在基層落地,要靠村幹部積極作為。鄉鎮黨政部門對村幹部選舉負有重要責任,本應用能人卻錯用了歹人,本該扶持鄉賢卻讓“村霸”坐大,便是失察失職。

實事求是地說,選用鄉賢並非易事。當前,農村徵地拆遷、信訪維穩等矛盾糾紛不少,當村幹部成了一些人眼中的苦差事,村民參選積極性不高;有些地方成為“空心村”,難覓合適人選,只能退而求其次。面對這些情況,正確思路是採取各種方法培養、延請或外派德才兼備的村幹部,如果依賴有勢力、有手段的“狠人”治理基層,豈非飲鴆止渴?

在選人用人上,基層黨委和政府有相對的主動權。除了推薦有德行有能力的幹部,更要引導好、管理好乾部。如果沒有規矩意識,不及時給村幹部做“體檢”,不及時清除村幹部中這些變異為“村霸”的不法分子,就會放任他們在鄉村肆意妄為。這不僅損害農民群眾的利益,也會嚴重敗壞黨和政府的形象。

任用“狠人”,似乎一時可以緩解基層用人的燃眉之急,卻為基層治理留下無窮後患。現實中我們也看到,某些所謂“狠人”用狠招,似乎在化解基層矛盾時能起到“快刀斬亂麻”之效,但這些人往往手段不正當、目標不正義,並不能真正化解矛盾。實際上,“狠人”更容易因專斷無約束而利慾薰心。劉幸福正是在坐穩村幹部的位置後,利用手中權力橫行鄉里變成了“村霸”。值得注意的是,有個別上級黨政幹部與“村霸”不正當往來,為“村霸”撐起“保護傘”,堵塞了農民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對村民的“不幸福”視而不見,對村民的舉報粗暴對待,更讓“村霸”們有恃無恐。

今年以來,全國範圍內開展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各地公安機關已掃掉一批盤踞基層、橫行鄉里的“村霸”。黨中央強調,這項鬥爭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打擊“村霸”要堅持打早打小、除惡務盡,要與反腐敗鬥爭結合起來,掀掉“村霸”背後“保護傘”,對類似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力求上下合力形成對基層黑惡勢力嚴打的高壓態勢。

此外,基層黨委和政府更需高度關注“村霸”現象背後的鄉村治理體系問題。村幹部選用遭遇困難,村民自治無法有效落實,村幹部履職缺乏有效監督,才會讓“村霸”有機可乘。基層黨委和政府應在鄉村治理上進行積極探索,不斷破解這些深層次難題。只有不斷強化基層黨組織功能,不斷增強為民服務能力,不斷提高基層執政水平,推動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才能構建起有效的鄉村治理體系,根除“村霸”產生的土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