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收費11元問責31人”絕非小題大做

一筆11元的門診急診費,引發湖北赤壁市衛生系統治理亂收費“風暴”。日前,赤壁市紀委監委透露,小小一筆收費暴露出部分基層醫療單位長達7年的違規收費亂象。31名幹部被追責問責,赤壁市趙李橋鎮衛生院等11家基層醫療衛生單位被點名批評,追繳違規收費8萬餘元(11月19日中新網)。

一筆11元門診急診費,竟是違規亂收費,且在湖北赤壁市部分基層醫療單位收取長達7年之久。為此,當地衛生系統31名幹部被追責問責,受到行政警告、通報批評等嚴肅處分,應該說一點也不冤枉。筆者認為,“亂收費11元問責31人”絕非小題大做,對這種損害廣大群眾利益的醫療違規亂收費行為,就應該施以重拳予以懲治,才能讓醫療減負政策落到實處。

其實,早在2011年10月,赤壁市為了減輕基層群眾看病負擔,就出臺相關政策規定,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三費合併為“一般診療費”,收費標準為10元。然而,該市趙李橋鎮衛生院等11家基層醫療機構夜間執業時,在收取“一般診療費”的同時,仍另行收取了“門診急診費”,7年來共計違規收費85823元。可見,一項毫不起眼的門診亂收費,長年累月收取也是一筆數額巨大的費用,減輕群眾看病負擔僅在這一項上,就成了一句空話。

對這項違規的“門診急診費”,當地基層醫療機構應當知曉,但因為數額較小,看病群眾往往又不知情或不易察覺,在僥倖心理作用下,部分基層醫療機構便“揣著明白裝糊塗”,仍然堂而皇之地收取了。如果不是前不久一名看病群眾有疑問,拿著門診收費票據到市衛計局諮詢收費是否合規,恐怕這項違規的“門診急診費”還會一直收取下去。

如何懲治醫療違規亂收費行為,保護廣大群眾的合法利益,一方面,在相關醫療收費新政策出臺後,衛生及監督部門應該加大政策的宣傳力度,讓群眾及時瞭解新政策的內容,同時對醫療機構的收費項目開展專項檢查,並建立監督、檢查長效機制,堅決取締一些重複收費或不合理、不合規的收費項目,還要防止醫療機構巧立名目變相違規亂收費;另一方面,衛生主管部門要進一步規範醫療服務項目收費,從價格公示、違規清理、建章立制等方面對醫療服務收費作出明確要求,並要求醫療機構在明顯位置公佈收費項目的價目表,讓群眾對收費項目和價格一目瞭然,亂收費項目就很難“矇混過關”。再者,對醫療違規亂收費行為進行嚴肅追責問責,不僅要清退所有違規收取的費用,還應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厲處分和懲罰,才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簡而言之,減輕基層群眾看病負擔,有政策還須嚴落實,否則,就是一紙空文。赤壁市“11元門診亂收費”現象長達7年之久,應當作為一個反面典型的鏡子,各地衛生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對照檢查、汲取教訓,嚴格落實國家和地方的各項醫療政策法規,嚴防各級醫療機構違規亂收費行為,真正減輕群眾看病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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