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多棟“別墅”拆除,何故?

日前,在鄭州42個被發現的“大棚房”34個基本整改到位。

10月21日至23日,受國務院委託,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檢查組在河南督導“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工作,鄭州市也在專題彙報中進行了典型發言。

鄭州多棟“別墅”拆除,何故?

據瞭解,自去年12月鄭州啟動“大棚房”問題專項排查以來,該市共排查“大棚房”項目42個,違規設施2287個,總面積546.3畝。在42個“大棚房”違規項目中,新鄭市拉菲農業莊園、翠谷農業等5個項目有租售行為;還有10個違規項目曾享受財政補貼,涉及資金總額3036.6萬元。

鄭州多棟“別墅”拆除,何故?

截至目前,在上述兩千多個違規設施中,目前已整改到位或基本整改到位的違規設施有1775個,涉及34個違規項目,整改完成率為81%。

有沒有小夥伴疑問,國家嚴厲整治的“大棚房”究竟是什麼?為何違規了?小編為你解答!

鄭州多棟“別墅”拆除,何故?

什麼是大棚房?

大棚房是以農業大棚為名進行非農業建設,屬違法建設,承租方建蔬菜大棚時,在旁邊和內部建設“配套用房”,對外租售。大棚房租期一般為20到50年,每套價格從18萬到60萬元不等,被俗稱為“大棚別墅”、“大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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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的危害:

大棚房以農業設施為名進行房地產開發。

一、破壞農業生產,佔用耕地和基本農田。

二、侵害了農民的利益。這種房子建成後向城市居民租售,還附送大棚,使農民失去了耕地,長久生活失去保障。

三、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危害國家糧食生產安全。

鄭州多棟“別墅”拆除,何故?

小編覺得大棚就是大棚,是耕地,是種植作物的地方,認真運營大棚,選好品種,精細管理,用心耕作才是大棚的應有之義。

國土資源部門還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認清“大棚房”的違法性,明辨是非,不信、不建、不購、不租“大棚房”。同時,如您發現有“大棚房”的相關線索,也可撥打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12336”進行舉報。

違規佔用耕地

國家絕不允許

牢記舉報電話

保護國家耕地!

擴散支持國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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