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裡提起“生不逢時”,你最先想到的球員是誰?

宛新駿


第一個,易建聯



我說起易建聯大家可能會覺得驚訝,說一個已經被NBA淘汰了的人還有什麼生不逢時的,明明就是實力不夠,性格也不好,融入不了NBA,只好在CBA稱王稱霸了。

可大家仔細想一想,2007年易建聯進入NBA,那時的NBA是什麼打法,在西部,鄧肯帶領馬刺剛剛奪冠,姚明成為NBA實際上的第一中鋒,火箭所有的進攻都圍繞他展開,諾維茨基在那一年拿到MVP,東部霍華德也是一柱擎天。鋒衛搖擺人科比,麥迪打法美如畫,皮爾斯,雷阿倫是球隊的主要得分手,詹姆斯也還是一個小前鋒的打法,超音速正在培養杜蘭特,庫裡、威少、羅斯、沃爾、哈登都好沒有進入聯盟。


那是一個以內線單打軸,外線鋒衛搖擺人得分手為建隊核心的年代,擋拆進攻,大個子投三分,全隊瘋狂投三分,抓攻防轉換,更多的回合數還不盛興,那是一個陣地戰為主的時代。

而易建聯的特點是運動能力強悍,有射程,可以開發出三分球,協防意識好,注意與隊友的配合。

這樣的球員在現代籃球簡直就是打擋拆的好內線,如果巔峰的易建聯在當下火箭和哈登保羅兩人打球,那真是再合適不過了,擋拆後向內切可以扣籃,向外拉可以投籃,快攻反擊的時候他還可以跟著隊友快速打反擊,錯位的時候可以大防小,防守的時候還可以防到三分線外,防守面積大,NBA現在也沒有單打能力特別強的內線,所以易建聯待在這個時代可是再合適不過了。別的不說,易建聯要是在火箭,他的數據會是周琦的十幾倍。


但他要是在那個時代,進攻端背身單打能力不強,防守端防守對方的大個子吃虧,並沒有發揮出很高的成就。

第二個,奧卡福


奧卡福的模板是鄧肯,這個大個子有一手全面的地位背身單打技術,但他的速度偏慢,在防守端容易被針對,而進攻端全聯盟都在打擋拆,他的低位技術根本沒有施展的機會,所以他雖然貴為探花,但卻得不到出場機會,只能做穿板凳。

可要是他誕生在易建聯那個時代,他絕對又是一名出色的進攻者。

如果上天願意再給一次重新來過的機會,那就把他們兩人互換時代吧!這樣他們的成就或許會比現在大很多。

(奧卡福和恩比德同是隊友,同時探花,但時代不一樣,兩個人的境遇也千差萬別。)


你變的越來越出色了


提到生不逢時,在下最先想到的並不是那幾位和喬丹同時代的超級巨星,也不是跟詹姆斯同一個東部的球星,而是瓦萊喬和丹皮爾,這兩位內線球員所處的球隊雖然不一樣,但卻有著同樣的命運。

先說瓦萊喬,熟悉瓦萊喬的球迷都知道,他是騎士隊效力時長比較久的幾位球星之一,也是NBA裡有名的演帝,13年職業生涯中,瓦萊喬是個幸運的人,因為他遇到了詹姆斯,歐文,他的職業生涯從來不缺少巨星的陪伴。

為什麼說瓦萊喬是個生不逢時的球員呢?這事要從前兩年瓦萊喬加盟勇士隊說起,15-16賽季,騎士隊為了衝擊總冠軍,和魔術隊、開拓者隊達成了三方交易,瓦萊喬被送至開拓者隊,但隨後瓦萊喬被開拓者裁員,之後勇士隊見機就順手將瓦萊喬簽下,這樣一來,無論騎士隊和勇士隊誰會最終奪冠,瓦萊喬都能拿到戒指,但當時瓦萊喬因為被交易一事,已經於騎士隊鬧僵,為了自己的面子,尊嚴,他曾經在媒體面前就表示過,如果騎士隊奪冠,他自己不會接受騎士隊的戒指。

後來劇本大家都知道了,擁有瓦萊喬的勇士隊在那一年的總決賽被騎士隊神奇翻盤,離開騎士隊不到5個月的瓦萊喬無奈的見證前隊友們瘋狂慶祝,面對自己效力超過12年的騎士隊,瓦萊喬卻怎麼也開心不起來。

騎士隊奪了冠,瓦萊喬拒絕了騎士隊的戒指,希望自己能在勇士隊真真正正為自己拿一枚,可是劇本又再一次發生意外,第二個賽季,瓦萊喬被勇士隊裁員了,因為勇士隊為了提升後場的深度,並且勇士隊內線已經不需要瓦萊喬了,最終,瓦萊喬不得不離隊,就在那一年,勇士隊奪冠了。

生不逢時的瓦萊喬就這樣,第一次離隊,騎士隊奪冠,第二次離隊,勇士隊奪冠,雖然他都能“躺獲”總冠軍戒指,但這樣的戒指,對他來說,意義似乎不那麼大。

瓦萊喬兩次離隊,“躺獲”兩枚總冠軍戒指,但他的前輩丹皮爾可就沒那麼幸運了。

丹皮爾是96黃金一代的代表球員之一,職業生涯算不上輝煌,但好歹也算是江湖一號人物,雖然職業生涯輾轉過多支球隊,待過總冠軍的球隊,也拿到過高薪,但總冠軍的戒指卻始終與他無緣。

04-05賽季,丹皮爾被交易至小牛隊,當時小牛隊給了他7年7300w高薪,因為小牛隊看重了這個自稱“聯盟第二中鋒”的男人身上的防守能力,但庫班這次看走了眼,加盟小牛隊丹皮爾並沒有表現出在勇士隊時的水準,而是在小牛隊迷失了自己。

而最讓庫班心痛的是,06總決賽,小牛隊打熱火隊,面對對手的內線奧胖,這個被庫班相當看好的防守悍將竟然拿職業生涯晚年的鯊魚無能為力,任由奧胖暴打小牛隊內線,那一年,韋德的暴走和奧胖的內線壓制讓小牛隊丟掉了第一個總冠軍。

之後,丹皮爾在小牛隊又混了四年,庫班也一直在機會交易他,最終小牛隊在10-11賽季時將丹皮爾送到了熱火隊,那一年的熱火隊,坐擁三巨頭,聯盟風頭一時無兩,那一年的總決賽,熱火隊又碰上了小牛隊,丹皮爾又一次站在了總決賽的舞臺上(沒有上場),可惜的是,那一年的總決賽,小牛隊笑到了最後,擁有丹皮爾的熱火隊組隊三巨頭的第一年就出師不利,丹皮爾職業生涯最接近總冠軍的第二次機會就這樣化為了烏有。

丹皮爾兩次轉會,換來了兩次總冠軍的機會,但他卻都沒有把握住,而比起丟失總冠軍機會更讓心痛的是,當他在小牛隊時,熱火隊奪冠,他在熱火隊時,小牛隊奪冠,他比瓦萊喬還衰。


瓜叔聊球


我說一個大家不太會提及的,小牛的諾維斯基。

不管怎麼看,諾維斯基已經是一個足夠偉大的球員,作為現役中為數不多總分上三萬的球員,在他漫長的20年職業生涯中,場均可以拿到21+7+2的數據,11年的冠軍更是少見的能稱之為單核奪冠的球隊,在這個時代的諾天王已經非常優秀了,但我還是覺得如果他再晚個十年出現,成就會比現在更高。

在諾天王奪冠前,人們對他的評價是什麼?球風太軟是他當時難以擺脫的帽子。在他剛進聯盟的那個年代,內線就應該老老實實的低位要球,禁區才是他們的地盤,可現在呢?作為一個大個你不會投三分就意味著你很可能會被淘汰。

試想一下吧,一個身高兩米一三,場均能摘下7個籃板同時能保持住38%以上三分命中率的球員,在這個小球時代的威力會有多大。更別提那一手金雞獨立,這樣持續又穩定的輸出手段,現今聯盟的內線又有幾人能做到?

生不逢時形容諾維斯基可能有點過分了,但我覺得假如諾天王是一個近幾年進聯盟的年輕球員,他的地位肯定會更進一步。


體育最前線


NBA有很多如果,生不逢時的人也有很多,小明覺得巴克利和90年代的猶他爵士雙煞,是NBA最生不逢時的人了!

巴克利外號空中飛豬,身高只有1.98米,但是依靠碩大的臀部,打的卻是大前鋒的位置!巔峰的巴克利在90年代內線最鼎盛時期,一直維持在場均20+10以上!

同時巴克利再90年代也拿過常規賽MVP,和喬丹打過總決賽,生涯最大年遺憾就是終生無冠了!

巴克利當時打球完全不像是同時代的人,他作為一個大前鋒,他可以自己運球下快攻,還可以利用屁股籃下不停的單打!



這要是放在現在這個小球時代,會怎樣?

格林都成了巨頭,那巴克利應該是聯盟數一數二的巨星,應該問題也不大!他完全適合現代籃球的所有打法!火箭的塔克都可以立足,巴克利也就更加不用說了!

也許巴克利在這個時代,就是喬丹般的存在。

另外比較遺憾的就是斯托克頓和馬龍了!

他們兩個成就並不低!斯托克頓式歷史助攻王和搶斷王,目前來看,這些記錄還可以保持很久!而且生涯也拿到過全明星塞MVP!

馬龍目前為止是NBA歷史第二多的得分手,也有常規賽MVP加身!

但是……這樣的一對黃金組合,沒有染指過總冠軍戒指,確實遺憾!只怪當時的喬丹太強大了,爵士在96-97賽季和97-98賽季,連續兩個賽季在總決賽2-4輸給了公牛.

如果放到其他任何時代,比如現在?以他們兩人的實力,再加上一些得力幫手,能否拿到總冠軍?小明認為希望很大!

當然了,除了他們之外,像韋德這也偉大的球員,最佳陣容一陣都沒進幾次……也是可惜!放到現在,那年年有!



與詹姆斯同年選秀,榜眼秀:達科·米利西奇

2003年白金一代,湧現了詹姆斯、安東尼、韋德、波什等多名優秀的球員,他們可謂獨領風騷。可是貴為榜眼的米利西奇卻被遺忘了,這位天賦異稟的塞黑少年在活塞、森林狼、灰熊等多支球隊效力,但沒有打出令人期待的表現。

其實米利西奇的天賦十分出眾,當初活塞用榜眼秀選擇了他,也肯定是經過多方面考察。可是米利西奇在NBA的表現卻不盡人意,綜合幾方面原因,米利西奇有點生不逢時的感覺:


第一、當時主教練拉里·布朗不喜歡新人,縱然米利西奇擁有不錯的天賦,可主教練布朗並不喜歡任用新人,米利西奇根本得不到表現的機會。第二、活塞陣容相對齊整,米利西奇沒有合適的位置。當時活塞內線擁有本·華萊士,後來又引進了拉希德·華萊士,米利西奇更沒有發展空間了。

第三、米利西奇打法不太適合當時聯盟的風格,作為一名高大內線,米利西奇防守相對較弱、偏外線進攻,與聯盟以及活塞的風格格格不入。



如今的小球時代,高大內線的作用不僅僅是護框和防守,更多的外線進攻以及策應成為重點,假使米利西奇能夠在這個年代,相信一定會大放異彩!


爽哥看球不任性


拉希德-華萊士。

早年間當NBA還不怎麼重視三分球的時候,當時他就是作為異類的空間型內線而存在,並且經常被批評有大身板而不去內線打低位。其實現在回看當時拉希德的數據,他是相當優質的空間型內線,也是這種類型的鼻祖人物。

就以2007-08賽季為例,拉希德投籃方面非常出色,他的長距離兩分球有45.9%,三分命中率35.6%。他在完成這兩項的同時很少犯錯,失誤率是大前鋒第4低,再加上他一貫不錯的防守,在活塞是一位極其核心的輪換球員。

要知道當時的拉希德-華萊士連續第3個賽季,總共第4次有100次以上的蓋帽和三分,也是聯盟歷史上唯一做到一次以上的球員。

他從2000-01賽季開始,直到2008-09年(巔峰尾巴)離開活塞,常年穩定保持著每36分鐘接近5次的三分出手頻率,命中率也有35%左右。這個表現放在當今聯盟的中鋒裡都是頂級的,卻在當時思維觀念相對落後的聯盟得到了不太正面的評價。

更何況在防守端,華萊士是出色的防守者,因為他胳膊很長,身高2.11米,且非常敏捷。他可以在擋拆中換防後衛,也能用臂展在籃下蓋帽,很少賭博式防守,蓋帽率和搶斷率都排在大前鋒前列。

攻防兩端的這些特點,放在當今聯盟,簡直是不可多得的極品頂薪中鋒,會是各支夢寐以求的內線選擇。


張文璟


NBA有很多生不逢時球員,有的球員在當年已經很厲害了,但是來到如今的聯盟更是會大殺四方。有的球員在當年快混不下去了,但是來到如今的聯盟一定會有所作為。那我們就選兩個代表人物吧。

小斯——在現在回更好。

小霸王斯塔德邁爾在太陽的時代已經是非常出色的球員了妥妥的全明星,甚至可以衝擊巨星。在納什的帶動下他在進攻端機不可阻擋,進攻手段非常的全面。他的殺手鐧是接納什的傳球正面衝擊籃筐,小斯也因此一度成為了能夠衝擊得分王的男人。按理說小斯已經屬於是打出來的球員了,不過他在如今的年代應該會更好。

我們知道他在當年最大的問題是防守,小斯在內線確實頂不住一個個內線背打大殺器。這裡有有他先天防守天賦的不足,同時也有他缺少防守意願的原因。如果把小斯放到現在,他會做的更好,如今的聯盟大中鋒已經越來越少了,小斯不需要再內線與他們肉搏。在防守端他反而可以利用自己的速度優勢去換防外線球員。而且以他的投籃能力很可能會練出一手三分,這樣還能給球隊拉開空間。小斯在如今的時代必然會如魚得水,越來越好。

阿聯如果在現在會炙手可熱。

阿聯離開NBA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有一點不可以忽視,那就是他當年的打球方式是倍受質疑的。阿聯當年最喜歡的進攻方式就是在擋拆以後拉到外線投籃。這個方式在當年是不被認可的,普遍的觀點認為內線球員還是應該去內線肉搏,去給對方的籃下造成殺傷。雄鹿隊也針對這個問題和阿聯談過很多次,但是阿聯堅持自己的打法,沒有做出妥協,這也是阿聯被動離開雄鹿隊的一個原因。當年像諾維斯基一樣的打球是一種奢侈,是巨星才有的特權。可是如今的聯盟都需要大個子有投籃能力,能夠拉開空間。如果阿聯在這個年代他的打法是非常受歡迎的,他一定能夠在聯盟獲得穩定的位置。



其實生不逢時的球員還有很多,不過正是有了這些看似與時代“不合時宜”的球員,才讓NBA更加的精彩。希望所有的球員都能夠發揮出自己的特色。


銳理體育觀


不知道大家有木有想起AK47基裡連科?

安德烈·基裡連科臂展出眾的前鋒,蓋帽效率不如盛年;不夠強壯,缺乏控球能力和侵略性;射程消失了,樂意傳球但容易失誤。 基裡連科結合了歐洲球員的穩定和美國球員的強悍,雖然身材看起來有些弱不禁風,但是在內線硬朗的作風時常為球隊帶來意想不到的幫助。他的進攻多以中投和內線強攻為主,投籃不太穩定。防守方面,由於彈跳好、手臂長、蓋帽意識好讓AK成為了聯盟最可怕的補防球員,蓋帽高手。在防守外線球員時他也可以利用長手臂製造斷球,形成快攻。



哇來哇求帶麻袋666


確實,你說的馬里昂如果在現在這個小球時代,肯定會打的十分好,說不定會有球隊願意給他頂薪,但是遺憾他所處的那個年代還是奧尼爾等中鋒內線稱霸的年代!


在我眼裡生不逢時我必須要提最偉大的亞洲籃球運動員,中國人最引以為傲的人姚明,我認為他如果在這個時代,說不定可以拿冠軍!

大家肯定要問我為什麼,且聽我慢慢道來!

姚明作為02年狀元,在火箭隊他從替補打上首發,在從首發打到全明星!

先來看一下姚明的技術特點,姚明雖然身高達到了2.26,比大多數中鋒都高出了一個塊頭,但是他都技術卻是和後衛一樣細膩!

姚明籃下的腳步可以用“夢幻”來形容,而且非常紮實,加上他的身高優勢,很難有球員可以防住!

而且姚明的手感特別柔和,他有一手穩定的中距離跳投,而且他也有三分能力!nba職業生涯他場均19分9.2籃板和1.9蓋帽!

你說這樣的姚明在現在這個小球時代有多吃香!如果把火箭的卡佩拉換成姚明,我覺得火箭完全不怕勇士!

姚明可以用身高和卡佩拉一樣鎮守籃下,也可以接哈登和保羅傳球去三分線外投籃,姚明完全就是加強版的卡佩拉!



但是姚明生不逢時啊,他在的那個時代完全是內線肉搏,這也讓姚明職業生涯都受到了傷病困擾,最後選擇無奈退役!要是姚明在這個時代是有多麼恐怖?


痴球帝


我的選擇是麥迪!

麥迪曾經是昔日的聯盟得分王,曾經的巨星,萬人矚目的翹楚!在那個允許聯防,內線坐鎮著傳統中鋒的年代,麥迪用精彩的表現征服了一代人!



我認為麥迪適合當今時代,當今nba是小球時代,考究的是一個球員的跑動,彈跳,三分,走位等能力!而這些都是麥迪所具備的,就連巨星科比都曾只要,麥迪是最難防守的球員,他的技術實在是太多了!


麥迪那個年代,有巔峰期奧尼爾,姚明,鄧肯等,但是麥迪依然可以在內線進行廝殺!甚至可以在大中鋒頭上完成灌籃!這就是一種能力!

我一直喜歡麥迪,不是因為他加盟了火箭,也不是因為有了麥迪時刻,是因為他身上那種傲氣,那種與世俗格格不入的精氣神!他是我青春歲月的記憶!喜歡麥迪,沒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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