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機關報:紅通逃犯被強制遣返是中美合作追逃的成功實踐


中紀委機關報:紅通逃犯被強制遣返是中美合作追逃的成功實踐


11月14日晚,長沙黃花國際機場,外逃美國的職務侵佔犯罪嫌疑人鄭泉官(中)在執法人員的押解下走出機艙。 湖南日報記者 李健 攝

中國紀檢監察報11月15日消息,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再傳捷報!11月14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經中美兩國執法部門通力協作,外逃美國的職務侵佔犯罪嫌疑人鄭泉官被強制遣返回國。這是中美合作開展追逃的又一成功實踐,也是繼4個月前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主犯之一許超凡被遣返回國後中美執法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

打擊腐敗是人心所向,加強合作是大勢所趨。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兩國領導人的大力推動下,中美反腐敗執法合作相向而行,層次不斷提升、機制不斷完善、內涵更加充實,成為中美新型大國關係的重要內容和雙邊關係的亮點。特別是中美雙方充分發揮反腐敗合作機制的平臺優勢,確定了楊秀珠、王國強、黃玉榮、許超凡、喬建軍等5起反腐敗追逃追贓重點案件。目前,已有4起得以成功突破。其他在美外逃人員案件也有許多取得積極進展。本次鄭泉官被從美國強制遣返,再度表明了合作打擊外逃腐敗分子是中美兩國政府的政治共識,也有力證明美國並不是外逃人員幻想的“避罪天堂”。

只要一人尚在逃,追逃追贓決不“鳴金收兵”。黨的十九大以來,黨中央追逃追贓決策部署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監察體制改革制度優勢不斷轉化為治理效能。“天網2018”行動啟動、對外發布50名外逃人員有關線索、國家監委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天羅地網越織越密,追逃追贓持續開創新局。外逃腐敗分子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特別是《公告》發佈2個多月來,震懾和政策感召效應日益顯現,引發“投案自首”的連鎖反應。

值得關注的是,到案方式影響後續處罰。從已歸案的職務犯罪外逃人員有關案例可以看到,投案自首和勸返歸案的,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強制遣返或者緝捕歸案的,則依法從重處罰。鄭泉官被強制遣返,對於那些仍然心存僥倖、負隅頑抗的外逃人員可謂是一種強大震懾。主動投案還是等著被強制遣返,哪個是正確選擇不言自明!

對外追逃不止,對內備足法律武器、完善工作機制,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追逃追贓工作難題。繼今年3月20日起公佈施行的監察法闢專章對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作出規定後,10月26日起公佈施行的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進一步建立了刑事缺席審判制度,規範和完善我國刑事司法協助體制,填補刑事司法協助國際合作的法律空白等,為下一步深入開展追逃追贓工作提供了強大法律武器。“外逃貪官沒被追逃回國也能對其審判”“明確國家監委在國際刑事司法協助中主管機關的地位和職責”“促進對外司法協助更加有效開展”……日益完善的法律制度,必將助力追逃追贓工作更上層樓。

追逃追贓永遠在路上,一刻不停歇,更多的追逃戰果令人期待。正如中央追逃辦負責人所表示的,“我們將進一步加大與美國和其他國家合作力度,織牢織密追逃追贓天網,堅決把外逃犯罪分子緝拿歸案、繩之以法”。一個個“鄭泉官”的鮮活案例也一再表明:“撈了就跑,還有後路”只是黃粱一夢,丟掉幻想、回國自首,方為唯一出路。

(原題為《中美合作開展追逃的又一成功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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