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鄉居民醫保人人享有個人(家庭)賬戶

5915萬參保人受益,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手一張醫保卡,上醫院看門診或去藥店買藥時,就可以消費醫保卡里的個人(家庭)賬戶資金了。對於我省5915萬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來說,從2019年1月1日起,這一好消息就會成為現實。從省醫療保障局瞭解到,我省已確定統一規範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戶,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賬戶,按籌資標準(個人繳費加財政補助)的30%左右(即213元/人)劃入。

省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表示就15日向全社會發布的《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家庭)賬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解讀。《辦法》明確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賬戶按籌資標準的30%左右(即213元/人)劃入,以後年度根據籌資水平及基金運行情況適當調整。以家庭為單位參保的,可設立家庭賬戶。《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個人(家庭)賬戶資金,可用於參保居民本人或者家庭成員在縣域內住院的醫療自付費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僅限基本醫療服務費)等7個方面的項目支出。

據介紹,我省2003年開始新農合制度試點,2008年開始城鎮居民醫保制度試點。在兩項制度的門診政策中,原城鎮居民醫保有75個縣市區設有普通門診統籌,均未設立個人賬戶,普通門診統籌在全體參保人中調劑使用資金,只有患病群體才能夠享有門診保障待遇;原新農合在實行普通門診統籌的同時,有47個縣市區設有門診家庭賬戶,但賬戶劃撥標準並不統一。我省於2016年底將城鎮居民醫保制度與新農合制度整合,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且設置了1年的過渡期,此時統一規範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戶,為的是實現人人享有基本的門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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