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5日電 (記者肖鑫)據《甘肅日報》報道,近日,中央批准:胡焯同志任甘肅省委委員、常委。
據人民網地方領導資料庫信息,胡焯曾在江西省公安廳工作長達20餘年,曾任南昌市公安局局長、江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等職,2015年出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自治區公安廳廳長。
胡焯同志簡歷
胡焯,男,漢族,1963年3月生,江西永新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 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江西省委黨校法律專業畢業,江西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副總警監。
1981—1983年 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公安專業學習
1983—1992年 江西省公安廳三處幹部、科員、副科長
1992—1997年 江西省公安廳戶政處秘書科科長、副處長
1997—2000年 江西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副總隊長、戶政處副處長
(1996—1998年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政法專業學習)
2000—2003年 江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調研員、副總隊長(1999—2001年江西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律專業學習)
2003—2004年 江西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
2004—2005年 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局長
2005—2011年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8.06任)、市公安局局長
2011—2015年 江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正廳級)
(2010—2011年江西財經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學習,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5—2015年 江西省司法廳廳長、黨組書記
2015年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自治區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
2018年11月 甘肅省委常委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第十一屆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十三屆人大代表。
(人民網資料 截至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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