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組織公開審查觀摩活動

11月6日,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檢察院舉行楊某刑事申訴案公開審查聽證會。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邀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最高檢特約檢察員及部分省市檢察官代表參加觀摩活動。

聽證會的最後,辦案檢察官播放了一段申訴人楊某前妻高某的視頻,視頻播放完,楊某沒有說話。

“一個大男人,他在控制自己的情緒。”身為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的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景德鎮市珠山區新村街道梨樹園社區黨委書記、主任餘梅注意到了楊某的情緒,她分析道。

一怒之下持刀傷人反被打暈

該案申訴人楊某是紅河州石屏縣異龍鎮松村村民。2017年1月25日20時許,楊某進入前妻高某的家中後,因瑣事與高某發生爭吵,與高某繫戀愛關係的宋某便離開客廳走向大門。爭吵中,楊某用右手從客廳茶几上拿起一把尖刀捅向高某,高某閃躲中被絆倒在地。楊某左手按著高某的脖子致其額頭磕在電視機櫃上,高某的父親、姐夫見狀便上前勸阻。

宋某聽見高某叫聲後返回到天井處口頭制止楊某,楊某即持刀捅向宋某,將其腹部劃傷,宋某舉起左手再次擋刀時又被劃傷左手食指、小拇指。宋某即從大門右邊拿起一根木棍朝楊某頭部打了一下,並在後退時和楊某一起絆倒在臺階上。宋某先站起來,用木棍朝楊某頭上打了一下,又朝其雙腳打了兩三下,楊某當場昏倒在地。

隨後,高某報警並打120急救。經法醫鑑定,楊某左脛骨、右脛骨骨折的損傷程度均屬輕傷一級,左額部的損傷屬輕微傷;宋某的左手小指及食指刀傷,其身體所受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2017年1月26日,宋某主動到石屏縣公安局投案。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於今年5月3日移送石屏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審查後,經過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認定宋某的行為屬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對其作不起訴決定。

宋某對該不起訴決定沒有異議,石屏縣公安局沒有提請複議。申訴人楊某不服石屏縣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向紅河州檢察院提出申訴,請求撤銷石屏縣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對宋某提起公訴,追究其刑事責任。

到底是不是正當防衛?

該案爭議的焦點是——宋某的行為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11月6日的公開審查活動,以此為主要議題展開。

主持人介紹完基本案情後,楊某陳述了自己的觀點,由於當地方言比較難懂,楊某講完後,主持人便當起了“翻譯官”。楊某認為,宋某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自己使用的兇器不是尖刀,只是一把水果刀,而使用刀具是因為與高某及其家人有過節,心裡還有怨氣。其不是拿刀捅刺,而是把刀放在高某脖子上嚇唬她。楊某的代理人認為,宋某實施傷害時,楊某的不法侵害已經終止。

原案承辦檢察官何瓊芬和複查案件承辦檢察官普劼分別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展示和說明,並針對申訴人及其代理人提出的疑問進行回答和解釋。

檢察官還當場展示了作案工具照片並回答了申訴人的疑問,根據證據材料清單、扣押決定書、扣押筆錄、扣押清單等證據,證明宋某提交給民警的確系一把尖刀。

根據多位證人證言和傷情照片及法醫學人體損傷程度鑑定,證實楊某在鬥毆過程中刀沒有離手,宋某手指、腹部被劃傷,且都是正面傷,外衣被刺穿。楊某本人的陳述也證實了這一點。

“證據顯示,刀一直在楊某自己手上,中途並沒有放下,證實這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宋某面對揮起的刀,心裡是極度恐懼的。”辦案檢察官說道。

並且,此前的刑事判決書顯示,在2013年12月24日,楊某曾用水果刀將高某的面部劃成重傷。2014年8月6日,楊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因此,檢察官認為,楊某挑起事端、過錯在先;宋某正面臨人身安全的現實危險;宋某持木棍反擊的行為是自救,符合正當防衛的要求;宋某的行為造成楊某輕傷,沒有超出防衛的限度條件,宋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隨後,五位聽證員分別對楊某進行提問。“誰先動的手?”“刀怎麼用的?指向哪個部位?”“如果這件事裡,拿刀的不是你,而是其他人,你會怎麼處理?”“什麼時候離的婚?”……除了細節問題,聽證員提出的問題頗具人情味兒。

“我先動的手。”……

楊某對聽證員的提問一一作答。

提問結束,是15分鐘的聽證員封閉評議時間。

在基層工作的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區新合鎮武裝部長、湧塘村黨總支書記李洪亮對這樣的案件深有感觸:“在基層這種事情很多,也非常難處理。公開審查這種方式是一種很好的解決問題的辦法。”

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江西客家人環境有限公司金塘清掃班班長陳隆梅和全國人大代表、紅河州醫院感染科科長王長林均認為:公開審查體現了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護,強化了人民群眾依靠法律解決問題的法治思維。

第一次參加聽證會的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市政設施管理處第二道路排水養護管理所水道三組組長王潤梅建議,可以邀請更多瞭解情況的人參與進來,比如鄰居等。

公開審查是一種更好更優的檢察產品

記者注意到,整個公開審查過程中,申訴人楊某及其代理人多次發言陳述自己觀點,並現場進行問答互動。“整個過程中充分給予了申訴人陳述自己意見的機會,這樣消除了申訴人和社會公眾對檢察工作的神秘感,同時也是進行法治教育和宣傳的過程,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全國人大代表、山西廣播電視臺首席主播、播音部主任李桂琴說道。

15分鐘後,聽證員當場宣讀了評議結果:五名聽證員中,有四名認為宋某的行為屬正當防衛,申訴理由不成立,另外一名則認為宋某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辦案檢察官表示,此評議結果不作為最終結論,檢察機關將會把聽證評議意見作為重要參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正客觀地作出最終的複查結論。

“檢察機關通過公開審查這樣的方式,最大限度保證了案件辦理的公平公正,是程序正義的一種體現。”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重型機械集團公司技術中心起重所設計員、省婦聯副主席閻少泉十分讚賞公開審查的方式,她還建議,檢察機關擴大公開審查案件範圍,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等案件都可以採取公開審查的方式辦理。

公開審查活動的最後,辦案檢察官播放了一段高某的視頻,視頻裡的她說:“對楊某沒有什麼要求,就希望他找一個正式的工作,那樣會比較充實。一些事也不要老放在心上,對生活有個好盼頭,過好自己的日子。”

楊某沉默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他說:“檢察機關採取公開審查的方式,把證據都公開來說,讓大家評議,不管結果怎樣,我都會接受。”

“整個審查過程非常嚴謹,同時也具有人情味兒。播放的小視頻非常觸動我,這對當事人來說,應該也是一種觸動心靈的方式,有時候親情比法律更好。”全國人大代表、雲南省蒙自市老寨鄉獸醫站站長張莉十分動容。

“依法、公開、公正。”這場公開審查也讓最高檢特約檢察員、首都師範大學教授、北京市民族聯誼會常務理事雷達印象深刻,他認為,程序公正是法治公正的一個重要體現,公開審查讓所有人都有參與權、知情權、表達權,特別是當事人,在表達自己的訴求之後,檢察機關會綜合考慮,依法得出結論,這也是對檢察機關強有力的監督。

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廳長尹伊君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司法不僅要公正,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公正。申訴人及其代理人充分表達了訴求,原案承辦人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了展示,複查案件承辦人陳述了意見,五位聽證員聽證、評議並發表聽證意見,這種公開審查的方式就實現了“看得見”的運行過程。新時代要求檢察機關為社會提供更好更優質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推行刑事申訴公開審查就是更好更優體現司法公開公正的一種形式,這種形式的更好更優體現在:辦案程序更加透明,釋法說理更加充分,人民對司法的參與度更高,社會各界對檢察工作的監督更加全面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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