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了,代購!再見了,微商!不再見,奶粉!這部法律值得關注!

前段時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3部法律:《電子商務法》《土壤汙染防治法》,還有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

這3部法律都非常重磅。只不過個稅法太“顯眼”,其它兩部法律的“風頭”,都被它搶去了。其實,另外兩部法律對我們的生活,影響也非常大,特別是《電子商務法》。

已閱君今天要聊聊這部法律將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什麼影響。

再見了,代購!

德國超市奶粉限購,每人只能買3罐!

加拿大奢侈羽絨品牌Canada Goose(國內常稱“大鵝”)限購,購買2件以上的顧客,需要預約!

產品供應吃緊,日本化妝品企業相繼限購!

再見了,代購!再見了,微商!不再見,奶粉!這部法律值得關注!

……

這些新聞背後,其實都藏著一個身影:中國代購。從韓國化妝品、澳洲奶粉、日本馬桶蓋,到美國手機、法國奢侈品……代購的商品可稱得上是多姿多彩。

甚至還可稱無孔不入,比如說今年8月,土耳其貨幣匯率暴跌,伊斯坦布爾各大品牌的奢侈品門店前,消費者排起了長隊,中間就有不少對匯率嗅覺靈敏的中國代購。

漏夜排隊、狂奔掃貨、滿載而歸……隨著《電子商務法》的施行,這種種現象,可能將淡出人們的視線。

再見了,代購!再見了,微商!不再見,奶粉!這部法律值得關注!

▍在日本買買買的中國購物者

因為電子商務法第九條是這麼規定的: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還有第十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以及第十一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法律用語,看起來總有點拗口。已閱君“翻譯”一下,大致意思是:做代購的,不管是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上,還是在微信朋友圈、網絡直播平臺中,都是電子商務經營者!

電子商務經營者不但要辦營業執照,還要納稅。

用現實語境的話來說,這種經營者不叫“代購”,他們叫“跨境電商”。

再見了,代購!

不再見,奶粉!

奶粉、化妝品、奢侈品……是海外代購的“三大件”。不少寶媽買過海外奶粉。

代購奶粉,曾非常火爆。

一位中國人這麼描述德國的超市:

一上午跑來跑去,飢腸轆轆,一罐奶粉都沒有買到。剛走到門口,就看見收銀臺邊有幾個中國人拿著奶粉在等待付錢。“他們怎麼買到的?”再往外看,只見一箇中國人守著幾個袋子,裡面全是奶粉——我們遇到了傳說中的“奶粉黃牛”。

再見了,代購!再見了,微商!不再見,奶粉!這部法律值得關注!

▍德國超市的奶粉限購牌

自從《電子商務法》通過後,網絡上這種說法很盛行:對奶粉,電商法有專門規定,沒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未取得配方註冊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在網絡平臺銷售。

但已閱君遍覽《電子商務法》,沒找到有關這方面的條文。

不過,這種說法也並非空穴來風。因為《電子商務法》第二十六條這麼規定: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當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國家規定,所有嬰幼兒奶粉的配方都需要通過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註冊,獲得註冊的前提確實也是通過工廠認證。確實有很多國外品牌的奶粉沒針對中國市場進行過配方註冊,但還是有不少通過註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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