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蹺簽字讓他欠債140萬元成“老賴”

“我怎麼就變成‘老賴’了呢?”翁濤(化名)是湖南嶽陽某單位的一名普通職員,平時上千元的開銷都再三考量,可他卻因為一個蹊蹺的簽名莫名揹負了140萬元債務,名列“失信者黑名單”。

他向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請求檢察機關依法提請抗訴或提出再審檢察建議。近日,法院作出再審判決,撤銷了原判。

蹊蹺簽字讓他負債140萬

2016年11月,翁濤突然收到一份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向某公司支付140餘萬元的款項。“我怎麼可能欠人錢,還欠100多萬。”莫名攤上百萬債務,翁濤趕緊前往法院查詢,得知自己於2015年9月被某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擔保責任。

判決書上載明,李氏父子在某公司借款購買了一臺設備,翁濤是擔保人。李氏父子無力償還借款,公司起訴,翁濤有連帶責任。由於原審訴訟過程中,法院未能找到翁濤,經公告送達,最後缺席判決他對李氏父子所欠租金、違約金、罰息等共計140餘萬元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還款協議上,有翁濤的簽字。可在他的記憶中,自己沒有簽過這份擔保書,也未和李氏父子有過借貸。

翁濤先後提出執行異議、申請再審等,但因為提不出新的證據,均未能獲得支持。最後,他被納入“失信者被執行人”名單,各方受限極為不便。

“老賴”標籤讓他身心俱疲

2017年12月29日,為官司奔波了一年有餘的翁濤前往嶽麓區人民檢察院申請法律監督,請求檢察機關抗訴或提出再審檢察建議,還自己清白。

跑法院、請律師、做鑑定……一年多時間裡,翁濤除了要花費時間、精力、金錢來證明自己清白,更多的是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

“字真不是我籤的,可是沒人相信我,就好像我真是欠錢不還的人。這事讓我整宿整宿睡不著覺。”翁濤向檢察官訴說著自己的委屈,生怕哪天銀行卡上養家餬口的微薄工資就被法院凍結了,莫名成“老賴”讓他身心俱疲。

檢察建議終獲法院改判

今年1月,嶽麓區人民檢察院受理該案。在審查過程中,檢察官輾轉聯繫上了李氏父子,對證據及事實進行全面核實。同時,針對案件焦點問題——簽名,委託專業機構進行筆跡鑑定。經鑑定,還款協議上的簽名確非翁濤本人書寫。

原來,翁濤曾與李某等人合夥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從某公司購買設備一臺,並登記在翁名下。此後,翁決定退出合夥,設備歸李某單獨所有。李某以兒子的名義與該公司就同一臺設備重新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李氏父子無法按約支付融資租賃款,又與該公司簽訂了回購協議。剔除回購款後,還需支付140餘萬。由於涉案設備一直登記在翁某名下,協議書上“擔保人”一欄被他人隨意寫上了翁濤的名字。2015年,該公司將李氏父子連同翁某一併起訴到了法院。

嶽麓區人民檢察院在掌握證據、釐清事實的基礎之上向法院發出了再審檢察建議。近日,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作出再審判決,全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檢察建議,撤銷了原判判令翁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判決結果。■記者 王智芳

通訊員 瞿玉成 實習生 李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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