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人獲刑!河南檢察提起公訴的“地下出警隊”涉黑案一審宣判


33人獲刑!河南檢察提起公訴的“地下出警隊”涉黑案一審宣判


近日,河南省汝州市法院對汝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延欽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一審宣判,法院經審理認定,涉案43名被告人中33人涉黑罪名成立,分別被判處一年零三個月至十七年零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被告人張延欽被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等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零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以來,被告人張延欽、婁亞男糾集師振北、樊玉傑、師振南等數十人,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插手民間經濟糾紛,公然聚眾持械替他人擺平事端、報復行兇、為非作惡,為僱主看場護礦,充當“地下出警隊”,逐步形成了以張延欽、婁亞男為組織、領導者,以師振北、樊玉傑、師振南等人為骨幹,以李豪傑、陸傑傑、王世鵬等人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出警”數十次,多次破壞、打砸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實施多起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並致多人輕傷、輕微傷,先後獲得非法經濟利益近20萬元。張延欽等人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了汝州市及其周邊地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

近日,汝州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汝州市法院院長楊長坡擔任審判長,汝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劉新義出庭公訴,汝州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1000餘人旁聽了庭審。(檢察日報 劉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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