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禮讓行人變味,你覺得有什麼變味?汽車追尾和禮人行人有必然的關係嗎?

東東CS


汽車禮讓行人和追尾沒有聯繫更談不到必然,汽車追尾的原因無非是沒有保證足夠的安全制動距離。

車讓人是文明的體現但也促使的一些不文明,按照現在的汽車保有量計算約為10個人一臺車,對於一直在用車的人來說遇到車讓人的情況會快速通過、或者行人讓車,只有親身體會到不便利才能互相諒解和謙讓。

但十之有九的行人沒有汽車,也對駕駛車輛的速度和制動能力缺少判斷能力,加上某些微妙的心態會導致車輛頻繁急剎造成追尾事故或碰撞事故,而因為這種原因造成這種事故就可以把責任歸為行人嗎?


理論上是可以的雖然有些牽強,但從事實法規來看這是絕對錯誤的,原因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讓行!

規則裡的關鍵詞有兩個:【減速】【讓行】,減速在前已經說明了車輛需要提前線性的降低車速而不是急剎,否則嚇到小朋友或者老年人後果太可怕。且在很多人行橫道之前的路段裡一般會劃有菱形的減速箭頭,也是在提醒駕駛員減速。

如果按照規定緩慢減速後車追尾的可能性非常低,而前車在線前急剎即使是城市路段的低速也有可能造成追尾,後車與前車同步運行是很難判斷前車意圖是否會改變的,而且剎車距離也確實太短。

城市道路限速40公里,也就每小時行駛40000米、每秒鐘行駛11.1米,城市駕車在正常路況下能保證20米左右的安全車距已經很難得了,假設就是20米距離,人從反應到剎車的時間感覺上很短但一般在3秒鐘左右,這三秒的時間就行駛了33.3米,事實是還沒有等駕駛員反應就已經撞車了。

所以在斑馬線前導致追尾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前車沒有按照規定駕駛,面對行人不論是否出於自願去禮讓、再或者態度如何,但規定如此只能去按規定做,不能改變別人的時候先改變自己,總是可以讓這個社會多一些美好少一些噁心的。



天和Auto


禮讓行人本來就是變味的傻缺措施,禮讓是相互的,你行人已經侵犯了我的路權,我為什麼還要禮讓?如果立法,闖紅燈一律全責,沒有什麼人道賠償,全國在行人闖紅燈的時候死幾百人幾千人以後你再看看,保證沒有再敢闖紅燈,不要說這樣不人道,現在因為行人闖紅燈死了的也不少,甚至更多,禮讓行人就是治標不治本的傻缺措施


板磚310


今天下午3時不到,常州市火車站前新堂路一斑馬線,一個女的站在斑馬線上不動,有幾輛過去了,有3輛車停車鳴號,女的才慢步通過,才十幾秒鐘,車排了一條龍,我是停在第一排的,我想說車讓人,司機大部分做到,可行人在斑馬線不知怎樣過。


手機用戶72713559969


禮讓行人,這讓行人肆無忌憚,橫穿馬路不看過往車輛,過紅綠燈路口不看信號燈,中國人的素質何時才能提高!有同感的歡迎評論轉發分享點贊謝謝!元芳你怎麼看?


諸葛村夫154525


我覺得禮讓行人是應該的,為什麼有人說變味了,主要是有些行人太不自覺了,有闖紅燈的,有跟逛自家後花園一樣的,過斑馬線從頭自尾低著頭玩手機的,還有就是車讓人了人一點都不體諒開車的,一個挨一個的過,車停那兒都不能動,大家都互相體諒下,過會兒車過會兒人不挺好的嘛。


名字不好笑你記不住


有必然的聯繫,高峰時段,車距離都比較近,前車可以看見行人採取避讓,後車一直是勻速跟車行駛,突然採取緊急制動,反應速度因人而異,肯定會追尾,雨天或者特殊天氣發生概率一定更大,個人理解,個人經歷,不喜勿噴


Fitha


駕駛員斑馬線禮讓行人應該得到行人的尊重,尊重駕駛員的表現應該是快速的通過路口!但是現在禮讓行人得到的卻是很多行人大搖大擺的,還走出一種很牛x的感覺,潛臺詞就是,開車很牛嗎?不停你試試😄


我愛我家兩美女


你開過車嗎?經歷過突然間人行道出現行人的情況嗎?


王鄭方


過於強調機動車不禮讓行人了,行人也要守法,憑什麼闖紅燈,憲法不是講人人平等嗎?如何體現,行人闖紅燈違法,機動車正常行駛違法,怎麼說


叄拾陸年


不存在變味一說!!!

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路口車必須禮讓行人,如有紅綠燈的斑馬線路口,都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汽車追尾和禮讓行人沒有任何關係!事故始於違章!安全在於謹慎!!

一句話誰違章誰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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