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結婚了,男朋友家給他買了新房,付了首付,要求他給自己加名,他不肯怎麼辦?

浮雲的天下87713690


首先,有貸款的房子是不能加名的。

結婚要求房子加名,很多人都遇見過,不分男女。

結婚男友家買房,對你家是否有要求。如果沒有,房子的首付也是男方父母拿的,我覺得不加名也是公平的。反之如果讓你家裝修買車,還不能加名,就不要裝修買車,拿錢當首付給自己買套房子。

我和男友也面臨結婚買房,我們的情況是我名下有一套房有貸,我自己住。他名下有一套房無貸款,和父母一起住,有個姐姐未婚有房無貸自己住,還有套閒置房產他母親名。我男友想用閒置房產,然後我倆自己拿錢裝修,我不同意。房子和我沒關係,我是不可能拿錢裝修的,也不同意用他錢裝修。現在他家打算再給他買套房子,需要貸款。我也不會要求寫我名,我覺得誰父母掙錢不容易,加名要求很過分,已經寫他名了,我能接受婚後一起還貸。但是我要求結婚前我倆要共有權買套房子,作為共同財產。至於買這套房子肯定男友拿的錢多,但是我們都認可他賺的錢買房寫我倆名。

我覺得我不會要求男方父母拿錢給我花,但是男友賺的錢買房一定要願意加上我的名字!


用戶39965019813


1、婚前買房,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哪怕這兩個人沒有任何關係。

2、婚後買房,不管誰付首付,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購置的不動產。

3你男朋友婚前購買的房產是他的個人財產,權益是他自己的!

4如果房子首付由男方負擔,並且由男方和發放貸款的銀行形成債權關係,從而取得房屋物權,根據法律規定,婚前取得的房屋物權並不會因婚姻關係其物權發生變化,所以即便是婚後兩個人一起還貸款,房本上寫不寫你的名字就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5當然我希望你們能夠白頭到老,但是也不能排除任何可能性的事情發生,應為是貸款買房,過後如果你們一起承擔還貸的話,你想對自己有所保障的話

您可以跟丈夫商量定下協議離婚時房子歸女方所有。如果沒有協議,在離婚時,法院一般會將房產判給產權登記人,剩餘按揭為產權人的個人債務,已還按揭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由產權登記方給另一方適當補償。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你們白頭到老!


MT半生


我剛剛還在頭條上看到,女方有套非全款的房,需要婚後共同還貸,男方提出加自己名字,被下面那些女的罵不要臉罵翻了,怎麼換成女人要加名字就變得理所當然了,說好的不要臉呢?


WWBL


不加名就去娶一個不要加名字的老婆,世上有那麼多花,何必去採那朵要房的花呢,就去娶不要房的花唄,何況像你說的,感情能當飯吃,又能當保險槓,這個感情還能讓女方必須愛男方一輩子,還能唯唯諾諾侍候男方家一輩子,男方可以不愛女方,等新鮮勁一過,可以在外面彩旗飄飄,家裡面紅旗不倒,因為紅旗怕,怕被男方嫌棄後被趕出家門會變得一無所有,紅旗怕若干年後付出那麼多愛,侍候那麼多的陛下和皇太后前陛下,到時連個屬於窩都沒有,所以就一輩子的被這家人榨乾,等到白髮蒼蒼時,也還是卑微的只敢喘氣,而不敢大聲喧譁,怕在病床上只有病友陪著自己聊兩句天,因為怕,怕自己兒女和老公不給自己立個屬於自己的窩,那就是:墓碑。可憐的原來也是如花似玉的姑娘,就被一個情字給栓住了一生,可悲可嘆,也希望你寫的這個需要用感情來維持婚姻的作者千萬別當裡面的男女主角,因為會害己害人。


我是乖寶寶24


你為什麼想加上自己的名字?婚還沒結,卻想著財產分割問題,這樣能過好日子嗎?你們的感情是建立在金基礎上的嗎?

什麼事一定要理智的去想,不要讓金錢迷失了你們純潔的愛情,就算房子加上了你的名字,難道你們就白頭到老了?不加上就損失了房子的擁有權,一旦分手就得不到補償嗎?

感情是你們的基礎,不要動不動就用錢分出你我,以後有了孩子你們是孩子的爸媽,愛情的盡頭是親情,在有些事上一定要糊塗點好,不要斤斤計較,愛情都沒了,就算有補償你心裡的傷害能彌補嗎?

想著怎麼維繫家庭的關係,把日子過好,這是首要的,對對方不瞭解可以繼續去交往瞭解,自己的終身大事馬虎不得。

“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嫁對了什麼都是你的,嫁錯了得到東西失去了愛情又有何歡!

你們兩個都不相信對方,彼此都在提防,我感覺你們的感情還有待進一步加深,別再提這個事了,這個事就這樣過去,要不每個人心裡都有個疙瘩,坦然點,你嫁的是人不是房子!希望你能解決好,愉快的進去婚姻殿堂,祝福你們!!!


臨沂濤哥


不加名你就不要拿錢出來還房貨。自己賺的錢自己去買一套自己的房子。你這男人只是想空手套白狼,


我要成為有錢淫


首付他,裝修他的,房貸也他的。為何要寫你名字,2018新婚姻法瞭解一下。


dzps


人和人不能比 你家襯幾套對象就會給彩禮 買婚房。你要是自己沒錢 你的對象自然不會給你彩禮 也不會寫你名字。但是如果你的階段是享受生活 要孩子。你就不用找這種貸款還需要你還的。如果你和他一樣外地漂泊 一無所有。當然你倆要一起還貸。但是你也不要過分小人之心。擔心沒你份。因為法律是公正的。你還貸的流水是你婚後的共同財產。 但是你們這樣很難生育 壓力巨大。所以你考慮的不是房子加名。而是考慮這個人和你還有沒有共同追求的東西。是不是真心待你把你置身於不利之地自私自利。如果是這樣的話 即便你不計劃要孩子。也不應該再付出太多。畢竟即便曾經相愛的人也可以因為不再有共鳴。沒有交集而從此分道揚鑣。


兔子月1


這事好辦,有三項選擇:

一,你自己買一套,各人還個人的貸款;

二,你把男方的首付款還一半,他就同意了;

三,找下一個男友,或許能碰到。但概率很低!

任何事情,站在自己的立場上看問題是不合適的。結婚是要過日子的,不能還沒進家門,就先盯著對方的財產。誰也不想還沒結婚,就被對方用財產捆住。特別是,首付款是父母幾十年積攢下來的,一旦被人奪走,就會成為不孝之子!


傾情相隨


你的心態有問題!你在想什麼?你怕什麼?房子重要還是婚姻重要?他付了首付,你們共同還貸自然有你一份,不懂嗎!只要你老公人好比什麼房子重要多了,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後的獲得。你是為了房子結婚的嗎?只要你夠努力夠堅持,你還怕自己買不了一個房子嗎?一線買不了,買三線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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