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家銀行信用卡積分規則

13家銀行信用卡積分規則

1、交通銀行,消費1元=1積分,消費1美元=8積分。

2、工商銀行,消費1元=1積分,消費1美元=8積分。

3、招商銀行每消費20元人民幣累積1分,每消費2美元累積1分。

4、興業銀行每消費1元人民幣累積1分,每消費1美元累積7分。

5、光大銀行每消費1元人民幣累積1分,每消費1美元累積8分。

6、中信銀行1元=1分(普卡),1元=2分(金卡、白金卡),1港幣=1分,1美元=8分。

7、中國銀行,消費1元=1積分,消費1美元=8積分。

8、農業銀行,消費1元=1積分,消費1美元=8積分。

9、建設銀行,消費1元=1積分,消費1美元=8積分。

10、民生銀行,消費1元=1積分,消費1美元=8積分。

11、浦發銀行,消費1元=1積分,消費1美元=16積分。

12、廣發銀行,消費1元=1積分,消費1美元=8積分。

13、華夏銀行,消費1元=1積分,消費1美元=8積分。

13家銀行信用卡積分規則

20家銀行積分有效期

一、工商銀行:積分合並:同一客戶在同一地區辦的不同卡片之間積分可以合併。積分有效期:積分有效期為5年,清零時間為第5年12月30日。

二、建設銀行:積分合並:同一主卡持卡人名下的多張信用卡積分可合併;主卡及附屬卡的積分可合併。積分有限期:積分有效期為5年,清零時間為第5年12月31日。

三、中國銀行:積分合並:同一持卡人名下的中銀系列卡積分可合併使用;同一持卡人名下的長城國際卡積分可合併使用;主卡及附屬卡的分數合併在主卡帳戶中使用。積分有效期:白金卡積分永久有效。普通卡積分以一年為累計期,兩年有效,每年6月30日將到期積分清零。

四、農業銀行:積分合並:同一持卡人名下的多張卡積分不可合併;主卡及附屬卡積分可合併。積分有效期:積分有效期為5年,清零時間為第6年1月31日。

五、交通銀行:積分合並:同一主卡持卡人名下的多張信用卡積分可合併;聯名卡不可與非聯名卡積分合並;不同種類的聯名卡積分不可合併。積分有效期:積分有效期為24個月,清零時間為每自然月月底。

六、招商銀行:積分合並:同一持卡人名下的多張信用卡積分可合併;主卡和附屬卡積分可合併;如持卡人同時擁有個人卡及公務卡,個人卡及公務卡積分不可合併。積分有效期:永久有效。

七、中信銀行:積分合並:同一持卡人主帳戶下的積分可以合併使用。積分有效期:積分有效期2年,清零時間為每自然月月底。

八、民生銀行:積分合並:同一持卡人名下的多張信用卡積分可合併;主卡及附屬卡的積分可合併。積分有效期:永久有效。

九、興業銀行:積分合並:同一持卡人名下的多張信用卡積分可合併。積分有效期:積分在卡片有效期內有效,清零時間為卡片到期日後3個月。

十、浦發銀行:積分合並:同一持卡人名下的多張信用卡積分可合併。積分有效期:超白金、AE白、標準Visa白3600年費版積分永久有效,其他卡片有效期為8年,清零時間為第一張卡片核發日起8年。

十一、郵政儲蓄銀行:積分合並:同一持卡人名下的多張信用卡積分可合併;主卡及附屬卡的積分可合併。積分有效期:永久有效。

十二、光大銀行:積分合並:同一持卡人名下的多張信用卡積分可合併。積分有效期:積分有效期為5年,清零時間為第5年12月30日。

十三、平安銀行:積分合並:同一持卡人名下的多張信用卡積分可合併;主卡及附屬卡的積分可合併。積分有效期:積分有效期為3年,清零時間為累計週期次月底。

十四、華夏銀行:積分合並:同一持卡人不同戶口下積分可合併;主卡及附屬卡的積分可合併。積分有效期:永久有效。

十五、廣發銀行:積分合並:同一持卡人名下的多張信用卡積分可合併;主卡及附屬卡的積分可合併。積分有效期:積分在卡片有效期內有效,到期後金卡積分7折轉入下一期,普卡清零,清零時間為卡片到期日。

十六、浙商銀行:積分合並:同一持卡人不同戶口下積分可合併;主卡及附屬卡的積分可合併。積分有效期:永久有效。

十七、花旗銀行:積分有效期:永久有效。

十八、渣打銀行:積分有效期:真逸卡積分有效期為2年,清零時間為第3年年底,臻程卡積分有效期為4年,清零時間為第5年年底。

十九、匯豐銀行:積分有效期:積分有效期為3年,清零時間為第3年12月30日。

二十、東亞銀行:積分有效期:積分在卡片有效期內有效。

13家銀行信用卡積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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