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狗主人打人事件,11月3号打的人,6号警方才拘留打人者,中间3天警察为了侦破案件做了些什么?

深海126335370


接处警之后,警方对于是否案件作出判断并做出是否受立案,并呈请负责人审批。根据公安部2015年颁发的工作意见规定: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决定不予受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受案立案处理。

之后就是侦查阶段,调查取证,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嫌疑人做出相应治安或者刑事的措施,并报请部门负责人上级法治部门局领导层层审批。再往后,就是到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到法院判决!


种花家看门兔


这个事情我可以和大家解释一下。

根据媒体报道,事件发生在11月3日晚上,完整流程如下:不文明遛狗引发纠纷——金某两次殴打徐女士——徐女士家人下楼后与金某发生冲突——徐女士一方报警后到医院就医。

很多媒体在报道时候只放出了徐女士被打的录像,但是双方家人再次发生冲突的事实也是存在的,目前媒体没有报道金某一方是否在冲突中受伤,但是根据经验判断,因为金某打人在先,是非常清楚会遭到法律惩罚的,就算是装病,也得装两天,所以在事实尚未查明的情况下,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应当让双方先各自看病,在一些轻微的打架纠纷中,派出所在处理的时候一般也是看病优先的,而不是急于采取强制措施。

而接下来,4日5日两天,警察需要干什么呢?首先是调取事发现场监控,这个调取监控是比较费时间的,因为要履行审批手续,向监控持有单位出具法律文书,再将事发当日该时间段的视频全部复制下来,根据目前的办案要求,还要刻录成光盘作为证据保存。这是最主要的一项工作,完成这项工作至少需要三到四个小时。

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给受害人及证人制作笔录,这起事件是出现了不少参与者的,比如中途劝阻的两个年轻人,许女士的丈夫,金某的妻子等等,我估计笔录的数量至少在七到八份,这也是非常费时间的一项工作,因为制作笔录有格式要求,还要和制作笔录对象良好沟通,就算是非常熟练的警察,制作一份笔录大概也需要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仅制作笔录,就需要大概七八个小时,也就是一个工作日。

而还有最后一项很关键,就是将相关证据搜集完毕后,交分局法制部门审核,到底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这个派出所自己是说了不算的,要由法制部门审查,报主管局长批准,而在本案中就需要等待伤情鉴定结果,如果徐女士的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以上,金某涉嫌的应该就是不是寻衅滋事罪了,而是故意伤害罪,在立案问题上,特别是刑事案件要求罪名要准确,虽然在公诉阶段可以更改罪名,但是一步到位总好过二次返工,所以等待伤情鉴定的时间也是必要的。而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出呢?派出所也决定不了,要找鉴定机构,

鉴定机构服务全杭州,大家都要排队,并不会因为群众关注就让你插队,不然被插队的群众闹腾起来,群众会更加关注。

上述三项都是最基本的工作,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这些工作基本上也就是两名民警去做,虽然这起案件在网络上引起公众关注,但是对于派出所来说,很显然还算不上什么重大案件,抓紧办当然是必要的,但是把所有其他工作都停了只办这个案件,恐怕是不太现实的,我去过几次杭州,那边的派出所工作节奏非常紧凑,基本上每个人都是满负荷工作,白天黑夜连轴转,一起刑事案件,三天走完报案立案拘留程序,这个效率其实相当不错了,再要求加快进度,未免有点儿强人所难了。

电视上对警察的报道,往往集中在外勤工作上,破大案抓逃犯,而对于背后的大量工作报道不足,从而导致群众出现误解,其实电视上能看到的,大街上能看到的,只是警察工作的冰山一角,多少灯火通明的夜晚,多少浓茶泡面的坚持,多少奔波,多少等待,多少看不到的付出,才是保护社会安定的根基,我希望广大网友能够对警察多一些理解,少一些苛责,只有相互支持,相互包容,才能共同创造更为安全的社会环境,把力量集中起来去和违法犯罪份子作战。


一笑风云过


这件事情,我认为余杭在起初可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他们感觉这件事情会和平常接到的报井一样,不过是邻里之间一般的鸡毛蒜皮纠纷而已,所以在思想上可能压根就没有引起重视,甚至连出面调解都没有调解。

在徐女士将事情经过和视频发出来之后,这个事情迅速传遍整个网络,而且当地的媒体也开始介入,包括一些影响较大的媒体也先后进行了报道,这个简单的殴打事件进而成为热搜事件。最终,在11月6日晚间,余杭井方开始采取措施,将打人的当事者进行了刑拘,这也是在距离事发后第三天井方做出的实质性举动。

实事求是的讲,在应对此事上,我感觉他们是缺乏敏感性的,在当日接到报井电话后,他们就应该第一时间将当事双方带至所内,询问事发经过,并结合小区的监控进行责任判定,该拘的拘,该立案的立案。从整个事件来看,视频已经非常清晰的记录了全过程,所以并不存在取证难的问题,而当地在三天之后媒体广泛关注之后才做出动作,我认为有点说不过去。

在井方给出的通报当中,当晚徐女士已经及时进行了报井,可为什么要在三天后才做出刑拘的决定呢?难道视频还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吗?

另外,如果被殴打的徐女士没有通过网络曝光此事,没有视频来佐证自己的遭遇,那么这件事情她极有可能会吃哑巴亏,即使有理也难以说清。


元芳有看法


其实,警方在接到报警以后,首先要做的,肯定是把打人者带到警察局,刚开始警方了解的信息应该不是很多。伤者也应该是到医院鉴定伤情去了,警方一开始应该是没有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刚开始估计是按普通治安事件来处理的。

但是后来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情7号就在网上发酵了,一开始警方通告里面只是回应了事情的大概经过,只说事情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可是后来舆论的声音越来越大,警方二次发通告称打人者已经被刑事拘留了。

所以在这三天的时间,警方应该是按了普通治安事件进行立案解决的,但是中间经过网上舆论发酵,最终警方考虑舆论因素,采取了刑拘,因为那名女士的伤情也应该是构成了轻伤,这就构成了刑拘的条件了。

关于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保险岛岛主


我是爱狗人士,我来说两句。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蒙骗了,真正的爱狗人士,是发自内心对生灵的爱护。他们不会因为爱狗,而忽视其他生灵的价值,他们尊重自然,更尊重生命价值。他们对感恩格外看中,不单是狗,有的狼懂感恩、有的牛懂感恩、有的海豚懂感恩...这样的人本身就懂得感恩,又怎会不明白人类之间也有感恩。这样的人不一定是善人,但一定不是大恶之人。他能分清善与恶,又怎会放纵自己的狗去侵害他人安全?又怎会当着儿童的面毒打其母?又怎会以“爱狗人士”自称,在网络上散布被打者“自食其果”?爱狗,更要爱人;养狗,如同养人。很多人打着“爱狗人士”的幌子,到处煽情,给狗穿衣裳做鞋子,甚至美容美发,朋友圈、微博满满的人兽之恋。然而却不知道如何训导自己的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狗是通灵的不假,但狗的灵性取决于主人,狗的行为间接的反映了其主人的秉性。狗善其主善、狗恶其主恶,养狗亦如养儿,过分宠溺必逆其道也。如果不能约束自己的宠物的话,就没有资格做狗的主人,造物主赐人以智慧,不是让人类奉物为主。我也养狗,也爱狗,视狗为最忠实的朋友,看不惯人虐狗,但我知道引其善胜于随其恶。


有话直说No1






和谐131679225


的背景很强大


我的心你不懂218258824


牛逼











青天蓝蓝白


强烈建议,被打的女土,申请两小孩的精神抚慰巨额賠偿金,各五百万以上,直致他破产为止,他家有矿,不是江南皮革厂


杭州偷地雷的二傻子


要不是事情弄大了,一般这种案子都是调解,男的道歉,赔个几千块钱,大事化小,女的拿钱走人,警察叔叔也省得麻烦,这三天在干嘛?当然是先观察舆论走向,是继续发酵,还是昙花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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