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壓著房產證不給強行收1元

曾經的美好47


我回答問題不喜歡長篇大論,不是外交部的發言人,不會太嚴謹。請理解表達的想法,不要追究文字的疏漏。

按問題來看,物業扣留了房產證,要求提高收費標準,這樣做明顯是違背了合同的預定。如果業主不服,理論來講,是應該去法院起訴的。可是都明白,起訴起來費時費力,還有很多費用產生,可能會拖好幾年都沒有結果,要是著急用房產證辦理抵押貸款什麼的,反而會誤事。從實際出發,我建議是按照物業要求交費,拿回房產證,保留好收費憑據。

如果拿房產證是為了是賣房,那麼就忍一口氣算了,趕緊賣掉拿到賣房款,和物業扯皮耗費的時間,利息可能都夠物業多收的費用了。

另一種如果,拿回房產證,不是為了賣房。按照合同約定金額,計算一下,你實際交費的金額是能到哪一天,比如物業提高收費後你交了半年物業費,可是按照合同約定的金額來算,這個費用其實能有九個月的物業費,那你就九個月後再交費,就這麼一直拖欠著吧。要是物業不服,那就讓物業去起訴你吧。起碼打起官司來,你不會輸,錢是按合同交了,至於物業只算你交了多久,那是他的問題。或許物業也嫌麻煩,不會去起訴你。總之先拿回房產證。


青海湖西


物業公司違反了兩條法律規定。一是單方修改合同,私自將物業費由0.65元/㎡提高到1元/㎡,未經物價部門批准,屬於亂收費、亂漲價行為。二是不管業主的房產證是怎麼到的物業手裡,物業都無權扣留,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購房者通過正當交易,取得了房屋的合法所有權,房產證就視為購房者的私有財產,物業強行扣留購房者的私有財產,就等於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違反了法律規定。

既然購房者投訴無門,為何不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誰給了物業這麼大的膽子,為所欲為?


打開車窗看景色


我想問一下,房產證怎麼會在物業手上,難道我生活的地方是外星球?我說一下我瞭解到的買房流程:在開發商處看房,下定金,交首付,房子資料上轉房產中心備案網籤,同時開發商將所需資料交銀行申請貸款,完成網籤後將所需材料上交房產中心申請不動產登記,銀行完成貸款流程的同時不動產權證也辦好,以新房為質押銀行放款(不動產權證留在銀行,要取回加蓋已質押字樣發還貸款人)。想不明白為什麼會在物業手上,退一步說,物業費漲價與籤不籤合同沒有關係,根本不需要扣押房產證!


廣東紅米酒


LazyBears:購房後通常以簽訂合同約定的為準,包括房價、物業費、其他交付費用等,而且現實情況不大可能是物業壓著房產證,就拿我之前的經歷,可能有兩種情況。


1. 房產證是委託開發商統一辦理,而題主將開發商誤認為是物業


我們的房產證是委託開發商統一辦理的,去開發商處取得時需要拿憑據,而開發商和物業是沒有關係的(或者說開發商先期選定了物業,但物業和房產證取得是沒有聯繫的)這種情況下物業費交不交,都不影響到房產證取得。


如果房產證在物業手裡,你需要的是瞭解為什麼會移交給他們,房產證屬於房屋權屬證明,其他人是無權扣留的,投訴無用你又不想交?去申報遺失補辦也可以。


2. 物業費可能會調整,如果你購房後長期未取產權證,可能會交由物業保管,用扣留“留置”的方式要求補交物業費


我們家老房子,隔壁鄰居有8年從未入住、交過物業費,每年過年都會貼上最近的物業費欠費總額通知在門上,而物業費也不是一直不變的,很多老房子的物業隨著成本上漲也微漲過一部分。


可能說當時的費用是0.65,當時隔了五年十年之後遠遠不止這個數,也是情有可原的。而且開發商如果長期無法聯繫業主,將房產證交由物業保管也是有可能的,那麼此時所謂的“物業壓著房產證,要求繳納物業費”有可能是行使留置權。


當然,法律規定的留置權和這種“事實上的留置”是有區別的。

具體就不說了。


如果是欠繳物業費,或者物業費經過調整有漲幅,那你投訴無用也是正常的事情。

但如果是合同沒簽多久,物業就單方違約要求上漲物業費,去投訴甚至起訴都可以,投訴無用可能因為事情太少,集合多些業主起訴,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響應你的號召。


懶熊帶你看熱點,漲知識。

保障自己的權益,看社會百態


LazyBears聊熱點


購房合同寫的物業費根本沒有約束力,物業公司和開發公司根本就不是一個公司,開發商就無權規定物業費多少,物業費單價只有物價局和業委會簽約才行。


大哥範(賞心)


拿身份證到房管局查檔,登報掛失再辦一個


手機用戶25223172338


百分之六十業主聯名收回業主權益,直接讓物業滾球。


手機用戶84371147345


涼拌!

1.法院起訴。

2.成立業委會,徵得6成以上業主同意可更換物業。

3.藉助媒體

4.看你所在的城市吧,有很多地方現在真的沒辦法。

唉……


樂哥點評


物業是村落里巷新出現的,有組織的,強佔垃圾清運,強收保護費,業主在自己地面停車還要被迫交費,新的街區現像和社情。目前,正在以劃分星級標準為藉口準備長價。不知保潔的“潔”字,保安的”安”字,擦地擦玻璃的“擦”字,標準等級如何劃分?


餘與吾


笑話!物業費想怎麼收就怎麼收嗎?漲價要全體業主徵詢通過才可以!你這個是剛交房的新房吧!估計是辦產證時被物業材料扣押的!你可以法院起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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