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一个亲戚借了30万,对方以3分月息收取利息,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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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三分利息?还起诉你?什么亲戚这是。


如果不失恶意骗取其资金,只是正常的借贷,为什么关系会弄到这种地步?国家现在对民间借贷,其实已经表态不支持了。正在进一步规范,尤其是不具备放贷资格的企业和个人。

三分月利息,年化利息接近36%了,明显是在法律上不支持的,不知道你们当地法院是如何进行判决的。你们利息部分有没有分开签,比如说利息月息2%,各种服务费1%。

既然走到这种地步,建议你也请个律师应诉,可以肯定的说,即便官司你输了,但是也不会承担这么高的利息,根据现行法律应该最高年化不超过24%或者同期银行贷款的4倍,超过不予支持。

在法律上其实即便债务人欠债,但是也要保证其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你应该再找亲戚理论一下,毕竟不是骗子,看在亲戚的面上,给你一定的宽限期,谈谈利息的事情。如果没有商量,真的建议你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古道西风远


先跟你算一下这个月利息3分是什么概念,300000×0.03×12=108000元,也就是借300000一年要还的利息是108000元,年利息刚好占了总借贷的36%,对于高利贷,法律也明确有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要求,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了36%,则超过的部分可以不支付,已经支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所以,结贷方没有违法,虽然属于高利贷,但属法律允许范围内。

从人情方面来说,你有这样的亲戚,真觉得可耻,作为亲戚,不仅不帮你,还给你放高利贷,而且那么高,还不上还要你拿房子抵,真够绝情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要在银行贷的话一年利息不过才20000多,也不会为还利息发愁了。还节省了那么多钱,你有这样的亲戚,不值当。




事后说事


提这个问题的人简直有点不要脸,你有困难的时候,亲戚出手相助,你们三分利,明码实价谈好的,你既然同意借钱,就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还钱,而你,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有点无耻,做人要厚道,不能这样言而无信。

三分利,高不高,确实有点高,但是,不是人家逼着你借的,而是你自愿借的,无论你换了多少钱,只要是自愿的,就是合法的,你不要在借钱的时候啥都是好的,而在还钱的时候,各个问题都出来了,你们之间是有合同的,是有契约的,所以请遵守你们自愿签订的契约,你有权不签的,但是你签了。

在民间借贷纠纷上,自愿为原则的借贷就是合法的,所以,你不用绞尽脑汁来认为他是违法的,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他不违法,现在是你欠钱不还,当了老赖,这个事件是你的问题。

你这个亲戚做事的原则我喜欢,第一,明码实价,合同约定好,一码是一码,谈合同就别谈感情,所以三分利就是三分利,你要拿的。

第二,如果你不拿,那么就法庭上见,你的亲属当原告,这个官司也好打,因为是你老赖在前,所以你的利息,你的本金一分都不能少的。

第三,对于你这样的老赖,一点都不要客气,因为你为人,也不值得人家同情你,所以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人家要求拍卖房产,干净利落,做的好。


韩东言


从法律上讲,没毛病,3分的月息不算低,还算是蛮高,月息3分年息就是36%。这也算是典型的高利贷了。但法律上还真有规定,三个区间二根红线分别是24%与36%。


法律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化利息未超过24%,法院肯定是支持的出借人。同时也明确规定年化利息超过36%法院明确规定不支持出借人。但如果处于24-36%之间呢?法律是这样解释的,如果借贷双方贷方已经依双方的约定依36%的利息已经支付了,如果想要再撤回,法院不支持,但是如果货方还没有依36%的利息支付利息,如果借方非要你依据36%来支付,法院也不会支持。


从法律来讲,你这亲戚就是人精,估计也是以放利贷为生的,他也非常熟悉法律的规定。再从成年人的契约精神来看,是你不占理了,36%的高利息你也敢借,亏了就要承担后果,愿赌服输,结果输了就想赖,就觉得自己亏了,亏了就有理了么?这也是很多人骂你的原因。我理解你的想法,不就借了30万吗,都已经还了23万了,对方的本金都差不多收完了,现在确实生意失败没钱了,也答应慢慢还本金,但对方就是不同意,毫无情面可讲,你觉得心中有怨气,一般人都会像你一样。但是,你没有想过的是,对方如果不借给你,借给别人呢,可有比你36%的利息更高,可能人家早就还给他了,钱是有成本的。因此,从法律,从契约精神上,你是不占什么理的。


你说是你亲戚,不知道是多亲了。只从人情来讲,对方确实是有点不近人情了。借给亲戚的钱利息要这么高,有点过了。并且对方是生意失败确实无钱归还,还非要把人往绝路上逼,唯一的住房也想拍卖来还款。我不是道德妹,但确实觉得做的有点过份了。如果是我,本金差不多收回来了,给亲戚一个缓冲期,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说不定过不了几年对方又赚钱了呢?少赚点也是可以的,本金没亏,利息收一些回来,或者直接降点利息以24%来收,给对方留个人情,也挺不错。


但对方都不讲人情,只讲法律,你怎么办?我还是那句话,人做生意创业可以失败,但不能丢了人品。自已做错的事,自己承担后果,自己答应的事,咬碎了牙也要吞进去。还就还呗,再找其它好心的人借一借还给他,不然房子该卖就卖,卖了租房住也不是不可以,再说房子这么贵,说不定过二年又便宜了,现在被动卖了未必不是好事,祸福相依,现在卖房说不定是件好事卖在高位。


杨梅花醉


看到这么多人骂你,我就开心了!用无耻来形容你都觉得玷污了无耻这个词,借你钱的人用枪顶你头上的吗?你借钱的时候就要想到3分利息的后果,现在出来装孙子没人同情你的,老老实实还钱规规矩矩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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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这种情况,属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有以后法律规定供您参考:

1、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利息,但不得超过年利率24%,约定不明或是没有约定借款利息的,不需支付利息。

2、 对于利息多少,法律规定分为三个层次

利率≤24% 受法律保护,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4%<利率≤36% 为自然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利率>36% 为不当得利,可以要求返还

法条依据:《民间借贷纠纷解释》第26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前置利息: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就是我们常说的前置利息,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会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并按实际借款计算相应的利息。

4、逾期利息

③约定借款期间利息,未约定逾期利息,按借款期利息计算

②未约定借期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按年利率6%计算

①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综上,您只需要偿还年利率不超过24%的部分,超出的部分是自然债务,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和认可的,也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已经偿还的的部分就不能要求返还了。。

法条依据:《民间借贷纠纷解释》第31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请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普法小前锋


首先,普及一下法律常识,私人借贷,年化利率24%以内是合法的,24%至36%是法律不管的,36%以上不合法,所以不是有合同就必须按合同履行,首先要保证合同合法。(百分之12就是1分的利息,以此类推)

其次,三分息确实很高,30万一年就是3万6,借了7年,也还了23万息,双方协商怎么还本就行了,也不要过分了,毕竟是亲戚,现在生意不好做,外人躺着说大话不腰疼,得饶人处且饶人吧!毕竟光利息就23万了,而且做生意还失败了,如果真的合适的话是现在终止利息,然后本金慢慢还,能还23万利息的人,我选择相信他的为人!

最后,看看网友们对此事的看法:

1 对你真的无语!能借你30万的绝对是对你的信任,至于利息,也只能作为通货膨胀的补充!你还不起,还起诉!既然起诉了,那你就得履行责任!

2 借你就不错了,利息高点你可以不借,又没有强迫你,就算亲戚没让你要利息你也应该给点。

3 合不合法这是愿打愿挨的事,你借人钱时肯定商定好的。你借钱的时候怎么不问合法不呢,既然不想给利息,为什么要借,你这种人就是个无赖。

4 骂得好,银行利息低,合法你不去借,借钱的时候估计你恨不得给你亲戚跪下求别人,现在出来说利息高了。有本事就不要借钱。有你这样的亲戚丢脸。

5 我结婚第二年年开了一块地,没钱啊,是媒人担保抬了5000,5分利啊,感谢媒人和敢抬给我钱的人,秋天就还上了;

6 你遇到好心的亲戚了,本人4.6,说多了都是眼泪唉;

7 说实话真心不乐意给熟人借钱,很多时候根本就没契约精神,我表弟和我姑一起借了我1.25w,虽然不多,但是就还了1.05w剩下的2000遥遥无期,好几年了,我表弟居然还晒他的信用卡,说还是信用卡好,不用求人,我恨不得说你要是能准时归还,谁会不借钱你,现在借钱的都是大爷,然后还有同学也是,说实话我真的希望他们去借银行钱!


游戏大咖王


第一,三分利息绝对合法。

国家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利息的三倍。

现在银行的利息一分五的都有的是。你的借款利息三分,没有超过银行利息的三倍,完全合法。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也就是说,你不还钱,就是违法,就是老赖!

第二,现在这个社会,三分息真的不高,完全是友情价。

现在这样的经济大环境,一般人谁敢轻易把自己的钱放出去?

愿意把钱借给你,那就是在帮你,是真正的亲人。

我想,借到钱的时候,题主肯定也是千恩万谢吧。这会翻脸不认人了,早他妈干嘛去了。

第三,签了合法的合同,就要遵守。没钱不是不还钱的理由。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利息是你们协商好的。借钱的时候,你怎么不嫌利息高?这会不想还了,就找理由,开始琢磨合法不合法了。

不讲诚信,心眼太坏!这种人活该生意失败!

题主装可怜,说自己只有一套房子,没钱还欠款了。纯属无赖。

房子也是资产,当然要用来还欠款了。题主的房子很珍贵,债权人的钱就不珍贵了?

题主面临的困境完全是自己造成的。为什么要民间借贷?有房子为什么不抵押贷款?利息低得多!

说白了,题主从一开始就存了坏心眼,就是想利用亲戚这层关系,赖掉别人的钱!太阴险,太歹毒!


上将嗳福斯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问题,三十万本金,已经还了23万利息。。三分利,三十万一年是10800利息,说明已经借了两年多了。一般这么高的利息只是用来周转一两个月吧。。长期只有能力还利息,说明已经破产。为什么还等到债主起诉你的时候才应诉呢???应该在一年前就自己去法院申请破产。这样法院会判你以资抵债。不够部分也就不用再支付利息了。只要后面想办法还上本金就可以。。。。吃了不懂法的亏啊


用户50354604429


怎么说呢?三分利息是合情合理的!我一从小在兰州市玩大的发小,他是5岁时候跟随家里唯一在国营工厂工作的父亲从山西农村老家来到兰州市的!当时他母亲和他两个姐姐尚未进城,还在农村里。在我2000年创业的时候他本打算投资五千和我一起做传呼机生意,后来他害怕赔钱不打算参与了,他把其中的一千元瞒着他母亲和姐姐们和一女孩挥霍。(后来他姐姐还问我要钱,因为他撒谎说借给我五千元)剩下的四千元借给了我,但是要求我每月要给他利息800元。当时确实缺钱,就被迫答应了。两个月期间我给他两次800元利息,合计1600元,而且还了他的四千本金。就因为只给他两个月利息就还了本金,不再让他吃利息,他在之后18年期间只要喝酒(几乎每次喝酒都是我请他)见到我俩的同学或者熟人就会说我抛弃了他!不让他继续吃利息了……在他的脑海里这18年我应该每个月都付给他利息800元!等于我让他少收入了十几万……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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