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網際網路金融?金融科技和科技金融

從嚴格意義上講,互聯網金融概念是由兩部分構成的,金融科技只是一部分,另一部分是科技金融。

科技金融是金融屬性的業務,它只是用了新的科技來做金融,包括科技思維和科技實施手段。

文丨劉雪慰 來源丨 商業評論精選(shangyepinglun)

如果評選2018年度金融領域最大的兩個“背鍋俠”,一個是“P2P”,另一個應該就是“互聯網金融”。為什麼這麼說?

今天先讓我們來搞清什麼是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生態系統之殤

互聯網金融

2013年,那一年被稱為中國“互聯網金融元年”,互聯網思維如同一場發生在中國的當代文藝復興,開始重塑中國傳統金融的生態系統。

銀行、證券、基金、保險等傳統金融機構積極謀變以加固各自的城池;百度、阿里巴巴和騰訊等互聯網巨頭則扮演了“攪局者”的角色,它們在金融領域發力,並快速擴張業務版圖。

與此同時,一些老牌傳統國有企業,財大氣粗的民營企業,還有互聯網新貴等各路“奪寶奇兵”都爭先恐後地湧進互聯網金融領域,催生出了數千家以提供互聯網金融服務為主業的服務主體,如P2P平臺、網上保險、網上理財等等。

說到這裡,我們可以看到,互聯網金融不等於網貸,也不等於P2P。把“P2P”說成是“互聯網金融”無疑是一葉障目。

起初,對“互聯網金融”的界定是模糊的,人們將所有與互聯網有關的金融服務都叫“互聯網金融”。

其中包括互聯網科技公司利用數字技術提供以移動互聯為主要特徵的替代性金融服務,彌補傳統金融服務的短板(互聯網+金融),以及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業務依靠移動互聯網、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雲計算等最新的數字技術開發的衍生產品(金融+互聯網),用來解決傳統業務模式中的痛點。

但後來由於前一類業務的爆發,當人們談起“互聯網金融”概念時,逐漸就聚焦在前一種,即金融活動利用新的信息技術所構架的新的金融形式和金融服務。

定義讀起來總是有些費勁,讓我們舉個例子,像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寶和騰訊旗下的微眾銀行都屬於第一類互聯網金融企業,阿里巴巴的餘額寶、支付寶以及向其電商平臺上的小微型商戶提供小額貸款業務,還有京東向其網上商城的消費者提供的消費貸服務,都屬於這層定義下的“互聯網金融”。

在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在過去五年中增勢迅猛。據全球知名管理諮詢公司麥肯錫(McKinsey & Company)發佈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中國互聯網金融用戶已經超過五億人,為世界用戶基數最大國。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和科技金融

互聯網金融大監管

2016年可以稱為“互聯網金融監管元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公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接著各種監管文件密集出臺,業內普遍達成共識。

2017年12月,《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141號文的頒佈,全面開展對網貸的清理整頓工作,網絡借貸行業在去槓桿化的影響下和新政的監督下,很快就出清了大批違規劣質的平臺。

2018年8月中旬,國家P2P 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了《關於開展 P2P 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簡稱“網貸108條”)。

這“108條”,或許可以繼續對劣質平臺發揮“擠出”效應,行業風險進一步出清,並開始走上一條理性和有序的發展道路。

互聯網金融,這個人們曾經趨之若鶩,而今噤若寒蟬、諱莫如深的行業也由此進入了一個新時代,我們姑且稱之為後互聯網金融時代。

生態重建中監管部門的角色

監管對社會發展是否有益,取決於政府部門如何設計和實施監督。

促進價值共創的監管會設定目標,鼓勵創新,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從而維持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和平衡。它們鼓勵企業價值共創,而不是追求短期利潤最大化

另外,促進價值共創的監管是適度的,政府部門需要及時高效地收集信息,然後認真審核,而不會制定鉅細靡遺的高成本的合規流程,強制每個企業執行。

談到那些阻礙價值共創的政府監管,哈佛大學邁克爾·波特(Michael E. Porter)和馬克·克雷默(Mark R. Krammer)兩位教授曾撰文指出:

這種監管會強迫企業遵循特定的做法,而不是聚焦於可衡量的社會發展目標。它會強制規定具體的達標方法,結果反而阻礙了創新,而且幾乎總是導致企業成本的增加。

而政府落入這樣的監管陷阱,會產生適得其反的效果,招致企業的強烈抵制。這既不利於政府推動社會進步,也不利於企業通過創造共享價值提升競爭力。

不過,如果企業囿於傳統思維,再好的監管目標也將遭到抵制,而一旦企業從價值共創的角度審視各項決策和商機,即使是在動盪不安的生態環境中,也能保持穩健性,找到實現更大創新和增長的新方式,並將創造更大的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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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生態重建中企業的角色

在金融行業,許多企業已經開始這麼做了。麥肯錫最新發布的報告也倡議中國銀行業積極佈局生態圈戰略以實現轉型。

基於對國內外銀行探索生態圈案例的廣泛掃描和深度分析,麥肯錫總結出了四種建設生態圈的模式:自建模式、投資模式、聯盟模式和合作模式

雖然這份報告為銀行業所做,但它對生態系統內其他“金融物種”也不無啟發,尤其是其中的“投資模式”和“合作模式”更是對互聯網金融生態系統重建和價值共創的最好詮釋,而且迄今為止我們也已看到一些成功的案例。

比如澳大利亞的西太平洋銀行(Westpac)就通過投資金融科技公司來提升銀行產品與服務水平。

它投資的Data Republic公司主營安全加密的企業級數據交換平臺,能夠幫助西太平洋銀行更好地服務對數據安全性要求極高的政府客戶。同時,該銀行在多個業務板塊與被投企業開展業務合作,打造行業生態圈。

我們還看到一些金融機構通過商業合作參與生態圈的建設。這些銀行直接從互聯網平臺企業等業務場景公司購買流量/ 線索,雙方聯合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

比如渤海銀行與借唄在客戶引流、聯合貸款、金融科技等方面合作,在互聯網思維與能力建設方面進行了一系列嘗試和探索。

還有信託公司、保險公司等一些持牌金融機構與深圳飛貸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也屬於此種模式。

飛貸為這些機構輸出與移動信貸相關的“整體”通用技術,其範疇包括三大平臺和六大服務:

天網量化風控平臺、慧眼智能大數據平臺、神算移動科技平臺,移動信貸產品服務、品牌與營銷服務、核算與清算服務、風控運營服務、智能客戶運營服務、經營決策分析服務。

合作機構可根據現階段實際狀況和未來業務發展需要,選擇所需服務,而飛貸通過聯合運營的方式來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業務,並與金融機構進行利潤分享。

在此過程中,飛貸還會支持合作機構能力建設,作為“陪練”提供包括數據、方案、各種建議的輸出等方面的支持,在合作中將科技、風控、大數據等相關技術完成能力轉移。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和科技金融

基於生態系統,

重新定義市場和產品

互聯網金融生態系統的重建需要價值共創,而價值共創需要多家企業發生千絲萬縷的聯繫,編織出龐大的價值網絡,在增加生物量的同時,還要增強穩定性,並提高眾多物種的縫隙空間創造力。

與自然生態系統中的物種和社會生態系統中的成員一樣,商業生態系統中的每一家企業也都要與整個系統共命運,因此在制定戰略時,不能只著眼於企業本身得利,還要考慮系統中其他“物種”的生存,從而形成系統的良性循環,使企業得以持續發展。

一家企業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戰略來促進系統的健康和穩定,同時也保障自己的生存和發展呢?

哈佛商學院教授馬克·楊西蒂(Marco lansiti)及其合作伙伴羅伊·萊溫(Roy Levien)認為這主要取決於企業本身在生態系統中的定位,你屬於什麼類型的公司?或者想要成為什麼類型的公司?

企業在生態系統中一般可以擔任三種角色。

一是骨幹型企業,在系統中佔據中樞位置,為系統成員提供共享資產,找到有效的創造價值的方法,並與其他成員分享價值,比如微軟和沃爾瑪就是這樣的公司。

二是主宰型企業,這類企業在系統中佔據關鍵位置,不論是否控制系統中的資產,它們都力圖最大限度地從中榨取價值,如倒閉的安然公司(Enron)和早期的IBM公司。

三是縫隙型企業,它們是生態系統最多的物種,是系統的主力軍,這類企業採取的是高度專業化的戰略,對其他企業有一種天然的依賴,只有依靠別的企業提供的資源,它們才能專注於狹窄的細分市場,以差異化求得一席之地,如人工智能計算公司英偉達(NVIDIA)。

在生態系統中,這三類企業並非一成不變,而是會根據生態系統的演進來調整戰略。

互聯網金融的生態系統

我們來看互聯網金融的生態系統是怎樣的?因為互聯網金融企業只有搞清楚自己在生態系統中的定位,才能制定相應的發展戰略。

“互聯網金融”這一概念自誕生之日起,就有一個別名——金融科技(Fintech),而這其實是一種誤導。

從嚴格意義上講,互聯網金融概念是由兩部分構成的,金融科技只是一部分,另一部分是科技金融。

科技金融是金融屬性的業務,它只是用了新的科技來做金融,包括科技思維和科技實施手段。

消費金融公司、互聯網保險、互聯網證券、互聯網支付、P2P、財富管理公司都是金融屬性,做的都是2C的業務,都屬於科技金融公司。

比如,以阿里巴巴的支付寶和騰訊的微信支付為代表的支付公司,中國首家互聯網保險公司眾安保險,中國首家互聯網銀行微眾銀行,這些企業說到底都是金融公司,只不過是被互聯網科技賦能的金融公司。

金融科技則是為金融業務及機構提供科技服務,它不碰資金,也不碰C端用戶,只是提供技術。它是科技屬性,是2B的。

像致力於算法、存儲、交互、模型,還有流程改造、流程軟件等等的公司都叫技術性公司,它只是解決技術問題。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和科技金融

金融科技公司根據自身的優勢和資源能力可以分為三類:資源型、技術型和應用型。

1. 上游的資源型公司

這類公司基於既有的生態,擁有獲客流量或外部大數據。

比如現階段的大數據公司黑瞳,它向銀行提供客戶引流或外部大數據。嚴格意義上說,資源型公司並非真正意義上的Fintech公司。

2. 中游的技術型公司

這類公司通常在某一金融應用場景中擁有獨到的技術,主要集中在金融雲、智能營銷、智能風控、智能投研、智能投顧、智能客服、生物認證等非主要場景中提供組件化、嵌入式的技術輸出。

技術型公司賣的是包括算法、存儲、交互、模型、流程在內的技術,像平安一賬通、百融金服、同盾科技、興業數金,甚至百度金服、京東金服都是技術型公司。

3. 下游的應用型公司

這類公司將上游的資源和中游的科技進行集成,並在主要金融場景中與金融業務進行融合,發展到直接提供給銀行一整套稍加客製化改造,直接可以上線的金融科技應用體系。

這類公司通常需要較強的能力,包括技術研發能力、豐富的金融業務經驗、鏈接外部資源的能力。在此之外,最重要的是,將上述科技研發、金融經驗、外部資源進行集成為應用體系的能力。

不少銀行正是基於這種能力的積累,設立了金融科技子公司,比如興業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相繼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興業數金、建信金融科技、招銀雲創。

同時,有些金融科技公司也通過多年積累,形成了這樣的能力。像完成轉型升級後的飛貸金融科技,它的主營業務已從小額助貸轉向數字信貸整體應用輸出。

資源型公司和技術型公司都不對客戶的結果負責,它們與客戶基本是買賣關係,但應用型公司與客戶是聯營關係,它們需要對客戶的財務運營效果負責。

金融科技公司的生態系統戰略

一家企業應該選擇什麼樣的生態系統戰略——縫隙型、骨幹型還是主宰型?主要取決於它本身的類型

,或者想成為何種類型的公司。

這也符合彼得·德魯克(Peter Drucker)的經典三問:我們的生意是什麼?我們的生意將是什麼?我們的生意究竟應該是什麼?

當然,所有企業的戰略決策都深受其經營大環境的影響,在制定決策時必須考慮到商業生態系統的總體動盪程度,以及與其他物種的複雜關係。

1. 縫隙市場戰略

如果一家公司面對的是生態系統中持續快速的變化,那麼就可以利用其他公司的資產,使自己專注於一個狹窄的界定明確的業務,此時它所適用的應該是縫隙市場戰略。

顯然,這是資源型和技術型的金融科技公司應該採取的戰略。大銀行在發展金融科技方面,更傾向於自我建設。雖然技術開發與維護成本高,開發週期長,但是它們可以更好地控制技術、人才和資源。

在與外部金融科技公司合作上,大銀行一般不會直接採購一個完整的服務,而是選擇多個供應商,融合各自的細分優勢服務,自己集成一個完整的系統。

目前,同盾科技提供的智能風控,黑瞳信息技術的智能反欺詐,飛貸金融科技公司的移動信貸體系,興業銀行旗下的科技子公司興業數金提供的基礎雲服務,都是縫隙市場戰略的體現,它們用專門的技術和能力將自己與競爭對手區分開來。

2. 骨幹戰略

如果一家公司在一個以資產共享關係形成的生態系統中處於中心位置,且經營環境比較動盪,則骨幹戰略最為有效。

簡單說來,就是骨幹型企業不但在生態內創造價值,還與其他成員分享價值

對於中小型銀行來說,面臨大銀行和互聯網金融公司的前後夾擊,迫切需要依靠金融科技來實現轉型,緩解市場競爭壓力。

與此同時,中小型銀行在技術儲備、人才建設等方面都面臨不足,若自行建設,成功的可能性比較小,也需要金融科技公司提供“雪中送炭”式的一條龍服務。

處於這種情況,它們應該選擇應用型公司進行合作。不過,在合作方式上,因為中小銀行自身迭代更新的能力不足,建議採用分傭的方式與金融科技公司實現緊密捆綁,聯合運營。

3. 主宰戰略

骨幹企業在生態系統中是間接發揮作用的,主宰者卻是直接施加影響的,它們依靠自己的壟斷資源和強大地位,掌控著生態系統的大部分,竭盡所能攫取價值

但因為留給生態系統中其他物種的價值太少,破壞了系統平衡,所以很難長期維持系統良性循環。

值得欣慰的是,在目前中國的金融科技公司中我們尚未發現這一“主宰物種”,但須引以為戒。

如果企業在制定戰略和採取行動時能清醒地認識到自己在整個生態系統中的位置,它就能預判出自己的行動將對整個系統帶來怎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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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互聯網金融時代的生態特徵:普惠

2005年,聯合國首次提出普惠金融概念,提倡以可負擔的成本為有金融服務需求的社會各階層和群體提供適當、有效的金融服務。

2013年,《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普惠金融作為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的組成部分。

2016年1月,國務院《推動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提出至2020年我國普惠金融發展水平要達到國際中上游水平。

2016年9月,G20會議上《G20數字普惠金融高級原則》發佈,普惠金融再次引發全球關注。

雖然普惠金融發展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根據世界銀行估算,2014年全球仍有約20億成年人無法享受到最基礎的金融服務。這為互聯網金融提供了發展機遇,互聯網金融作為傳統金融的補充者,做普惠業務有其先天優勢。

“金融科技是讓傳統金融更加強大,而科技金融是讓每個有需要的人得到金融服務。

技術再先進,如果不能和製造業、服務業相結合,不能推進轉型升級,不能推動社會更加綠色,更加持續發展,更朝著普惠的方向變革,不能讓我們的生活更加健康,更加快樂,這樣的技術毫無意義。

在世界AI智能大會上,馬雲發表了他對普惠金融的見解。

對此,飛貸金融科技董事長唐俠也有強烈共鳴:“‘普’就是多,就是儘量讓更多過去得不到服務的人能得到這種服務;‘

惠’就是優,就是讓顧客以最便利、體驗最好、價格相對較低的方式獲得服務。

只有發展科技,才可以實現普;只有做好風控,才能實現惠。科技企業只有幫金融機構賺到錢,它們才能降低貸款利率,才能讓利給市場和需求者,為他們帶來真正的實惠。”

如今,我們看到越來越多的互聯網金融公司將“普惠”注入企業發展戰略。

平安普惠為超七百萬的小微借款人解決了融資困境;

翼龍貸深入田間地頭,讓農民走上脫貧致富路;

飛貸金融科技作為一家應用型金融科技公司,則用包括風控技術在內的整體應用技術為金融機構賦能,以此為它們降低信貸損失成本,增加利潤。

同時,越來越多的處於轉型期的金融機構開始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

通過與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駛入創新發展快車道甚至建立起競爭壁壘,更是焦點中的焦點。

據普華永道(PwC)《2017年全球金融科技調查中國概要》顯示,目前,中國48%的金融機構向金融科技公司購買服務,未來三至五年,68%金融機構將增加與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

向金融科技公司購買服務將成為中國銀行業佈局金融科技的重要手段。雖然我們看到金融科技公司服務銀行已有一些案例,但是目前真正實現端到端成功推動,獲得巨大價值的案例仍鳳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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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重建的挑戰

挑戰來自多方面。

首先是文化與機制的差異

儘管銀行和金融科技公司都有強烈的合作意願,但兩者的文化和機制差異是亟待克服和解決的重要挑戰。

傳統銀行發展時間長,文化和機制相對固化和刻板,在創新管理上,對主動試錯的意願不強。而金融科技公司在文化和機制上的歷史包袱比較小,很多創新方向上敢賭敢“all in”。

這種差異導致銀行對金融科技公司普遍不信任,認為金融科技公司路數太野。

有位小銀行的高管說,他們對金融科技公司的態度是又愛又恨,“不合作是等死,合作是找死”。而金融科技公司認為銀行體態臃腫,步履蹣跚,對銀行的患得患失則不耐煩。

其次是監管的不確定性

監管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倚天屠龍,確保生態系統良好運行,另一方面也會阻礙創新者,令其不得不時時停下來觀望,以免躺槍。

第三是贏利模式有問題

對多數金融科技公司來說,如何解決向銀行收費的問題是很頭痛的事情。

銀行仍然習慣於以購買的方式一次性付費來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而這種方式令金融科技公司痛苦不堪,不僅賺不來錢,贏利空間小,企業估值也不高。

因此,它們迫切希望能夠擺脫技術外包商或實施商的角色,更傾向於分傭模式。如果這個生態系統長期陷入失衡,無法多贏,系統的生物量、穩健性和創造力都會受影響,使系統將無法良性循環。

第四是系統兼容難

就算小銀行,IT系統數量卻不會少,大大小小小加起來總有上百個系統。銀行IT系統大部分依賴於各種商用軟硬件產品,而這些商用產品大部分是由多個技術服務商提供。金融科技公司的系統與銀行軟件、硬件產品存在不兼容難題。

最後,銀行現有IT系統底層技術比較傳統,難以滿足引入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所需系統靈活、擴展能力彈性的要求。

所以,金融行業內有一種共識:銀行業務轉型難,銀行IT轉型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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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哪怕有再多挑戰,這條路也必須走下去。被畸形物種中國式P2P傷了元氣的互聯網金融生態系統,亟待修復和重建。

面對重重挑戰,無論是政府監管部門,還是互聯網金融從業者都越來越多地認識到:

唯有依靠價值共創,增加系統中的各物種生物量和穩健性,令每個物種都找到適宜存在的縫隙生存空間,才是維護生態系統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而幫助系統中各物種脫離險境,走向良性循環的驅動力只有一個——基於價值共創的創新

德魯克在2002年出版的《下一個社會的管理》一書中說:

“金融服務陷入困境的原因很簡單,30年來,世界上最主要的幾家金融服務機構都沒有做出任何創新。”他對金融界人士大聲疾呼:“不創新就滅亡。

如今16年過去了,這句話對進入後互聯網金融時代的金融企業依舊是一種警示。然而,如何創新?也許我們可以從小心求證,大膽嘗試開始吧。

本內容摘自《崩潰與重構:金融科技的下半場》,有刪減

全文刊登在《商業評論》2018年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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