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墜樓遭碾身亡:司機被判賠39萬,法理如何解讀

近日,江蘇南京。鼓樓法院宣判一起離奇事故。一年前,男子從四樓墜落,遭後方汽車碾過,經送醫搶救無效身亡。事後死者家屬起訴車主。法院一審判決車主擔70%主責。(澎湃新聞10月23日)

男子吸毒墜樓遭碾身亡:司機被判賠39萬,法理如何解讀

從法院對此案的表述可以看出,該男子在四樓吸毒時因有人敲門,故而感到心虛害怕,所以從窗戶跳下,而在墜地時,由於車主在車內播放的音樂聲音很大,所以並未發現有人墜樓,因而在起動時碾軋了該男子,但經人提醒後才發現碾到了人,從而馬上撥了110和120,但經搶救後,吸毒男子還是死了。

從固有認知來說,這名車主很冤,因為他並未發現有人在車前墜樓。但從法律上卻不能這樣解釋,因為交法有著相關規定,司機在開車前必須要在車外觀察車輛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後放可開車。這樣的規定有著必然的合理性,因為如果有兒童在車邊玩耍,司機在車內則很難發現,而這條規定,就是要避免這類問題的發生。

男子吸毒墜樓遭碾身亡:司機被判賠39萬,法理如何解讀

也許有人會問,車主一直坐在車裡,並不需要每每下車觀察情況。然而,這樣的理由並不能成立,因為車主雖然一直坐在車裡,但由於音樂聲很大,並不能聽到車外的聲音,而由於與人說話時精力集中,也不能看到車外的變化,因此,雖然是一直坐在車內,但主觀上並不能排除車外情況的變化。顯然,車主沒有做到“開車前必須要在車外觀察車輛周圍情況”這一條規定,因而,車主負擔一定的責任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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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的關鍵在於,車主應當擔負多大比例的責任才適當,這顯然是一個需要多角度商榷的問題。因為該男子從四樓高處墜下,地面又是堅硬的水泥地面,致使嚴重顱腦損傷,從一般情況來看,這足以使人致死,即使沒有馬上死亡,也可能難以搶救回來。換言之,即使沒有被車輛碾軋,其摔死的概率也可見一斑,而送到醫院去的結果是可想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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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從責任比例判定來看,還應當考量這樣的問題,即到底是偏重於墜樓摔死的概率,還是偏重於碾軋致死的可能性,或是主張墜樓摔死與碾軋致死責任各半的可能性。但是,人是死在醫院而不是現場,這其中的責任也就很難精準判定,但是,應當說墜樓與碾軋都是主要原因,二者是並列關係,因而,在這種情況下,責任各半的劃分比例是合理合法的,而將70%的責任劃給車主,這其中法律方面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未盡事宜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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