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市檢察院辦理公益訴前程序案件276件


今年以來市檢察院辦理公益訴前程序案件27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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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從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新聞發佈會獲悉,今年 1 — 9 月,大連地區辦理公益訴前程序案件 276 件、共挽回被損生態林地 40.57 畝、挽回被非法改變用途和佔用的耕地 42.39 畝、督促回收和清理固體廢物 58 噸,挽回經濟損失 729 萬餘元。食藥品侵害行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受損的生態環境得到積極的治理和修復。

2017 年 7 月 1 日,根據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檢察機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負有督促法律規定的機關、組織依法履職、代表國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的權力。面對新時代賦予檢察機關的新使命,大連市檢察機關提高政治站位,主動把公益訴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謀劃和推進。市檢察院成立了由檢察長任組長、分管副檢察長任副組長的公益訴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查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全市檢察機關緊緊圍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人民群眾反應強烈的問題,以司法辦案為中心,積極探索"監督懲治 + 修復補償 + 教育預防"的工作模式。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通過典型案例以案釋法,推進實現"辦理一案、惠及一方、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提升全社會對公益利益的保護意識。

通報典型案例

140 餘萬海域使用金被收回

2018 年,市檢察院在依法履行職責中發現,海域使用人崔某連續多年欠繳海域使用金,累計欠繳金額達 148.5 萬元,負有監管責任的某局沒有依法履行職責,對用海人欠繳海域使用金沒有采取有力催繳措施,致使國有財產處於受到侵害狀態。

2018 年 7 月,市檢察院依法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該局發出《檢察建議書》,督促其依法履職盡責,加大對海域使用金徵收工作力度,《檢察建議書》發出後,檢察人員持續跟進監督其落實情況,該局積極配合,對用海人進行耐心細緻的釋法說理。2018 年 9 月,用海人將所欠的海域使用金 148.5 萬元全部繳納,有效避免國有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保護區生態獲修復

旅順口區檢察院辦案中發現,韓某在遼寧蛇島老鐵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毀林 27.44 畝修路、建莊園,2012 年 10 月,監管部門對其下達了《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決定書》並依法對部分違建進行了拆除。2014 年,韓某因非法佔用農用地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但其仍未停止在保護區核心區的生產經營性活動,生態遭到破壞的現狀依然存在。保護區核心區強拆的建築垃圾沒有清運,被毀壞的林地也沒有得到恢復,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

2018 年 5 月 8 日,旅順口區人民檢察院以老鐵山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違章建築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行政機關怠於履行職責危害環境生態安全為由,啟動行政公益訴訟程序。向監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依法全面履行職責,責令韓某停止在保護區核心區的生產經營性活動、限期清除核心區的建築垃圾、恢復林地原狀。

收到檢察建議後,該監管部門高度重視立即召開會議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主動徵求檢察機關的意見。2018 年 6 月 27 日,該局聯合多部門對韓某違規建設生產設施進行徹底拆除,拆除違規設施面積 5000 餘平,清除建築類垃圾 400 余車、7000 多立方米。目前,場地平整已完成、後續林地補種等相關恢復工作正在展開。

7 月 10 日,旅順口區人民檢察院駐保護區管理局工作站掛牌成立,成為全省首個檢察院駐自然保護區工作站,為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工作搭建了一個一線平臺。

企業違法排汙被糾正

2018 年 5 月,莊河市檢察院接到民心網提供的線索,反映大連某公司私自偷排冷庫廢水,含有多種有害物質的廢水不加處理流經附近海參養殖圈直接排進大海,途經區域臭味熏天,進入養殖區的海水發黑,嚴重損害周邊海參養殖戶的利益。

接到線索後,莊河市院立即組成了辦案組,多次到群眾反映問題區域實地暗訪,終於發現在連接某公司與外界的一座小型水泥拱橋裡,一根粗達兩尺的暗管正在大流量地排放汙水,汙水呈灰綠色,散發著清洗海產品過後濃重的腥味。檢察官立即進行了汙水取樣、拍照,將該企業違法排放汙水的證據固定下來。

該院隨即立案並約談了莊河市主管部門負責人,向其展示了汙水水樣及照片、視頻資料,隨後發出檢察建議。該局對此案高度重視,先後三次到該公司調查,最後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罰款 2 萬元,責令其增加汙水處理設施,對溝渠進行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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