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江西男子在公交車上暴打女司機,如果有人出面制止並把男子打傷了,你覺得應該怎麼判?

石老人小石頭


正當防衛不僅僅是針對個人,當他人和公共財產受到不法侵害時,作為個人也是有權實施正當防衛。公交車司機代表是一車人的安全,不僅僅是其個人。重慶的公交車墜江事故就是鮮活的事例。侵犯公交車司機就是對全車人生命財產安全的侵犯,這個是毫無疑問的。所以說如果有人侵犯公交車司機,車內任何人都有進行正當防衛的權利。

江西一名女公交司機被打傷,其他乘客完全可以實施正當防衛。如果女司機是在開車的過程中,那麼其他乘客無論 採取任何手段制止這種傷害公交車司機的行為都是不為過的,就算把侵害者打傷了也屬於正當防衛,完全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保護司機屬於保衛公共安全,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這個時間打傷襲擊公交司機者,完全不用承擔責任。

所以對於公交車司機的保護必須有相應的立法,讓其他人有足夠的勇氣和底氣見義勇為。絕對不能讓任何人存在襲擊公交車司機的想法或者類似僥倖心理。公共安全無小事,加大對襲擊者的懲罰,讓他們承擔更多的風險,這樣也利於在全社會形成公交車司機不可侵犯的社會氛圍,也就能避免很多安全事故。


深度軍備


11月2號,江西男子在公交車上爆打女司機,如果有人出面制止把男子打傷的話,該怎麼判,這個問題問得太含糊了,我也不知道事情發生的經過,只能通過分析,給出我個人的看法。

如果車輛在行駛中,不論出於什麼原因造成男子暴打女司機,為了全車廂的人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全車廂的人都命懸一線。有人出面制止該男子的行兇行為,就算在無意識中把他打成重傷致殘,也是為了保衛公共安全的英雄行為,應該視為正當防範的正義行為,不負法律的刑事責任。

如果車輛是停靠在站臺,對乘客的安全造成不了威脅,該男子與女司機發生衝突暴打女司機,女司機處於沒有還手招架之力,命懸一線的時候。有人上去阻止這一以強凌弱的違法行為,不借用其他工具,就是一拳把該男子打成重傷,也是屬於見義勇為,正當防衛的行為,不負法律責任。

如果阻止爆打女司機的男子已經有效,再打該江西男子,造成輕傷或者是重傷的話,就成了故意傷害了,就要負法律責任,受到刑法的追究。

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有持反對意見的請見諒。


老蔣閒言


就是正當防衛,這些搶奪方向盤的人,都是些潑婦或上年紀的人,才會目無法紀,蠻橫無理,一般人都避之不及,生怕惹禍上身,讓這些人賴上了,就麻煩大了,法律應該有明確規定,防礙司機正常正常工作的人,應嚴重的應該讓她去坐牢籠才好,讓正義進行到底,潑婦!

自己未及時下公交車,還要求在無車站處下車,司機多次轉頭解釋,還爭執,潑婦還兩次持手機攻擊正在駕駛的司機,還則將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司機,格擋攻擊,抓扯,車輛失控與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相撞,撞斷護欄墜江,最後車上所有的乘客及司機全部遇難,為這樣沒素質的人女人,死的真不值!

人生苦短,十五個生命轉眼消失,在這場衝突中,13個人都成了犧牲品,如果潑婦能夠聽從司機的解釋,對司機抱有應有的尊重,如果眾多乘客能夠對潑婦進行規勸,上前拉一把,一起制止,或許就不會釀成這樣的悲劇,感覺有時候善待別人,應該善待自己和別人!

任著自己的性子來,到站了,面對著司機的提醒置若罔聞,這個潑婦居然對司機大打出手,或許個性使然,或許以前經常這麼做,或許心裡一直看不起司機,心裡想著,你不就是一個臭開車的嗎,居然不讓老孃下車,生活中有好多人便是這種態度,為了自己的蠅頭小利,或者鬧個沒完,或者風風火火喳喳呼呼,或者一哭二鬧三上吊,似乎自己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這樣的人典型的是有幾個臭錢燒得,覺得全世界都欠他的,完全沒有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的氣度!

這正是自己昔日無拘無束的寫照,須知生活就是如此,你在瘋狂作踐別人的同時,自己的生命也走到了盡頭,這樣的人往往是讀書不多的人,因為心靈特別空虛,一夜暴富之後,往往什麼人都看不起,目空一切極其狂躁,如此衝動的舉止,衝動就是魔鬼,也就在這一推一搡之間,乘客與司機之間的矛盾激化!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往往都是抱著老子我不是好惹的,你敢欺負我,我也要報復你,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但是他沒有想到自己生活在一個世界上,自己除了一個公民之外,還是一個父親,一個兒子,一個母親,一個女兒,甚至有時候自己還是一個司機,肩負著一個車上全體乘客的生命!

生命如此脆弱,還害這麼多人陪葬,且行且珍惜,但願所有人都懂得,善待別人就是善待自己!





王妃點亮生活


血淋淋的事實一再發生,我們的輿情還在斯文的咬文嚼字。法律的軟弱偏惡和扶持正義的滯後已經使國民見義不敢勇為。整個社會戾氣瀰漫。建議襲擊正在駕駛公交車輛司機的行為一律按暴恐行為處治,人人可誅之!且予以英雄稱號表彰獎勵百萬,要知道,能在第一時間制止裝擊司機行為的就是正義乘客。法律應高調滿分的支持正義乘客的行為,使他們無所顧忌的敢於同這種惡行做鬥爭,無論襲擊司機者是婦女,還是老年惡人,打死都無責,這樣,才能懲惡揚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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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重慶公交墜橋事件,司機被動的一個右手還擊兩下,都被有關部門和媒體定義為互毆,第三者就更不用說了!家裡有礦閒得蛋痛的去試試,這年頭做好人沒點實力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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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毆打公交司機事件,又一起威脅公共安全事件,真的是層出不窮啊!




01 眾多的搶奪方向盤事件

1、11月2日,10月28日重慶萬江發生的公交車墜江查明,原因竟然是一48歲劉姓女人與司機爭吵廝打,冉姓司機一個猛打方向盤,越過中心線與迎面而來的小車發生碰撞,導致一車人墜江,車上15人死亡。



2、重慶事件僅僅過了三天,11月1日,江西新餘又發生暴打公交女司機事件。 公交司機在乘客下車時,當後視鏡顯示沒乘客下了時關門。關了門後看到又有乘客要下,她就馬上把門打開了。結果此乘客就沒有下車,一直在辱罵司機,嘴裡說著“你為什麼關門?是不是故意不讓我下車?”



當時男子很氣憤地從後面衝過來,一腳踹向他們的投幣箱,而且對駕駛員很兇狠的扇了一個耳光,當時駕駛員就做出一保護性的舉動,沒想到乘客更加情緒暴怒,對駕駛員拳打腳踢。好在司機停車,不然一車人不知道會怎麼樣。目前女司機受傷住院,警方正在處理。



3、2018年7月4日,重慶巴南區一輛由木洞輕紡城開往華光村的926公交車上發生了驚險一幕,一名男性乘客一不留神坐過了站,強行要求公交車駕駛員立即停車,遭拒後他竟然動手搶奪方向盤。也險些釀成事故。

。。。

此類的衝突事件很多,每次衝突的發生不僅僅傷害的是司機個人,更威脅著整車人的安全,的確是驚險萬分。重慶萬州事件就是衝突導致的最極端的惡果。



02 事情屢屢發生,也應該警示我們。筆者建議,發生此類事情可以採用兩種處理方式。

1,對於類似的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行為,不論是否出事,應該一律追究刑責。

2,象當年對待車上搶劫一樣,司機隨身攜帶工具,凡是惡意攻擊司機搶奪方向盤者,打死不負責,權當正當防衛。



因此,筆者認為,倘若有人出面將毆打司機者打傷,不但不應該承擔責任,還應當認定成見義勇為進行嘉獎。你覺得呢?


文軒閣


如果有人挺身而出,制止並把暴打女司機的男子打傷了,應該判為正當防衛,不但無罪,還應該定為見義勇為,給予表揚與獎勵。

公交車在行駛,女司機駕駛車輛應該全神貫注,容不得絲毫的干擾|。因為一車人的安危繫於她一身。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名男子居然暴打女司機,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都是絕對不能允許的。這時車上所有的乘客都有責任立即制止這種野蠻的、危險的也是極為愚蠢的行為。人們在制止該男子非法行為的過程中,如果將該男子打傷,純屬正當防衛,是見義勇為之舉,應該受到表揚,應該受到獎勵,值得人們學習。

最可怕的是當該男子暴打女司機時,乘客們只是看熱鬧,無動於衷,無一人加以制止,將一車人的生命看作兒戲。重慶公交車墜入江底、十五人死亡的慘劇難道還不能使我們驚醒嗎?因此,如果有人出於責任心,勇敢地制止暴打女司機的那個野蠻男子,應該視為功德無量的英雄。


草笑霜


公交車司機是一份高危、高壓的職業;也是一份工資不高,勞動強度大的工作;還要遵守公司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規定;其實,他們也屬於社會中的弱勢群體;但是,這份工作的責任卻很重大。

所以,個人認為,一切任意和惡意干擾正在駕駛車輛中的公交司機的行為,都是犯法犯罪;如果有人出面制止甚至把犯罪分子打傷的行為,就是"見義勇為"的英雄行為,應該得到嘉獎!並把干擾公交司機的違法分子繩之於法,可以象美國一樣直接判刑七年。



因為,干擾正在駕駛中公交司機所引發的事故已經很多,教訓慘痛的重慶萬州公交墜江事故還就在眼前。……


但是,為什麼還仍有一些素質低下的乘客敢肆無忌憚的干擾、毆打公交司機呢?恐怕還是法律對這種歹徒的懲罰不嚴,和不能有效的保護敢"見義勇為,勇鬥歹徒"正義行為的乘客有關吧!

圖片摘自網絡


知足常樂1284922


如題假設的事件,還要看過程。

1,假如暴徒對女司機施暴過程中出手,在沒有使用器械或使用簡單器械的情況下打傷暴徒,應該是"正當防衛\

Tramptan


如果沒有劉姓女,冉司機不會出問題的,定位冉司機有罪,我心裡非常難受。因為自衛,變成了共同犯罪,怎能說服我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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