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8歲還尿褲子,父伸手摸褲子檢查卻挨告,老師:事情不單純

父親照顧太周到,小心被誤會。臺北一名父親被指控趁8歲女兒在客廳玩時,趁機偷摸女兒下體,涉嫌利用權勢猥褻被送辦,但父親到案矢口否認對自己女兒伸狼爪,父親說因怕女兒玩太瘋尿褲子沒有說,屁屁會不舒服,才會用手摸了女兒的褲襠檢查有沒有溼溼的,沒想到事後妻子在與學校老師討論家庭的事情時,提到丈夫會摸女兒下體檢查,老師聽到嚇一大跳立即向學校通報,這名父親因此成了被告,但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女童父親並無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女兒8歲還尿褲子,父伸手摸褲子檢查卻挨告,老師:事情不單純

全案起因去年底女童母親參加班親會,與學校老師討論就讀國小的女兒就學情形及家中生活的瑣事,過程中母親提到女童都小二了,但生活都還無法獨立,連洗澡都要她父親幫忙洗,但總認為小孩越來大,雖然是父親,但洗澡不太適宜。

女兒8歲還尿褲子,父伸手摸褲子檢查卻挨告,老師:事情不單純

女童母親與老師越來越開,不僅提到認為丈夫幫女兒洗澡應該要避免,還加碼爆料,去年底某一天女兒在客廳玩遊戲時,丈夫有隔著褲子摸女兒尿尿的地方,她用手擋開不讓摸,丈夫又摸她的屁屁,時間都只有一下下,老師聽到後認為:事情不單純,表示怕小孩受到傷害,立即向學校反應,最後這名父親被指控利用權勢猥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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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遭到指控,這名父親覺得很冤枉,他表示已經不記得這個事情是何時發生,若是有摸也絕不是性騷擾或猥褻,他指稱,因為女兒到上了小學都還會有尿褲子的情形,他怕小孩子玩瘋了忘了尿尿,才會檢查她有沒有尿褲子。檢察官也傳喚女童母親到案作證,母親證稱,女兒到小學2年級,有時都還會有尿床的情形,且女兒到小學1、2年級都是由丈夫在幫她洗澡,那次丈夫在客廳摸女兒下體的時間相當短暫,應該是在檢查有沒有尿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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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認為,這名父親若真的要對自己的女兒伸魔掌,實在有太多的機會,怎麼可能會選擇在客廳、且在妻子也在場時,因此採信這名父親的辯解,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父親的關心被老師認定有意圖猥褻,這也太離譜了吧,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寫下你們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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