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人說「家丁制度在明朝中後期快速發展」?其對明朝產生了什麼影響?

雨小農和獺祭魚


金玲芝,浙江海洋大學本科生,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明朝為人熟知的軍事制度是衛所制度,明朝在全國設立衛、所兩級,作為基本軍事單位,士兵設立軍戶。但是隨著到了明朝後期,在這一正統軍事制度之外,還出現了軍事家丁制度。所謂家丁,就是“武將所轄不入兵籍者”,是“是將帥用於禦敵衛身的私兵,與主帥有較強的私人隸屬和依附關係”。像我們所熟知的著名抗倭軍隊戚家軍、俞家軍都屬於家丁。家丁制度為何在明朝中後期快速發展?又對明朝產生了什麼影響?

戚家軍取勝圖

明朝的衛所制度一大特點是兵民合一,士兵要進行務農,通過耕作土地所得收入來供養軍隊。然而隨著土地大量被兼併,包括軍屯官田,兼併了大量土地的軍官們掌握了眾多財富,這讓部分失去生計,四處流亡的士兵依靠了這些軍官,成為私兵家丁。在這種情況下,衛所制度勢必衰微,同時伴隨著明朝商品經濟發展,賦役制度的隨之改變,平民和國家人身隸屬關係發生改變,促進了募兵制發展。家丁招募並未被限制,所以家丁隨著募兵制發展而得到大量招收,這也是家丁制度的重要來源。

李成梁像

明朝在北部設立九邊重鎮,到了中後期軍隊渙散,軍事實力萎頹,難以抵抗外敵入侵,北部邊防壓力巨大,為鎮守邊疆,客觀上促進了家丁制度的出現。馬芳、李成梁等將領都是帶領家丁,在戰場上取得勝利的有名將。

家丁整體戰鬥力強,是明朝中後期軍事的中堅力量,對鞏固邊防起著重要作用,如在抗倭援朝戰爭、打擊東南沿海倭寇中,家丁功不可破。但是家丁制度設計不夠完善,歸根結底是高級將領的私人武裝,是受將領而非明朝廷控制,個別利用家丁囤積力量,為己私用,成為地方割據勢力,對明王朝走向產生了嚴重的消極影響。

明朝九邊形勢圖

1.《論明代軍隊中家丁的特點與地位》,趙中南

2.《論明代軍事家丁制度形成的社會經濟條件及發展》,趙中南

3.《明代家丁之起源及特質》,馬楚堅


季我努學社


謝悟空。好問題。

家丁復興,是明朝體制失控的證據

自秦始皇統一中國實行郡縣制開始,中國就進入了一個探尋皇權與政權如何協調的漫長過程,到明朝實質上是出現了大的倒退。我們先大致回顧一下直達明朝時,歷朝的策略與結局。

秦朝的郡縣制設計雖好,但並沒有達到強化治理國家的目的,一是各國貴族並未被滅跡,二是官吏敢於覬覦更大的權力與利益。漢朝實行同姓封王與郡縣結合,但也大封功臣食邑,為大地主-地方豪強興起提供了條件。唐朝迴避了漢朝的缺點,代之以軍鎮,結果出現割據局面。宋朝皇家收兵權在手,卻出現宰相誤國的格局。到了明朝,草莽皇帝朱元障是既不信功臣、將領,也不信文人政客,但又不得不以科舉方式選拔用人,就出現了極度荒唐的現象:在朝堂上,皇帝與一班文人爭道統;而吏治上委託宦官帶領錦衣衛――間諜組織對大員進行偵查,使國家的軍事建設反而在皇家與廟堂之臣都無暇顧及了。


明朝初期軍事建設以衛所製為主,是從歷代軍屯制演變而來的。與歷代軍屯不同的是,軍屯是不帶家屬的,但衛所實事上就是兵籍,軍民一體,全家在衛。初時很提升戰鬥力,與八旗制相似,但隨著上層的腐化與對軍事的忽視,就是讓軍人以家為衛,又被嚴密的綿衣衛偵拿,在軍衛中養私人武裝就自然興起。當然隨之而來的是軍費的使用私化,將軍隊是徹底瓦解了。

明朝中期以後,軍隊事實上就完全被這樣分解了。各大名將如戚繼光、俞大猷都是以私募兵作戰,地方官反而成了資助者――不是管理者。


這就形成了將領的極大權力與獨立決斷狀態,所以崇偵會中計殺袁崇煥――私募軍為核心確實可讓人懷疑,吳三桂能率軍造反而將士聽令。可以說家丁制度是明朝末年起義軍兵臨北京卻無兵勤王的根源,因為軍隊已屬私人而不屬國家了。

如不是清軍入關,明朝必然重現晚唐的軍閥割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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