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城區道路實行“機非分離”通行的通告
為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確保城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經研究決定,在城區道路實行“機非分離”路面管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自2018年11月1日起,在全市城區道路行駛的兩輪車、三輪車按以下規則通行:
1.在設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一律進入非機動車道行駛;
2.在未設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一律靠道路右側行駛。
嚴禁兩輪車、三輪車進入機動車道行駛;嚴禁逆向行駛;嚴禁佔用機動車停車泊位停放,一律整齊停放在人行道上。
對違反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瑞昌市電動車管理暫行辦法》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瑞昌市文明出行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11月1日,由市公安局、市監局、城管局、運管所及市其他機關部門工作人員、駕考學員、勸導員組成勸導隊、整治隊,在全市城區重點路段開展“機非分離”整治行動。
現場引導
強制扣車
現場開扣車單據
強制拖移
據瞭解,此次行動出動人員300餘人次,拖移不按規定行駛電動車72輛,現場教育群眾70餘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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