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互毆致重慶大巴車墜江,如發生類似情況如何避免事故發生?

MC飄飄


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經過一週的曲折釐清之路,終於迎來真相。依照公交車內的監控顯示,之所以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越過道路中心實線,與道路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相撞、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是因為“乘客和司機”發生激烈爭吵並互毆導致的。依照相關法律條款,兩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犯罪。

對於這樣的事實真相,看起來貌似不值一提,兩個人的爭執,讓一車人陪葬,這著實令人感到氣憤。雖然,從悲劇的的角度上審視,他(她)們(爭吵的司機和乘客)也是“受害者”,可與此同時,他(她)們(爭吵的司機和乘客)更是“施害者”。

坦白講,人與人爭吵不可怕,互毆也不怕,只要不在公共場所中進行,不危及他(她)人的安危,只是兩個人之間的對峙,想必,也只是個人的“私德問題”和“方式問題”。兩個人就算互相鬥毆致死,那也是兩個人的問題。從本質上講,雖然也是悲劇,但概念和影響卻不一樣。

兩個人爭吵和互毆,出現人命問題,起碼在責任上屬於自作自受。但是,在“命運共同體”(公共場所)中爭吵和互毆,就會讓別人跟上一起受難。從某種意義上講,除卻司機和乘客,那些一同扎入江中的乘客們,真的是很無辜。他(她)們只是正常出行,就被一場飛來橫禍徹底吞噬,而這也正是輿論上較為關注的問題。

於此,在這樣一件公共事件中,我們又會發現一個新物種:“公共垃圾人”。這種概念的提法,是緣於通常人們談到的“垃圾人”而言的。過去,人們談“垃圾人”,是指一些戾氣無常,行為粗暴的人,而“公共垃圾人”是指個體上來看或許沒什麼問題,但是放到公共場域中,卻顯得很可惡。

如一手製造出“公交車墜江事件”的司機和乘客,就應該是這樣的角色。他(她)們的爭吵如果放到其它情境下,只能算作“飛揚跋扈”。但是,當他(她)們其中一人掌握“公共安全”的時候,一切的標準就瞬間變了。無論是司機自己不遵守安全駕駛的規則,還是受到外界的干擾迫使駕駛失控,都屬於一種嚴重的危害“公共安全”。

於此,就“公交車墜江事件”,我們對“公共垃圾人”進行一下“抄檢”。很多人覺得,如果起爭執的司機和乘客也遇難,追逐法律上的責任似乎就沒什麼意義。這種看法是基於起爭執的“司機和乘客”本身而言的。但是,從社會普遍性上講,就算製造悲劇的人已經死掉。但是,法律對於事情本身的認定還是要搞清楚。

否則,無辜遇難的死者可能就真的白死了。尤其,在公共事件中,無論事情怎樣複雜,都要將脈絡搞清楚。從某種意義上講,人們早前對於“女司機的誤會”也是基於這種原因。輿論雖然直接懲治不到悲劇的製造者,但卻都希望“公共垃圾人”受到應有的審判。

並且,這種“審判”不是簡單的追責問題,更多是為社會新常態提供一種新秩序。而這也就是為何,即便製造悲劇的司機和乘客已經遇難,也不妨礙繼續對他(她)們進行法律層面的追責。只有這樣,作為社會上的更多人,才能認清公共場域裡,該如何剋制自己的壞情緒,該如何保護自己,也不傷害別人。

從這個層面上而言,追責的意義就很明顯的凸顯出來。當然,一般來講,追責的意義在於賠償和懲治,整個過程是主動的,正義的,情緒的。可就法律追責來講,更在乎的是程序上的,行為上的,至於犯罪者是否活著,並不是最重要的環節。

這實際上,與過去人們談到的“恥辱柱”有相同的邏輯。我們雖然不能把起爭執的司機和乘客綁到恥辱柱上,但是他(她)們的“垃圾行為”肯定是要釘上去的。於此來看,後續的追責依舊是意義很大。因為,有太多“公共垃圾人”不知死活,一方面他(她)們不尊重別人,另一方面他(她)們也不愛惜自己。

所以,在很多情況下,他(她)們就是一個行走的“喪門星”。除卻燃燒自己,也同時燃燒別人。看到很多人,在事件之後提出很多“自救的方式”。坦白講,遇到這樣的“公共垃圾人”,有時候只能怪命運不濟。事實上,如公交車墜江事件,就算是會游泳的人,逃生概率也不大。

因此,在公共場域中,如果難以形成有效的法律制約,僅靠自保自救真的會顯得羸弱不堪。我們可以確信,製造悲劇的司機和乘客,也肯定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促成悲劇。但是,當死亡逼近的時候,或許他(她)們已經來不及後悔。

很多人就事實爭論,有談到公交司機不容易的,有談到乘客乘車不受尊重的,總的來講都是在極端的行為中找辯駁的理由。可是,這種辯駁真的很沒用,甚至,會在一定程度上掩蓋事件的真相。說到底,再怎麼不容易,也不能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這是個體在公域中活動的基本認知。

所以,對於這場“公共垃圾人”之爭,無論製造悲劇的“垃圾人”活著還是遇難,都要從根本上釐清其中的行為責任。只有如此,長時間的搜救,被誤解的女司機,才顯得相對平衡一些,要不然就因為“施害者”遇難就不再追究程序上的責任,那麼這一切就顯得更加虛妄。所以,恥辱是恥辱者的墓誌銘“沒毛病”。


姬鵬


可恥可恨啊!

因為兩個人的爭執、互毆,讓15條鮮活的生命做了陪葬!

今天,墜江公交車的調查已經有了重大進展,根據車載監控視頻的顯示:有一個女乘客(48歲),因為其不知道該22路車輛因為有一段道路施工改道了,到該下車的時候儘管司機提醒,她卻沒有下車。等發現坐過車了,就跑到司機駕駛室旁邊指責他,進而言論激烈。

視頻顯示,司機這時不斷的扭頭和她進行回懟和爭執,後來矛盾激烈上升為,該女人手拿手機朝著司機頭部擊打,並進行了兩次這樣的動作。後來監控顯示,司機手離開方向盤進行回擊,並擊中女乘客的頸部。等他回來打方向盤的時候已經晚了,車子偏離了方向越過雙實線,朝著對向的紅色轎車撞去,然後沖斷護欄墜到了江底。

下圖顯示:女司機用手機擊打司機頭部。

下圖顯示:司機手離開方向盤,用右手握拳擊打女乘客。

兩個人的一點矛盾,讓一車人陪葬,實在是可氣可恨!這裡還是要強調一句話:司機開車在路上,不要與其交談。

另外就是我們的為人,格局一定要放大!


如意島會理財


遇到這種情況的正確處理方法時,旁邊的乘客該出手時就出手,不用擔心自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因此你這個構成法律上的緊急避險!

讓我們來看一個正確的操作:

1、在2018年4月20日的湖南,在一輛開往長沙的客車上,乘客和司機發生了劇烈爭吵,這個名男乘客竟試圖搶奪公交車司機的方向盤。

2、這個時候,客車在乘客方向盤搶奪的情況下出現了左右搖晃的險情,幸好公交車司機雙手沒有脫離方向盤,而是緊緊握住,也沒有繼續與乘客互毆,保證了車輛的正常行駛。

3、就在這名男乘客有可能進一步與司機爭搶方向盤時,旁邊的一個男子看到這名男乘客的舉動危機全車人的安全,於是起身一腳飛踹,直接把這名乘客踹倒,接著上去繼續制止。

4、最後,公交車司機報警處理,這名搶奪方向盤的男乘客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帶走調查

看到這個視頻,我相信每個人都會為這名果斷的男子點贊,不然還有可能又會發生公交車側翻、發生車禍的事故,那到時候整車人的生命就岌岌可危了,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刑法的規定,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這屬於刑法上的緊急避險,這名男子是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的,而且還構成見義勇為!

所以,以後再碰到這些不講理的乘客,該出手時就出手,不要懦弱像條狗!


李欽宇


公安機關對22路公交車行進路線的36個站點進行全面排查,通過走訪事發前兩站(南山岔路口站、回瀾塔站)下車的4名乘客,均證實當時車內有一名中等身材、著淺藍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錯過下車地點與駕駛員發生爭吵。經進一步調查,該女乘客系劉某(48歲,萬州區人)。綜合前期調查走訪情況,與提取到的車輛內部視頻監控相互印證,還原事發當時情況。

因為自己的失誤,遷怒司機,從而搭上這麼多無辜的生命
15個鮮活的生命,就因為這個腦殘乘客一鬧……

其中有90後的年輕母親,帶著兩個小孩一個5歲,一個2歲;

還有救援隊員的親生父親,還有一站就下車了。

預防的最好方式就是垃圾人少點,從我做起做一個有素質的人。

人心實在管不了,那麼就只能給司機車位那裡設置格擋,據說現在很多新公交車都有一定的格擋,專防止那些個瘋子。

你遇見過因為坐公交車坐過站、少投錢而跟司機爭執的人嘛?遇見了你會怎麼辦?


保險島


重慶大巴司機墜江的事,大部分網友都將矛頭指向了那位女乘客,女乘雖然罪不可赦,但是我覺得司機的責任更大。因為道路施工,公交車選擇繞行,女乘客因為公交車繞行,想中途下車,司機告知沒到站不能停車,這點沒問題。女司機因為惱怒,辱罵司機,並且用手機擊打司機頭部,叢而導致車輛失控墜江,這是事件的起因。


但是作為一位公交車司機,車上乘客的安全,要遠遠大於個人的情緒。由於職業的特殊性,公交車司機的個人修養和思想境界,必然要大於普通乘客,而且要具備較強的心裡素質和承受能力。這個要求一點也不要過分,因為公交車司機的職責是將車上乘客安全的送達每一個車站,車上不是解決問題的地方。

關於這次事故,面對素質低下,或者故意找茬,以及尋釁滋事的女乘客,公交車司機當時完全可以將車輛安全停在路邊,及時報警讓警察來處理這件事。絕對不能跟乘客互相辱罵,甚至互相鬥毆。這是很不負責任的表現,如果司機能理智一些,完全可以阻止這場震驚全國的重大交通事故。


我們開車在路上經常會遇到一些突發的事件,比如旁邊車輛惡意併線,搖下窗戶來言語辱罵,以及故意在前面踩剎車的過激行為。如果公交車司機沒有較強的心裡素質和抗壓能力,遇到讓自己心裡不高興的事情就要立刻還擊,並且和對方拳腳相加,那麼其它乘客必然會受到這場私人恩怨的牽連。因為一個不理智的行為,讓這麼多人喪命江中,是完全沒有責任感的行為。

巖哥的觀點:想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我覺得必須要加強對公交車司機的培訓,除了駕駛技術之外,心理培訓也是必不可少的。決不能因為一件小事,而忽略乘客的安全,將乘客安全送達到站,是每一位公交駕駛員的責任和義務。

我是巖哥,如果您有關於汽車方面的任何問題,歡迎隨時向我提問,記得關注我呦!


巖哥侃車


經過有關部門的連日調查,發生在山城重慶的公交車墜江事件終於得以真相大白。

事發時,四十八歲的女乘客劉某因為坐過站與司機冉某發生爭執。司機冉某雖然回頭解釋但劉某置若罔聞,爭執逐漸變得白熱化。最終,情緒激動的劉某居然拿著手機擊打了冉某的頭部,而冉某也不甘示弱予以回擊,在二人互毆的過程中車輛失控悲劇瞬間上演。

可以想象,在汽車衝下橋面的瞬間不管是劉某也好還是冉某也罷,他們的內心除卻恐懼之外肯定也有後悔。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這一次,他們根本連悔恨的機會都沒有。不僅如此,他們在為自己的衝動行為付出生命代價的同時還讓另外十三名無辜乘客一同陪葬。

實際上,類似這樣乘客與司機發生糾紛繼而引發意外的事情雖不多見但亦不少見,只不過這一次發生的墜江事故其教訓實在太過深刻、太過慘痛!逝者已矣,如今不管世人如何地去譴責那位乘客劉某亦或是司機冉某都無法喚回無辜者的生命,但是從中汲取教訓在今後“舉一反三”最大限度的來避免類似的事故發生其實還是可以做到的。畢竟,這樣的事故不是天災,而是人禍!

公交公司負有將乘客安全送抵目的地的義務,而實際履行承運職責的是駕駛員。公交公司應當加強對駕駛員的培訓教育工作,以此來提高駕駛員的職業素養與應急能力。讓廣大的駕駛員樹立起“安全第一、乘客至上”的服務理念,遇到突發事件時能夠把乘客的安全置於最優先的地位,而非為了發洩情緒與人爭勇鬥狠。

而對於乘客而言,公交車作為公共交通工具其所服務的對象並不僅僅針對於某一人。因此,任何個人無權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司機來干擾司機正常的履職。即便司機的服務態度存在問題,也不應簡單粗暴地通過謾罵攻擊司機的方式來解決,這種方式不僅無助於問題的解決而且還涉嫌到違法犯罪危及到整車人的安全。

如果乘客一方確有正當理由,那麼完全可以在下車後向公交公司進行投訴或者通過其他合理合法的途徑來進行維權。當然,正所謂“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不可能每個人都能做到如此。所以,對於那些在公交車上打罵司機干擾其正常駕駛的乘客,都宜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來追究刑事責任,只有重罰才能讓某些人有所顧忌!

除此之外,即便與司機發生爭執的乘客不是我們自己,但是作為同車之人亦不應冷眼旁觀。在以往,不少人總有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面對發生在公交車上他人與司機的爭執他們總是習慣於看熱鬧不嫌事大,其實這種心態是要不得的。

以此次的墜江事故來說,從乘客劉某到司機冉某發生爭執再到汽車墜江,這期間顯然是有一個過程的。如果在這中途能夠有個三、五人出面勸阻,那麼悲劇或許可以避免的。

高速行駛的公交車一旦發生意外任何人都不可能置身事外,所以為了自身的安全考慮出面勸阻也是理所應當的!



通城丹妹


仔細看視頻,司機沒位移,可見仍完全控制車輛。雙腳沒位移,可見故意踩油門,至少毫無踩剎車意識。橋上直路直行情況下,不存在迎面紅車問題,人家在左車道,司機雙手控制方向盤卻突然轉彎,然後控住方向後淡定抓死,意圖明顯,不存在拉扯導致失控情況。應該是公司規定不得與乘客爭執,不得還手,違者重罰,最終司機羞憤之下衝動。鬧事乘客知道打司機頂多批評教育,無所顧忌。其他乘客擔心勸架後出事故或老人死亡擔責任,於是只能膽戰心驚觀望,等待別的倒黴蛋能挺身而出。社會應該揚正氣,是非分明,不要一出事就方圓100米是個活物就擔責。沒有過錯死了人也堅決不用負任何責任,這樣風氣才能正!至少如今,給公交司機安裝防護欄先


52yh


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原因公佈:乘客與司機發生爭執互毆致車輛失控!談一下個人看法吧。

一、先說一下大家以後在碰到類似情況應該怎麼辦

1.三天不打, 上房揭瓦; 五天不罵 ,跟狗打架。形容的就是某些人,公交車過站不能在站臺以外的地方停,這是再熟悉不過的常識了,你偏要司機停,這種人不該打?看看下面圖片的小夥子,面對高速上搶奪方向盤的乘客,直接出腳踢飛。所以大家在乘車的時候,碰到這種類型的乘客要堅決迅速出手,一個打不過,幾個一起上,削她。如果你不堅決站出來,就和上述墜江事故一個樣了,你的生命被別人安排了。

2. 還有就是希望政府和媒體朋友們正確引導輿論,對於出手制止危及公共安全的群眾,要進行獎勵,大力宣揚,對於危及公共安全的違法分子一定要嚴厲打擊,觸犯刑法的一定要判刑,不能拘留了之,讓他們付出慘重代價,多判幾個,做到家喻戶曉,看誰還敢。

3.假設一下,當時有人出來阻止一下,悲劇就避免了

高速上男子搶奪方向盤,被乘客踹飛

不弄你弄誰

男子公交車上搶奪女司機方向盤, 遭眾人圍毆扔出車外,這個真是解氣

二、再說一下女乘客和司機

1.女乘客這種行為就是本身素質的問題了,公交車過站不能在站臺外的地方停車下客,這是再熟悉不過的常識了,你坐到下一站再到對面站臺乘車返回就行了嘛,還牛哄哄打司機,這就是平常橫慣了。

2.至於司機,被別人打了,是個人都有脾氣,但是他忘記了他作為了一名公車司機,全車人身家性命都在他手上,他太不冷靜了。就這樣十幾個家庭的幸福就毀於一旦。

三、 司機在遇到類似乘客時應該怎樣應對

作為司機,特別是公交車或者是大客車司機,你身上擔負著全車人的身家性命,所以不管遇到怎麼情況一定要冷靜,不要意氣用事,要以保證全車人生命安全為第一要素。她打你,你就慢慢靠邊停好車報警,然後解開安全帶,如果這時她還打你,看準了,動作要快要連貫,爭取左右擺拳加踹踢放倒她,放倒以後要注意了,千萬不要再補充什麼動作了,因為人家倒了,你再繼續就違法了。如果她爬起來還沒完沒了,背對著她給她打你背部,你再看準時機再放倒她。像曝光視頻裡的情況,乘客打你一拳,你這車速還沒減呢,又氣哄哄的給她一拳,這太不冷靜了。我們平時看新聞,那些公交車司機突然病情發作還堅持把車子停穩、客車司機被山上落石砸中還堅持把車開穩,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一舉一動關乎到全車人的生命,關係到幾十個家庭的幸福。所以也希望公交車公司在對司機朋友們進行培訓時要特別強調,一切要以乘客的生命安全著想。

司機被石頭正正砸中頭部

仍然堅持開車到安全區域停車

司機被打,你停好車再削她嘛

迅速還手,太不冷靜了,你好歹先減一下速度


自駕愛好者斌


打人者為自己的“不理性”埋單,司機為自己的衝動埋單,其他乘客為自己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埋單。最後,付出的代價就是同歸於盡。

我們不指望人人都會有好脾氣,因為現實中“巨嬰”“垃圾人”總是會有,說不定哪天就會遇到。大家出行時一方面要學會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另一方面在遇見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時候,切記“該管的閒事一定要管”,不然的話就會在沉默中滅亡。

當遭遇垃圾人搶奪方向盤時,以下視頻就是正確做法。



這一腳,踢的好!

當然,我們也可以從技術角度上,來阻止垃圾人接觸司機。例如把駕駛室隔離起來。

還可以在公交車上配備1至2名安全員,可有效阻止此類事件的發生!目前,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大部分公交車都配了安全員,效果還是很好的。朋友們,你們覺得呢?還有什麼好辦法,歡迎在評論區討論!


桅子花香


關於重慶公交車墜江的原因,最近一直是輿論的熱點。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是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大巴車失去了控制,衝破欄杆,掉進冰冷的江中。

從最開始一些自媒體的無良報道導致女司機遭受無辜責罵,同樣作為被害人的女司機在遭受飛來橫禍的同時還要面對輿論的強烈譴責與無腦抨擊,真是可憐。

之後,有大v分析,司機是因為熬夜KTV而導致睡眠不足,疲勞駕駛。這種捕風捉影的猜測,足以證明這個時代很多人對於新聞事件的報道和分析只求快速吸引眼球,不求真相到底如何,這是時代的悲哀。

今天,涉事公交車黑匣子被發現後,第一時間披露事發當時的情景,明顯可以看出公交車司機在和乘客毆鬥,這是一種什麼行為?公交車司機不同於一般私家車的司機,你肩負著整車乘客的生命安全,大家是出於信任,才購票乘坐,作為服務方有義務保障乘客的安全。但是該司機基於自己的義憤同乘客大打出手,最終釀成慘禍,實在應該引人深省。

首先,這次責任可以毫無疑問的認定為鬥毆雙方負有主要責任,特別是公交車司機要負最主要責任。

其次,公交公司也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平時對於員工要加強教育,從道德、言行、危機管理等方面加強日常教育與管理勢在必行。


最後,其他乘客一旦發現這種情況,要及時勸阻,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而危及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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