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公交車要以人爲本,給錯過站的人停車,避免乘客司機衝突,這就是和諧包容,你怎麼看?

0心跡之城0


嗯嗯,說的對啊!最好高鐵也應該這個樣子,和諧社會嘛,滿足每個顧客想哪裡下車就哪裡停下來!呵呵

為了滿足個別人的私利讓大家為他付出?為了個別人自己不小心錯過了站,就讓大家陪她受犯錯誤的懲罰?

這種和諧社會我看還是不要的好,如果大家要追求這樣子的和諧社會,馬上法律也可以取消了,小偷,強盜都是正常的了,因為小偷強盜們肚子餓了,不偷不搶肚子要餓壞的,我們是不是要說,嗯嗯,小偷強盜偷搶還是正常的呢?還是和諧呢?


太極陶人


這是屁話!要想在這個圈裡生活,你就必須得遵守規則,無規律不成方圓!

不想遵守,那就打的或者自己買車,要麼就滾蛋!

試想一下,你想隨時下,別人也想隨時下,那這車還開不開了?想隨時下的人,打的就行,座什麼公交?

換個角度來說,你趕著去上班,結果公交走兩步停一次,本來半小時就能到的地方,要花兩三小時才到,這還叫公交嗎?現在大多數上班的人都不容易,家庭、工作、小孩、老人各種事情綁縛著,往往晚上要很晚才能躺下睡覺,早上五六點鐘就得起床。就為一個“以人為本,隨時停車”,九點鐘上班,半小時的路程,要花兩小時,就是七點之前把家裡打點好後出門,這還讓不讓人活了?

你隨時停是痛快了,其他人怎麼辦?

自己錯過站,犯錯了,讓大家來陪你嗎?好大的面子


沐霖森


那年在深圳,見了一個。當時在上梅林上車,上來一個人說要到上海賓館,司機回覆可以到上海賓館,上了車到到上海賓館站(華富路),那人說這不是上海賓館,司機和其他乘客也說這就是上海賓館,過了這個站就是深南大道以南了,那人滿腹牢騷,下了車還不解恨,站在地上還在拍擊車門,他心中的上海賓館是深南大道的上海賓館站,這個懟司機的人真是奇葩!

以人為本,為人民服務是對的,安全是最大的服務,全體人民的安全比一個人的安全更重要。錯過站了也不是隨喊隨停的,一些交通要道岔口你敢停嗎?











烏蒙雪峰Y4991133167


過站都給停車?你信不信以後人人都會坐過站,到家門口再叫停車?信不信以後公交車隔二十米就得停一次?信不信公交速度會跟走路差不多?每輛公交車都這樣的話,路得堵成啥樣?


此人很很很懶


這個問題提的好。這次重慶大客車墜江悲劇就是因為乘客錯過站要求臨時下車。這根導火索引起。

我從兩個方面分析

一,不該停

家有家規。國有國法。公交車是依靠專門路線和站點。完成輸送乘客任務的。隨意改變行駛路線、隨意停靠上下乘客等。都是違反公共交通安全的。堅決不停。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停

譬如這次悲劇發生。前提是因為這條線路因故臨時。改變原有行駛路線。造成乘客不熟悉臨時停靠站點。而誤了下車。在這種情況下是應該考慮錯過站可以停車。尤其這次重慶萬州公交公司。據新聞介紹。對這條公交路線臨時改線。並沒有提前對公眾預告。站點未見公告顯示。是造成乘客無法預先做好下車準備的因素之一。

臨時改線行駛的公交車。司機在車輛行駛中提示。做好下車準備。因為車輛行駛中的噪雜。不能有效引起乘客注意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綜合以上兩種客觀事實。我的觀點是:

一,公交車按線行駛。沒有臨時改線。乘客錯過下車站。堅決不停。(但在拒絕乘客時。注意措辭語氣和緩。防止產生糾紛。)

二,若是公交車臨時改線行駛。可以考慮錯過站點、包括臨時站點時。應該給予乘客方便。選擇安全處停靠滿足乘客要求。因為只有這樣。才能達到公交車安全及時準確送達乘客的服務宗旨。(因為民法規定:乘客買票乘坐交通工具。便使交通運輸部門與乘客達成合作契約即合同。交通運輸部門和乘客雙方都有覆行的責任。哪一方違反由哪一方負全責。)

這樣做才能有效地防止司乘人員糾紛。從源頭上避免因糾紛的不可預見性災難。得到根本解決。

以上觀點。不一定成熟。願意和網友平等交流、探討。謝謝大家。


宇宙之光a


大實話:以人為本的本質是以大多數人為本,以少數不法分子為本這叫包庇縱容,不叫包容。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乘客坐過站,然後和公交車司機發生爭執和矛盾的事情其實還是蠻常見的。這些坐過站的乘客會認為,司機中途停一下沒什麼,也就是幾秒鐘的事情,根本就不會耽誤什麼。但是,司機卻不停車,非要等到了下一站才停,就是公交車司機死腦筋,不知道變通。但是,我們稍微想一下就知道,這種想法及隨後純屬自私自利的想法,根本就談不上和諧和包容。

當然,在一些城鄉結合的公交車上,如果是到了鄉下路段,確實是乘客可以指定下車地點的,比如說乘客感覺哪裡下車離自己的目的地比較近,就可以指定司機在路過的路段下車。但是,我們必須清楚,這時候之所以能夠指定地點下車,主要原因是因為在鄉下路段的交通情況沒有那麼複雜,車輛也比較少,人也比較少,有這個定點停靠的條件。不過,如果這個事放在城市裡,公交車都是隨時隨地停靠的話,那麼交通就會混亂不堪。

咱們可以設想一下這個情況,假設車上有60個乘客,平均每隔500米就有一個乘客要求下車,就按照每個乘客下車需要30秒的時間,那麼,這60名乘客下完車也就是需要30分鐘。並且,現實情況比這還要複雜。如果你允許公交車可以隨時停車下人,那麼是不是就意味著有人招手了,公交車就要隨時停車上人?這一上一下之間,基本上公交車就失去了分擔城市交通壓力的作用了,反而會給城市交通造成擁堵,畢竟,現實中還有紅綠燈需要停。如果有人要求下車,然後司機就停,只會造成破窗效應。那就是,大家都會去當無賴,想著讓司機在自己最方便的地點停車,所以,這個想法根本就不靠譜兒。

一些人之所以會認為讓司機給坐過站的人停車,其核心思想還是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畢竟,這些人會說,停個車總比發生事故要好吧。

其實,這種想法就好比說碰到小偷偷東西了,但是,在偷的過程中被你發現了,你去和小偷鬥爭,結果小偷生氣了,把你弄傷了。最後,東西被搶走了,你還受了重傷。然後就後悔說,要是當時直接把東西給他就好了。但是,我們能夠因為發生了這事以後遇到小偷偷東西的時候就不反抗嗎?顯然不可能。

所以,很多時候,一味地妥協退讓其實並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並且也不是和諧包容。對惡勢力進行妥協退讓,只會讓守法的人的根本利益受損,只會造成社會更加不和諧。真正能夠避免乘客和司機衝突的不是妥協退讓,而是對這些鬧事者進行嚴懲。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公交車要以人為本,給錯過站的人停車?肯定要停,但不是中途,而是下一個站上。

首先要清楚,司機的職責,車要到站都要報站的,車駛離站臺後在途中是不允許停車的;乘客由於自己的失誤錯過站,就不應該無理取鬧,找司機的麻煩,因為司機是屬於需要責任心強高度集中的職業,要保障一車人的生命安全,眼晴要直視前方,還要觀察來自左右的情況,乘客應該理解和尊重司機敬業的精神。

有些說,為了避免乘客與司機間的矛盾,就應該停,那是自私的想法,司機如果中途停車,猶其是客車司機,將受到重罰,除了罰款,還有降照,學習,扣分;甚至還要失去工作的機會,不能為了迎合乘客,就不顧司機的前途,萬一乘客中途下車發生意外,責任是在於司機;合諧包容這四個字的含義是相互理解,不能因為自己的失誤而提出無理的要求。



社會和諧需要我們要有道德操守,彼此尊重,互相理解,相互包容,更需要我們真誠的付出行動。


靜遙遠的星


今天你坐過站了,中途停一下,明天他坐過站了,他說昨天就停了憑什麼不給我停,然後他也中途停一下,久而久之你會發現公交車原來跑一個來回也就一小時,現在需要兩個小時,原來一趟行程停靠20次,現在得停靠40次。那些從來不做過站的人跟著你們坐公車每天都遲到,就因為你不守規矩,叫別人跟你一起承擔後果。你覺得公平嗎?顯然是不公平的,所以會指定相關的規則來約束人們的行為,說小了叫規定,說大了叫法律。


胡79607838


說這話的肯定是農村人,習慣了幾個小時一班車,隨手攔停的生活,殊不知在大城市裡,公交車幾分鐘就能等到一班,到站才能上下客,而且現在的公交車都是GPS定位,實時監控,錄像回放,司機的每一個動作公交公司領導都看在眼裡,一但有違規行為,輕則罰款,重則停崗。如果你是大城市人提這樣的無理要求,那麼請問,輪船在江中能開門嗎?飛機在天上能開門嗎?各行各業都有各種規定和管理制度,只有我們來適應這些規定,而不是讓你去違反規定,你可以不瞭解公交行業的規定,但公交司機不能說不知道或者不清楚這些規定,在你們提出這種無理要求的同時我請問你們一下,為了滿足你的無理要求,公交司機違規停車造成的罰款甚至車禍,要你出錢賠償損失你願意嗎?另外,不管你是坐錯了車還是坐過了站,司機沒有請你上車更沒有拉你上車,你想下車司機也沒有攔著不讓你下,或者是到站不開門等,所以你們要為你們自己所犯的錯買單。


認痛割Ai


實際上原則下體現靈活性,以人為本我贊成,特別老人小孩更應如此。太死板往往效果不好。肇事者也48歲了,讓一下未尚不可。真是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遇上了兩個錯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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