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建議在公交車上配安全員,維護車內秩序,對此你怎麼看?

123惱火


公交車上配置安全員,是一種社會文明高度倒退和推卸規避責任的現象。

中國文化懂得人類社會文明的健康發展是需要遵循“權力和義務辯證統一關係”的。

比如人們享用了公交車出行的公共出行權力,就應該為此承擔維護公共出行安全的法律責任和履行保障人人能夠享用平等人權的社會義務。提供公交車服務並且獲取了經營公共交通經營權力的公司和司機,也應該為他們獲取的利益承擔責任和履行義務。

人們呼籲設置安全員,實際就是因為人們不再相信自己或公交車公司能夠為此承擔責任和履行義務,而試圖找一個傀儡或者替代品來為此承擔責任和履行義務。

這是因為公共交通出行設置的所謂安全員,沒有公共路權資源的支配權力,不是國家行政職能部門,沒有配置公共出行路權產品的政治執法權力,他也不是出行市場“路權享用的消費者或者經營者”。換句話說就是:乘客和司機享受使用公共路權產品的權力,而由沒有獲取和享受權力的安全員去承擔法律責任和履行社會義務。

在超市或者商場的安全員不同於公共交通出行市場的安全員。因為超市和商場是人們的“私有權力或私有物品”,安全員具有操縱掌控保管自己私家超市商場的支配權或所有權。那些商品貨物在沒有出售給消費者之前,不是消費者的權利。但是在公共出行市場,享受公共出行權力是人們固有平等的人權,而不是公交安全員所屬的私有產品貨物。

當人們把自己獲取和享受公共利益而應該承擔的責任和履行的義務去試圖推卸或者變相推卸給別人或者社會的時候,這個社會的文明素質高度就正在不斷退步和變得冷漠,喪失人類應該具有的人性,就如同低等級的動物野獸必須要馴服一般是一個道理。


竹筒夫子的鋼筆


配什麼安全員,勞民傷財,需要多少經費阿?修改完善法律,該出手時人人都可以出手制止犯罪。


手機用戶66275552203


重慶大巴墜江事件真實原因公佈之後,我看了很多關於此事的評論和意見建議,評說五花八門,意見也是腦洞大開,有些確實很有建設性,但也有很多純粹就是瞎扯淡。

有人認為應該給司機焊一個私密性和保護性很強的小屋子,有人建議重新增設售票員,還有人像題主一樣,建議每輛公交車配備一名安全員或者說是保安。

我就想問一下,你們認為這樣有用嗎?高鐵霸座男霸座女在火車上耍無賴,難道是因為沒有安保人員嗎?高鐵上有乘警,還有列車長列車員,那麼多的服務人員和安保人員,卻拿霸座的沒辦法,那麼你認為在公交車上配個安全員就能確保安全嗎?如果公交車上配備了保安員,那麼對那些撒潑的乘客來講,無非又多了一吵架的對手。

無數的生活事實告訴我們,對於那些無視公德的耍賴者來講,和她們講理是講不通的,靠道德約束也是無效的,她們但凡能夠有點自覺性和廉恥之心,那麼也就不會撒潑耍賴了。

我還是那個觀點,對待這種公然擾亂公共秩序的乘客,我們無需用道德的方式去試圖感化和說服他們,因為這樣往往都是徒勞的,反倒有時還會助長她們的聲勢。最有效的辦法很簡單,那就是立法約束,你不是能打能罵嗎?那好,讓法律來管你,把你抓進去,該判的判該罰的罰,而且還要把你列入誠信系統,讓你飛機輪船高鐵公共汽車哪個都坐不成,你不是囂張嘛,看看到底誰厲害。

法律的就交給法律吧,靠人性制約和約束,不好使。


元芳有看法


一是借鑑國外做法,行車時,公交司機附近黃線內禁止乘客進入,如有違反,不聽勸阻,司機立即停車報警,由警察把違反者帶走拘留處罰。二是給公交司機加裝安全門,防止被侵。三是每輛公交車配備一名“公交安保”。




歐陽國新1


治標不治本!對於這種人發現一起嚴懲一起,讓他們不敢犯錯才是根本!



迪特比斯巴達克威爾遜


現在都加上門了自己看



誰的寶貝在哭泣


每輛車配這麼一個老兄,保平安!



榕泰479


關於城市公交車上配安全員,維護車箱內秩序這一建議,早在去年,一些城市就安排了公交特勤人員上車巡邏。

可是,這些特勤人員,都是乘公交車坐幾站,找駕駛員籤個出勤紀錄,便下車。公交車多半處於無人巡邏的“真空”狀況。失去配備安全員,維護車箱內秩序的意義了。

如今,再加上各城市公交樞紐發展迅猛,線路延長,站臺增加,與交通堵塞,屢屢延長行車時間,加劇了公交車司機的工作壓力。嚴格的服務管理制度,杜絕投訴事項,給司機們帶來了精神壓力。

減輕公交車司機的各項壓力,全民教育廣大乘客文明乘車,禮貌乘車,尊重他人,你才是杜絕類似情況的重中之重。


雲中賞雲


都在批評乘客,沒人注意官方通報如何評價司機的嗎?



澹源


如果法律失去尊嚴,違規得不到應有的懲戒,安全員一樣被打的鼻青臉腫。好比路口那麼多交警輔警協管員,一樣管不住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管輕了他不聽管重了他跟你鬧,管的人到最後竟要受處罰,一句“別管如何,使用暴力就是不應該的”成了工作人員的緊箍咒,面對違法違規,他暴力你不得暴力,誰還敢管?誰還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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