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職工檔案在自己的手上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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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職工檔案是在自己手上可以嗎?

檔案是不可以在自己手中的,人事檔案是嚴禁個人保管的。職工檔案就是人事檔案,是從事工作後由用人單位或者是人事代理機構給建立的關於個人身份、學歷、工作經歷、社會關係、資歷的檔案,可以隨著工作變動而轉移。這個檔案也是非常的重要,辦理退休的時候你需要提供自己的檔案。社保局根據你的檔案內容來判定你的退休時間,視同年限。

下崗後可以將人事檔案放在戶籍地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託管,由它出具《調檔函》,原檔案保管機構辦理轉出,然後通過機要交通或者是派專人傳送的方式送達檔案,嚴禁個人攜帶檔案的,接收後核對檔案並錄入信息,最後交接入庫;反之,材料不齊全將退回。

重新就業後,單位是有保管檔案權限的可以由用人單位出具調檔《調檔函》,或者是由單位所在地區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出具《調檔函》,誰託管誰就出具《調檔函》再做相應的託管手續的辦理(同上述)。單位有保管權限的是縣級以上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

現在將人事檔案的託管在重慶市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是免費的,不過每個省份政策存在差異,請以當地為準,建議是向當地人才服務機構具體核實。


嘮嗑職場


我是01年12月份下的崗,正式成為了一名自由職業靈活就業人員。

當時下崗的時候,企業一次性給每位下崗職工交了三年的社保(養老和醫療保險……)檔案當時是發給個人的。

在去辦理失業金手續的時候,檔案被要求交到人才管理中心,並且免費保管三年,之後每年的管理費用是60元。

免費保管三年之後,曾經交過幾年檔案管理費。由於工作的原因後來再也沒有去續交過管理費……據後來瞭解,現在檔案被社保中心統一管理……


水煮老牛慢火燉


下崗職工檔案在自己手上可以嗎?

啊真巧,我們單位就是管職工檔案的地方。

國家確實有法律規定,職工檔案的轉遞不允許經過個人手。

但重點是指的是人事檔案。原先的時候確實企業工人不多,大部分人都是農民,隨便一個企業都可以招一堆工人。而且,現在每年大學擴招,原有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已經力不從心。

所以呢,現在的檔案管理機構,一般對職工本人攜帶檔案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

尤其是外地職工,按理說,失業後應當將他的職工檔案轉回原籍。而且要通過機要專遞通道。問題是職工不配合,如果你接受企業檔案的話,你找不到職工,那該怎麼辦呢??

只會讓你這裡的職工檔案越來越多,其實你單位也很擔心,如果檔案不隨著職工本人走,一但被遺忘的話,職工要往往返奔波,非常非常麻煩。你在那放數以10萬份的檔案,管理也是一個無法解決的難題。

國家要求規定一千人,配備一個職工檔案管理員。那我問你,20萬份檔案,難道要配備兩百個人嗎?

有十個八個人就不錯了。

所以,目前來說,青島市內職工檔案可以有個人攜帶,轉遞,可是檔案必須要密封,而且檔案的要件必須要完好,不能缺失。

但是,人事檔案不同,更嚴格一些。因為裡邊涉及到一些懲處表彰類的東西,是個人不能知曉的。

希望隨著我國信息化的不斷建設發展,慢慢地實現職工檔案的電子化。將職工檔案慢慢退出歷史舞臺,就方便多了。


暖心人社


樓主您好,個人檔案是不可以拿在自己手中的,因為個人檔案一旦拿在了自己的手中,那麼就屬於死黨,是一個無效的檔案!因為檔案一旦拿在手中,就有更改檔案的嫌疑,那麼即使你個人沒有更改這個檔案,那麼國家的相關部門也會認定為你有更改檔案的嫌疑,所以說是不接受你的個人檔案的。

不過如果是作為下崗職工,那麼一般情況下個人檔案不會在個人手中的,因為這個下崗企業也知道,個人當然是不可以拿在自己手中的,所以這種情況下那麼就託管在了現代的人才交流開發市場,只要是你的戶籍所在地在這一個地區,那麼一般情況下都會託管在你企業下崗以後的這個人才交流開發市場裡。

那麼也就是說,如果樓主要辦理退休或者是找到新的國有企業需要調檔的話,只需要在新的國有企業開具一份調檔函或者辦理退休的時候,開具一份調檔函,然後你去相應的人才交流開發市場提閱你的檔案就可以了。


社保小達人


八一年參加工作,03年單位買斷解除合同,檔案由單位交就業局接管個人領取兩年失業救濟金。05年兩年失業金領取到期後就業局叫我將檔案取走,交由戶口所在地社區保管,而我所在社區無保存檔案一項目,就一直由自已保管至今。今年7月滿年齡可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交社保局填表審檔,工作人員沒有說啥,一切正常。成都社保局


手機用戶51814737746


有些企業由於改制或破產,職工人事檔案沒有按規定進入托管,也有些職工因個人原因從託管處取出來後未再次託管。不管什麼原因,人事檔案留在本人手中無論從哪個方面講都是不合適的。不過,對於普普通通的下崗職工來說,也不是說這是多麼大的不得了的問題。前提只要沒有拆封,不會造成後果。若個人將其拆開,添加或減少其中必備資料,甚至在敏感欄目作出塗改,後果將難以預料。如沒有上述清況即使拆開了,找找熟人通過有檔案管理資質的單位重新給封上就行了,不必過於緊張。封好的檔案即使在個人手中拿出來辦理退休手續,社保部門一般不會拒絕。出現異常是你自己的責任,誰讓你私拆塗改呢?


老兵15070980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七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負責保管本單位的檔案,並對所屬機構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如果下崗工人手中有自己的檔案就是你們單位管理人員的失職,這已經觸犯法律。再說說檔案在自己手中的弊端。你這是個神馬情況,竟然管理自己的檔案,具我推理應該不是國企,對吧!在一些私營企業,他們招工之後,也會給你交“三險一金”,所以就要本人提供一個完整的檔案信息。一些企業人事管理部門因為形同虛設,把職工檔案簡化的就那麼一兩張紙,找個檔案袋一裝,就堆那裡了。等企業破產或工人離職後,他們就停止給你繳納“三險一金”,把你當初進入企業的檔案隨手扔給你,並沒有整體移交給當地人設部門。

所以,當你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到退休年齡後,人設部門會發給你退休金,但是,在你身故後得提取你的檔案辦理一次性撫卹,這時就用著你的檔案了,如果檔案在你出遺失就麻煩好多。因為按規定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全部發放一次性撫卹。

強調一下,檔案還是委託人設部門管理較好!


銀河系小人物


檔案是不允許自己保存的。

但我們這邊的有些企業破產後,都把職工的個人檔案交給了職工自己保存。很多人認為那就是幾張紙,自己私自拆封的、當廢紙扔掉的大有人在。一到退休年齡才發現麻煩,繳納了多年的養老保險,就因為沒有檔案而辦不了退休手續,領不到養老金。

如果你們單位將下崗職工的檔案交給了職工自己,建議你自己聯繫人社局,將檔案交過去。

自己不要隨便拆封檔案,也不要自己保管。


白樹葉


下崗職工的檔案在自己手裡可以嗎?

不可以的。個人沒有權限保管自己的人事檔案。人事檔案是記載個人的經歷等方方面面的情況。

下崗職工保管自己的檔案,若有不慎或卷內出現異常現象等,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其他不良後果,受害的是自己。

現在有許多人認為,個人人事檔案沒有多大的價值,就是辦理退休需要。在現實生活中,並不是我想象的那麼簡單,例如,兒女們的政審.提幹.入黨,個人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特殊工種年限的審核,退休年齡的審核等等。都是通過檔案材料來證實的。所以,不論是下崗職工,還是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應當交當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勞務中心檔案託管部門存放。這才是自己對自己負責。

僅為個人看法,供參考。


鬆鬆155292138


下崗職工檔案在自己的手上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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