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和麻辣燙不能一起吃!”
“轉發一次就拯救一個人的性命!!”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
各種各樣的謠言充斥在我們周圍。
崇檢君前幾天甚至還在朋友圈看到了早就闢謠了的
食品界造謠開山鼻祖——“塑料紫菜”事件的身影。
在一則視頻中,
一男子將一片紫菜泡在水中,
展開後告訴你“看,這是黑色塑料”。
一時間在網絡上傳的沸沸揚揚,
搞得人心惶惶
後經查原來是造謠者王某想向被害公司索要財物,便拍攝這個自導自演的虛假視頻進行威脅。四川、福建、天津等地公安機關共抓獲拍攝“塑料紫菜”謠言視頻實施敲詐勒索的違法人員5名,製造“塑料紫菜”謠言的違法人員5名,傳播謠言信息的違法犯罪人員8名。去年11月30日,造謠者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包括網絡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作為一名普通的吃瓜群眾如何防範網絡謠言呢
(1)面對突發性事件,堅決不做謠言的“製造人”。在生活、工作中,遇到偶發性事件,不要在未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憑藉想象,用誇張、聯想等方式,通過網絡編輯散發謠言。
(2)面對未證實的信息,堅決不做謠言的“編輯器”。在微信群組、朋友圈或者其他網絡媒體上,看到未經官方證實的信息,不要自認了解情況,先入為主,根據自己的片面瞭解或者道聽途說,進行第二次編輯或轉發。
(3)面對互聯網留言,堅決不做謠言的“快遞員”。謠言的擴大在於轉發。發現已被證實的謠言或疑似謠言,任何人都不得繼續轉發,堅守法律法規底線,對身邊出現的謠言要積極勸解,不給謠言留下任何生存的空間。
同時對於一些不清楚的信息,
可以先動手通過具有權威性的搜索引擎
進行相關信息的查詢,
千萬擦亮雙眼,不盲從盲信。
真正困擾自己的謠言,
可以向專業的部門、專家尋求幫助,
比如健身、保健類的謠言可以諮詢醫院醫生來進行判斷。同時也要通過正規渠道來加強學習,
自身素質提高了,
謠言鑑別能力才能UP UP!
文案丨王紓
圖源丨來自於網絡
閱讀更多 四川崇州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