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取消24項證明事項,收入、住房等證明以後都不用開了

太原市政府決定取消2018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包括收入證明、住房證明等16項。同時,取消《太原市土地儲備實施辦法》《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兩部政府規章設定的8項證明事項。市政府要求,各有關單位做好銜接工作,防止出現管理和服務“真空”。

其中,和百姓日常生活關係緊密的包括:

村委會和鄉(鎮)政府出具的居住條件證明,證明用途:戶口遷移;索要部門:公安局;取消後的辦理方式:核驗《宅基地使用證》或調查核實。

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證明低保身份,證明用途:用於證明殘疾人屬於低保戶;索要部門:市、縣民政部門;取消後的辦理方式:在低保人員庫中進行電子數據比對。

與逝者的關係證明,證明用途:證明領取人身份;索要部門:市級殯儀館;取消後的辦理方式:本人承諾,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

收入證明,證明用途:證明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收入情況;索要部門:街道辦事處;取消後的辦理方式:本人承諾,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

住房證明,證明用途:證明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住房情況;索要部門:街道辦事處;取消後的辦理方式:本人承諾,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

居住證明,證明用途:證明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是否在本市居住;索要部門:街道辦事處;取消後的辦理方式:本人承諾或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

收入或財產證明,證明用途:證明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收入是否符合申請事項;索要部門:街道辦事處;取消後的辦理方式:本人承諾或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

特困人員相應證明材料,證明用途:證明申請人特困人員身份;索要部門:街道辦事處;取消後的辦理方式:本人承諾或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

住房證明,證明用途:證明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住房情況;索要部門:街道辦事處;取消後的辦理方式:本人承諾或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

家庭貧困證明,證明用途:證明殘疾人家庭是否屬於貧困家庭;索要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取消後的辦理方式: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

親屬身份證明,證明用途:證明受害人與申請人的親屬關係;索要部門:市財政局等六部門;取消後的辦理方式:本人承諾或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

家庭困難無力支付證明,證明用途:證明申請人沒有支付搶救費用能力;索要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取消後的辦理方式:內部核查。

配偶未就業證明,證明用途:證明申請人配偶的就業情況;索要部門: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取消後的辦理方式:社區提供失業證辦理。 申請房屋安全鑑定的證明材料,證明用途:申請人申請房屋安全鑑定需要提交相關材料;索要部門:市房產局;取消後的辦理方式:主動核查、政府部門內部和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網絡核驗,書面告知承諾、合同憑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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