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7年!山東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傅侖回國投案


外逃7年!山東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傅侖回國投案

2018年10月24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一部署下,經省委統籌協調,省紀委監委精心組織,青島市工作專班不懈努力,外逃7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傅侖主動回國投案。

傅侖,男,1951年4月出生,青島市規劃局城陽分局原局長,涉嫌受賄犯罪,2011年12月外逃。

據省追逃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傅侖是國家監委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後,我省第3名主動回國投案的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公告》發佈後,全省各級牢牢抓住黨中央政策感召和強大震懾的有利契機,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積極傳遞公告精神,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堅持精準發力、持續發力、群策群力,讓已經潛逃的無處藏身、企圖外逃的丟掉幻想。在勸返傅侖過程中,省追逃辦和青島市工作專班全面分析研判,量身定製方案,宣講法律政策,擺明利害關係,指明路、給出路,耐心細緻做好傅侖及其親屬思想工作。在政策感召、法律威懾和親情感化下,傅侖選擇回國投案自首。

該負責人表示,傅侖歸案是我省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追逃追贓工作決策部署的又一重大戰果。全省各級將始終保持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著,尚有一人在逃,追逃絕不停止。再次正告在逃腐敗分子:海外不是法外,境外不是避罪天堂。只有徹底放棄幻想,儘快回國投案,爭取寬大處理,才是唯一正確出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