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不再是「野生」,宅基地證書將下發,這幾個地方要注意

一直以來,對於農村的土地都沒有太過重視,很多農村生活的人都隨便的在土地上建造房子。更有甚者直接就把田地給佔用,用了建造房子,而且也沒有房產證。不過這種現象開始改善,對於土地的使用權重視起來了。隨著農村土地確認權頒證工作的一步步推進,農村農民的宅基地證書也將要下發。

農村土地不再是“野生”,宅基地證書將下發,這幾個地方要注意

我們都知道城鎮的房子都有房產證,在居民購買這些商品房的時候都能得到房子的使用權。需要在房產證上確認並寫上所有人的名字,而宅基地的下發,也可以很好的解決人們農村土地使用權的糾紛,那麼宅基地發佈,農民都需要注意哪些呢?

農村土地不再是“野生”,宅基地證書將下發,這幾個地方要注意

一:宅基地是面積使用限額的,並不是你上報的面積多少就有多少,一般一個人的農村土地使用面積是40平左右,一家三口人的使用面積差不多120平。但是如果想要更大的面積也是可以的,但是對於超出的部分面積,需要交稅。而且超出部分也不是個人財產,只有交了錢,也可以用了它的使用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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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宅基地的使用權不能出讓、轉讓或出租,一戶人也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城鎮的居民無法購買,除非得到了集體所有人的同意不然無法轉讓,轉讓人需要有農村兩處以上農村住房才能轉讓其中一處,同一集體內部成員之間可以進行轉讓。而且,宅基地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間買賣轉讓,非本村的人購買是得不到法律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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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宅基地不是個人所有,除了戶主外還可以寫其他兒女的名字,就算子女在城鎮有房屋,也可以寫。也可以所有的兒女都寫上去,但是對於出嫁女來說,孃家和婆家的農村宅基地只是在一處寫上名字。以後的宅基地使用權也要經過證書上所有人的確認在能轉讓、出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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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宅基地的下發,也是給農村居民更好的保障。不會出現使用權的糾紛,出現土地被徵收的情況。同時也避免了居民隨意使用土地,破壞土地的作用,胡亂建築房屋,使田地荒廢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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