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的刑法主觀題,根據大家回憶的各個版本,老蔡做了一個簡要答案,理由未詳細展開論述,歡迎指正。 第1問(要求進行觀點展示):吳某的行爲該如何評價。觀點1:詐騙罪。觀點2:盜竊罪。 第2問(未要求進行觀點展示):王某、劉某對吳某的行爲該如何評價。(1)非法拘禁罪,而

今天上午的刑法主觀題,根據大家回憶的各個版本,老蔡做了一個簡要答案,理由未詳細展開論述,歡迎指正。 第1問(要求進行觀點展示):吳某的行為該如何評價。觀點1:詐騙罪。觀點2:盜竊罪。 第2問(未要求進行觀點展示):王某、劉某對吳某的行為該如何評價。(1)非法拘禁罪,而非搶劫罪、綁架罪。(2)是非法拘禁罪的結果加重犯,而非轉化犯。(3)因擔心他人報警而離開的行為,不是犯罪中止。因為非法拘禁罪的結果加重犯已經成立。 第3問(要求進行觀點展示):王某、劉某、林某、丁某致保安武某死亡的行為該如何定性。(1)四人都是犯罪既遂,都需要對武某的死亡結果負責。(2)劉某、林某、丁某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共犯。理由在於:劉某在受到王某的指使後,讓林某、丁某帶著槍過來,顯然是故意殺人行為,而是故意傷害行為。(3)王某的行為,有兩種觀點:一是故意傷害罪的教唆犯。理由在於:“狠狠地教訓”,顯然在事發當時只具有傷害故意,不具有殺人故意。二是故意殺人罪的教唆犯。理由在於:王某是黑社會組織頭目,對其手下實施的任何行為都具有概括的間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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