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投入優先保障教育: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占GDP比例連續6年超4%


資金投入優先保障教育: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佔GDP比例連續6年超4%

近日,教育部、國家統計局、財政部發布了《2017年全國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統計公告》。根據公告顯示,2017年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為42562.01億元,比上年的38888.39億元增長9.45%。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為34207.75億元,比上年的31396.25億元增長8.95%,佔GDP比例為4.14%。這是自2012年首次超過4%以來連續六年保持在4%以上,4%成果進一步鞏固。

實現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佔GDP比例不低於4%,這樣一個目標的提出是經過專家根據比較世界上市場經濟大國和我國教育經費投入數據,根據我國在2000年進入小康社會,人均GDP達到800至100的要求,經過精心計算提出的。第一次寫入政策性文件是在1993年,中央決定將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到2000年末達到4%這一目標寫入了1993年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這是以中央文件的形式第一次對教育經費投入給出定量的評估標準和政策目標,應該是中國教育財政史上的一項重大政策規定。


資金投入優先保障教育: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佔GDP比例連續6年超4%

然而實現這個目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裡面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中國的GDP基數很大,在提出這個目標時,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佔GDP比例是2.71%,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實際上需要大量經費的。第二個原因是在一段時間裡中國的GDP總量增加很快,這樣增加一個百分點的經費的數量也變得更大。但是國家一直把這個目標作為一項長期政策堅持。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頒佈,提出了“三個增長”,要求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應當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提高,政府教育經費投入有了法律保障。2006年《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保證財政性教育經費增長幅度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逐步使財政性教育經費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4%。”201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再次明確提出“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比例,2012年達到4%”。


資金投入優先保障教育: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佔GDP比例連續6年超4%

2012年,終於首次實現了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比例超過4%這一目標,要知道這時我們國家的GDP總量比提出這個目標的1993年增長了許多倍,所以國家的財政性教育經費實際增加的數量是非常巨大的。這充分體現了國家對教育發展的重視。自從2012年以來,已經連續6年保持了這樣一個數字,這標誌著我國的教育經費投入已經保持一種常態化的增長,這為教育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在今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中又一次明確了一般不低於4%這個目標,並提出了要確保兩個只增不減,也就是《意見》所說的“要通過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和推進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使得要保證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比例一般不低於4%,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確保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這進一步明確國家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並具體落實到在財政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教育。相信隨著國家教育經費投入不斷增長和使用方式的不斷優化,必將推動教育更好更快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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