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在第五車道被機動車追尾,會如何劃分責任呢?

西月明


所謂追尾全責一般僅限於機動車之間的事故判斷,或者雙方不存在違法行為的交通事故,而非機動車上機動車道行駛違法在先,所以應該是全責。

按照交法第39條規定,道路劃定專用車道,不同車輛需在准許行駛的車道內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駛入專用車道內行駛,違者可處20~200元罰款。

而電動三輪車如果是合法上牌投保的機動車,那麼可以在機動車道行駛,後車追尾自然是後車全責;但如果這臺三輪車是沒有辦理牌照的車輛,那麼問題就比較嚴重了。

如果不超標的非機動車則全責並處罰款,如果是超標電動車不僅要擔責而且要扣車另行處理車輛違章相關手續,可能涉及無證駕駛、駕駛無牌照車輛等問題。


車輛上路行駛各行其道是保證安全的基礎,非機動車不應該佔用機動車道行駛,反之相同。否則導致事故則要自己承擔全部責任,沒有第三方應該為違法行為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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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所說,機動車追尾電動三輪車這個問題,需要幾個前提條件。

1.電動三輪車駕駛人是否有駕駛證D本,三輪車是否有牌照。沒本屬於無證駕駛,沒牌不能上路,更不要說機動車道了。

2.機動車追尾電動車的責任肯定沒跑,如果電3無牌,機動車責任降低。如果電3手續齊全,機動車全責。

3.電3沒本,嚴重的話拘留,罰款必須有。駕證不符,扣12分。沒牌,扣車加罰款。這和事故責任沒有關係。另外處理。


濟南秋雨


問題提的可笑 道路從來都是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 你的第五車道是機動車道還是非機動車道 目前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 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被追尾 是對方的全責 否則就是電動車的去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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