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旧城改造全货币化安置合法吗?

周春華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旧城改造项目的安置方式有货币补偿也有安置房方式,具体采取什么方式是当地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实施的。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单纯采取一种方式进行安置是合法的或非法的,而要看对当地被拆迁人的安置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及安置补偿的情况是否合法合理,直观的评价标准就是旧城改造后,你的生活水平有没有因此降低,如果没有,那么说明补偿安置是比较合理的,如果你的原有的生活水平严重降低了,那么说明征收补偿安置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一、旧城改造项目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参照被征收房屋周边商品房市场价格,即您家被拆迁的房子周围的同等地段、类似结构、类似使用年限、装修情况的房屋的市场均价可以作为补偿标准的参照。再乘以您家被征收的房屋的面积,一般按照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这样计算出来您应得的房屋征收补偿总额,即可作为您判断不同方式的安置补偿是否合理合法的一个硬指标。

二、当地是否具备实物安置的条件?

目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即国家的大趋势是鼓励实物安置,减少库存量大的地方的货币安置比例。

攀枝花属于四线城市,之前我国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状态是库存有余,有效需求不足,国家在该背景下出台“去库存”的相关政策,在棚改等拆迁项目中,鼓励货币化安置方式、在棚改项目审批中给予绿色审批听到、开发资金支持等,货币化安置方式使得广大被拆迁户把原有的旧房屋换成资金,刺激了房价的飙升。在此种情势下,今年后半年,国家宏观调控强调棚改减少货币化优惠政策也是平稳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

因此,具体需要结合攀枝花市的发房地产发展情况来判断,如果当地的商品房库存量大,那么则不适宜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而应当适当采取实物安置方式。

点击头像关注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头条号,获取更多征地拆迁相关知识,如需咨询,点击头条号首页,首页底部可以咨询。


京平律师事务所


导读:今年6月26日新华社报道:国开行称棚改融资工作正有序开展。内容指出:针对国开行收紧棚改融资的市场传闻,国开行日前回应称,今年以来,开发银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棚改政策,在国务院相关部委指导下,配合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开展棚改融资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据国开行介绍,截至5月末,开行今年发放棚改贷款4369亿元,有力支持了棚改续建及2018年580万套新开工项目建设。最近几年以“去库存房屋”式的补偿政策予以结束,有序加大的开展“房屋安置”和“货币安置”共存形式进行,针对被拆迁人货币补偿还是房屋安置的选择权更加有利。

实践中,老百姓要房屋安置而拆迁方只给货币补偿所占的比重很大,老百姓拿不到房屋安置,而货币补偿少的可怜,根本不能在同等地块享受到同等面积的房屋,演变成老百姓拒绝签协议的理由。政策是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达到目标、遵循原则、明确任务、工作方式。在此时期内老百姓补偿的方式将要受到影响。

2018年年初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工作会议,针对棚户区改造做出指导性政策,会议指出:鼓励棚改、拆迁实物安置,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市场调控协同推进,结合各地房价上涨压力、商品房库存情况、维护棚改居民权益等实际,调整政府征收拆迁奖励政策,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鼓励支持实物安置,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更多征地拆迁资料:b j y b c p。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为您保驾护航!

2018年安徽省马鞍山市发布了关于《适应新形势实施新政策,将严控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指出:省国土厅下达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用地计划96亩,市住建委已会同市国土局结合各县区、开发园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对棚户区改造用地指标进行了分配,并及时将分配计划上报到市政府。今年在对棚户区居民安置上,全市将扩大实物住房安置比例,减少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针对各地方的政策调整,被拆迁人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事情呢?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提醒大家:

一、房屋置换与货币补偿共存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很明确指出: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实践中,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的优于房屋安置,房屋安置存在很大风险,如置换的地点、置换的时间点等等很难得到保障。

二、认清房屋安置的弊端

实践中,针对房屋安置往往存在诸多问题:房屋的质量、结构、格局、小区设施、物业管理、无所有权证等等,安置房与商品房是有一定差距的。还有就是回迁的时间很难把控,很多被拆迁户七八年一直在外漂泊,以租房形式持续生活。

三、货币补偿是否合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即宅基地补偿费。

2、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二款规定,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是否符合上述的法律法规政策,货币补偿是否符合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你需要了解的。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提醒被拆迁户们,不管地方的政策如何制定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方式,法定的选择权永远在于被拆迁人手里,法律法规一视同仁,不会因其而改变。忽略了被拆迁人的选择权,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权自己合法权益。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为您保驾护航!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


合不合法这有相关部门去处理,但合不合理值得考虑!首先这次改造是政府结合攀枝花现状而制定的方案,即可解决老百姓旧危房拆除,又能推动市场大量滞销房源的出售,从而带动市场经济。但是,政府方案一确定,攀枝花各区域房价全部上涨,这种情况下政府所确定的赔付金额是不能解决真正那些只有一套,需要购买住房的百姓需求的。而且一旦购买新房,此赔付款还是直接付给开发商,如此改造到底是造福百姓还是扶贫商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