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何時才能爲斂財亂象付出代價?

據新民週刊報道,有些自媒體打著維權、曝光的旗號,像黑社會組織一樣,向房地產企業進行敲詐勒索,肆無忌憚地收期保護費,靠這種見不得陽光的手段,有的自媒體年收入達到上千萬。

現代社會,是一個契約社會,也是一個粉絲時代。一個企業或產品的生命由它的信用決定。一個高信用度、深受粉絲喜歡的產品,很容易就讓公眾趨之諾鶩,引起搶購,讓一家企業或一款產品一夜之間就成為明星企業。如小米手機,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自媒體,何時才能為斂財亂象付出代價?

但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在粉絲經濟時代。一個負面的消息,就會給一款明星產品帶來滅頂之災。所以,很多的企業都把目光放在了網絡上,生怕負面信息流出,給自己的企業帶來不可挽回的影響。因此,很多企業都殫精竭慮,通過各種網絡平臺來提升自己的正面形象。

正是捕捉到了企業經營者的這種心態,給居心不良的自媒體運營者提供了創造“財富”的機會。為了謀取非法利益,他們不惜違背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無中生有、信口開河,故意給一些企業製造麻煩;或者有選擇地渲染和傳播某些企業的負面信息。通過對想要獵取對像的偏離事實的傾向性報道,綁架了公眾的眼球,引起公眾的“公憤”,從面對涉事企業造成負面影響,企業無法承受,不得不主動送上門,用信息費來封堵自媒體的口,成為不良自媒體的搖錢樹、聚財盆。

很多自媒體,特別是一個自媒體大V,他們攜巨量粉絲,用這些方法來脅迫企業就範,可以說是屢試不爽,收入是源源不斷地進賬。

自媒體,何時才能為斂財亂象付出代價?

當一個自媒體把謀取利益當作自己追求的目標時,它就會為了鉅額利益,不擇手段、毫無節制地鑽法律的空間,捏企業的死穴。特別是由於制度的不健全,監管缺位,監督不力,對這種黑心自媒體缺乏有效的打擊,為他們的生存提供了廣闊的空間,更是滋長了他們僥倖的心態。

逐利的心永遠在騷動,沒有約束只會更有恃無恐。違法成本過低、維權成本過高,是自媒體肆無忌憚敲詐勒索、涉事企業不得不花錢消災的主因。這個頑疾必須根治。要根治,筆者認為,就要從下面這四個方面入手:

自媒體,何時才能為斂財亂象付出代價?

一是自媒體要自律。自媒體不是賺利的工具,自媒體的內容,由個人生產,就得由個人來負責,不能違背社會的公俗良序,不能睜眼說瞎話,甚至違背良心造謠生事,無中生有給企業抹黑。堅決不傳播不真實的、虛假的內容。

二是政府要加強監管。制度是管根本的。沒有制度,就不能成方圓。對於自媒體的發展,不能放任自流,政府要根據當前的問題,出臺相關的制度,紮緊籬笆,高懸法律之劍,對於違反規制的自媒體,就要進行嚴管嚴懲,絕不法外開恩,讓不良自媒體畏法而退,不敢恣意妄為。

三是平臺要規範管理。自媒體要依託各種平臺發展,平臺是自媒體發展的土壤,也是對自媒體進行管理的最直接的防線。平臺不能對不良自媒體聽之任之,燈下黑。也是應該對內容有所限制,對明顯不合常規的自媒體文章,要設置敏感詞進行攔擋,對其進行嚴格審核。同時,要建立便捷快速的投訴渠道,對於那種靠不實信息來榨取企業的行為,發現一次,就要警告一次,情況嚴重的,就是將其永久關閉,不能讓其任性發展。

四是公眾要提高辨別力。面對泥沙俱下的各種信息,每一名讀者都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要理性地分析,對那些帶有過激、誇張言詞的信息,或沒有權威來源的信息,不要獵奇,不要偏信,更不要亂傳,讓流言止於智者,避免成為自媒體的打手,進入淪為自媒體斂財的工具。

自媒體,何時才能為斂財亂象付出代價?

自媒體讓信息傳播呈幾何級數量擴張,自媒體的力量不可小覷,它給社會帶來了巨大的進步,但如果管控失度,就會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如今頻發的自媒體斂財亂象,是一個毒瘤,危害到了社會發展。治理這種亂象,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綜合施策,各負其責,多方聯動,多管齊下,才能斬斷利益的慾望,淨化網絡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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