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何去何從?各省機構改革方案陸續給出答案

從9月中旬到現在,省級機構改革一直是個“熱詞”。

根據公開報道,截至目前,至少有海南、福建、山東、江蘇、廣東、湖南、遼寧、雲南、浙江、吉林、黑龍江、寧夏、山西、安徽、河北、河南、甘肅17個省份和2個直轄市——北京、重慶的機構改革方案獲批,這標誌著上述省市機構改革進入實施階段。

黨政機構數量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省級機構改革方案獲批且公佈了具體數量的省份(直轄市)中,浙江、福建、山東、江蘇、湖南、遼寧、吉林、黑龍江等改革後的省級黨政機構數量均為60個。數量最多的是重慶,有64個。最少的是海南和寧夏,均為55個,廣東省黨政機構數量也在60個以內,為59個。

省份

黨政機構數量(個)

海南

總數 55 省委機構 18 政府機構37

福建

總數 60 省委機構 19 政府機構41

山東

總數 60 省委機構 18 政府機構42

廣東

總數 59 省委機構 17 政府機構42

江蘇

總數 60 省委機構 16 政府機構44

湖南

總數 60 省委機構 17 政府機構43

遼寧

總數 60 省委機構 18 政府機構42

吉林

總數 60 省委機構 17 政府機構43

浙江

總數 60 省委機構18 政府機構42

重慶

總數 64 省委機構17 政府機構47

黑龍江

總數 60 省委機構17 政府機構43

事業單位怎麼改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對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進一步作出全面部署。

截至目前,全國範圍內完成了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和分類,根據不同事業單位特點實施分類管理和改革,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強化公益屬性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但仍存在事業單位定位不準、職能不清、效率不高等問題。

在已公佈的省級機構改革方案中,有不少關於事業單位改革的消息。作為機構改革“先手棋”和突破口的遼寧省,事業單位改革已現雛形。

海南

調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全面梳理各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按照黨政機構撤併組建和職能調整情況,同步調整相關事業單位隸屬關係。同黨政部門“三定”規定起草工作同步推進,全面清理省直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將行政職能劃歸主管部門或職能相近的行政機構,並寫入行政機構“三定”規定。堅持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確需轉為行政部門內設機構的從嚴控制。其他類別的事業單位原則上只進行必要的劃轉、更名和整合。

福建

一是將省委黨史研究室與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整合,設置省委黨史研究和地方誌編纂辦公室,作為省委直屬事業單位,相當正廳級。

二是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實行政事分開。今後,除行政執法機構按中央部署推進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此外,還明確福建省同步實施省屬事業單位劃轉調整,根據部門職責劃轉情況,堅持優化協同高效,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將職責劃出部門所屬相關事業單位及人員、編制劃轉給職責劃入部門。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按要求改革後再調整隸屬關係;其他事業單位應隨主管部門調整,相應調整單位名稱;劃轉後職能相同或相近的單位,相應整合機構、精簡編制。

山東

一是根除“事業局”。“事業局”是指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是事業單位改革和歷次機構改革想解決而未解決的“老大難”問題。事業單位的主業主責是公益服務,附加了額外的行政職能,不僅造成政事不分、行政職能體外循環、管理不規範,也增加了制度成本。這次機構改革,我省將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全部納入改革範圍,嚴格按照中央要求改革到位,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確需轉機構的綜合設置。今後,除行政執法機構外,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

二是深化公益類事業單位改革。聚焦人民群眾公益服務新需求,結合制度創新工作,推進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改革,提升服務水平。針對機構同質化、規模過小、資源浪費等問題,對職責任務相同相近的事業單位予以整合,整合技術力量、資金設備和各種資源,形成規模效益,提升服務和技術支撐能力,推動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放大整體效應。

三是推進事企分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推動制度再創新、政策再完善、支持力度再加大,通過多種方式增強發展活力,參與市場競爭。

雲南

同步劃轉調整相關事業單位是省級機構改革的重要內容,事業單位要隨主管部門及行政職能調整同步劃轉;事業單位整體劃轉不拆分;整合職責相同或相近的事業單位;精簡收回事業編制;同步實施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並突出重點,聚焦機構改革方案落實。

遼寧

加快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全面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紮實推進經營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加快組建企業集團,加大公益類事業單位整合優化力度,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

據《人民日報》22日報道,作為機構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遼寧事業單位改革已現雛形。經營性事業單位全部轉企改制,組建12個企業集團;公益性事業單位大幅優化整合,659家省直公益性事業單位精簡為65家,精簡比例超過90%,解決“有的人沒事幹、有的事沒人幹”的矛盾,釋放現有資源活力。

浙江

將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全部納入改革範圍,全面清理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除行政執法機構按照中央部署推進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結合黨政機構調整,撤併整合職責相近、設置重複分散、規模過小的事業單位,同步劃轉涉改部門所屬相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理順同主管部門的關係,逐步推進管辦分離,強化公益屬性;主要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優化職責和人員結構,同機關統籌管理。

整合自新華社、人民日報、澎湃新聞、浙江日報、海南日報、大眾日報 、遼寧日報 、吉林日報、 新華日報、 南方日報、 湖南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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