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說對書法家的錯別字你不要過於認真,你怎麼看?

很看見了這個世界


書法家能不能有錯字?

這需要看情況,包括古人作品在內,錯字都是有要求的。


比如,一篇草書作品中,把“何”寫成“河”,這種錯誤就不太可取,因為二者草法很像,但是有所區別,如果寫錯了,那就說明是水平問題,因為就是快速行筆中一個提按的事兒,看的是基本功。

(你猜這是何還是河?)

這種形近字的錯誤,儘量不要有,這就是基本功問題,寫錯了沒有任何理由,不要談什麼大意了,粗心了,都沒用。

如蘇軾把“病”寫成“子”,因為是草稿,這二字也沒什麼關係,可能就是突然思念間有了別的一句,開頭就寫錯了,這個沒關係,點點標記就好。

再有就是另一種把影后寫成“影後”的人,這類人是對基本文化常識有缺失的人,這太露怯了。

即使你點點改過來,別人也會笑話你。


其實古人也會很多錯字,但是都分情況。

第一,沒有把“字”寫錯了的,這種狀況幾乎沒有,太少見了,我印象裡是有過。

第二,如“影後”常識類,古人也錯過,但是很少,如大書法家黃庭堅就曾把“璧”寫成“壁”,不過緊接著就點點改了,這種極為少見。

第三,就是單純用錯了字,或者句子,在蘭亭,祭侄稿,寒食帖這三大神品中,都有這個問題。



如蘇軾一樣,把“病”寫成了“子”,你都不知道他為啥寫成“子”,所以即使錯了,人家也很神秘。

如黃庭堅一樣,上錯下改,這個也可以算補救,但是儘量避免,不是極好的作品,不應該保存。如果寫完了在落款時發現錯字,還是別補了,沒意義。

錯字的標準就是千萬不能犯常識性錯誤,不能讓別人看出你文化水平有問題。

古人錯字的例子太難找,上下千年也不過幾個,所以我們還是因該這樣要求自己。


梁宇航


關於這個問題,我談談個人的觀點。

對書法家的書法作品裡的錯別字,不要過於認真的說法,我是不贊同的。

書法家是中國傳統書法文化的繼承者和傳播者,是“寫漂漂亮亮的中國字”的踐行者和帶頭人,書法家們創作的書法作品,除了高雅可品,好看耐看之外,還應該是非常嚴謹的。書法家們的書法作品中出現錯別字,是極不應該的!怎麼會有“對書法家的錯別字你不要過於認真”的說法呢?



我認為,書法家創作的書法作品,有的可能是異體字,異體字不能視作錯別字。異體字,在書法創作中,是可以使用的,自古以來就是這樣。但是,書法家在創作書法作品時,儘量不要用異體字,因為有的異體字不易被觀賞者熟知,影響觀賞和審美效果。



但是,也不乏有一些書法家在創作書法作品時,不敬畏古人,不敬畏漢字,心存浮躁,名利之心作梗,且不嚴肅,不認真,加之自己的文化修養欠缺,對於弄不準的字,又不去查閱字典,並以為別人都是“阿斗”,看不懂他們寫的字,也欣賞不了他們的字。就是有了以上不健康的心理存在,在創作書法作品時,隨意書之,其作品中不但出現錯別字,而且常有用筆不到位,法度不謹嚴,草法不精準的現象。這些都是書法創作的大忌。

書法作品中出現錯別字時,書法創作者應及時補救,補救不了的,要扔掉重寫一幅,萬不可把帶有錯別字(硬傷)的書法作品去參展、送人、出售。


中州耕牛堂主



對於書法作品中的錯、別字或筆誤,嚴肅對待和批評是必須的,但又不能一棍子打死,因為有瑕不掩瑜的瑕疵來個全盤否定,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應該不能容忍同時也要一分為二的看待。

比如古代的書法作品,你就不能採取絕對的全盤否定的做法,因為古代的不少法帖,特別是魏晉前後的作品,不像現代人的書法創作,多是日常生活中的書寫,因為寫得書法太出彩來,因有人喜歡,就保存或收藏了,得以留存至今。雖然失誤不可提倡,但也在情理之中。再說,書法中的審美或平價,主要在於書法的藝術性,文字內容顯然是其次。古人的作品,隨著時間的推進,因其無法複製性,無法更改,只要書法造詣高超,沒有必要去一棍子打死,但失誤畢竟是失誤,是不可提倡的。

對於現代的書法,應該比對古人的作品採取更嚴格當然態度來看待,也就是說必須以苛刻的態度去對待,並不過分。為什麼呢,因為現代的書法都是有意識的創作居多,一開始追求的目標就是書法的完美和完善性。你一上手,錯誤百出,自然難以讓人接受或原諒。有意識的追求書法作品的藝術性,就應該處的作品是瑕疵越少越好。至少從理論上是這樣。但涉及到具體的實際情況,可能也不是絕對的。比如啟功先生早年的書畫作品,自己本不滿意,丟棄了,卻被好事者,復撿回去並收藏起來,幾十年後又找啟功先生重新題字的情況。你說該如何看待這種情況。並不在原作者自身的原因。後來者因不知就理,把罪過指向原作者,就有些委屈了。所以我們還是慎重對待為正本。書法作品關鍵在書法水準,而不能過度強調文字內容,也在情理之中。應當一汲取菁華,棄其糟粕的態度去處理。



我們知道,景德鎮的瓷器,一些作者就是如此,有一點都瑕疵集,就會破壞了的做法,對於現代的書法來說,我們也應該以這樣的態度來對自己的作品負責,實際上,有責任心的大多書法家也正是以此嚴肅態度來對待的。當然也不可避免有個別情況,甚至包括,一般的應酬之作,或習作的意外流出。不過的確可能會出現象王羲之寫【蘭亭序】時的狀況,無法第二次自己複製,如果真正如此,作品卻是好,瑕不掩瑜,也在可理解範圍。但就為藝態度來,還是要儘可能去追求盡善盡美,雖然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可能只是一種理想狀態。但盡極大可能追求盡善盡美,是我們做事為人為藝的終極目標,是不可否認的。




翰墨書道


謝謝:

首先,要端正學習和使用漢字態度,充分認識寫規範字的意義,這對書法家來說十分重要。

漢字語言的書寫符號系統,中華民族最重要輔助性交往工具

真對一書家或一書法愛好者來說,在一幅作品中,是不允許出現錯字,別字的,它會影響整幅作品的價值和欣賞力;而在現實的書法作品中,又往往會出現這種音同或音近而寫別字的現象,如:“萬里(裡),歡渡(度);又如字形近似寫錯別字,插(歃)血為盟,火中取粟(慄);音同或音近:脈胳(絡),精神煥(渙)散”……。

作為一書者或一書法家,更不能在一幅作品中,把字寫的東倒西歪,字面摸糊,讓人望而生厭。

一幅好的書法作品,會引起人豐富的聯想和想象,會使人體現出生命力的神采,氣韻,風格等,讓人沉浸在賞心悅目的審美之中。





水天一色梅竹雙清


這個問題好,拿出來討論討論很有必要。

我記得數年前有一本刊物講了這樣一件事。有位外國朋友在畫店裡看到幅草書作品要求買下,老闆說你認識寫的內容?老外搖搖頭說不認識,但喜歡作品裡的那種氣勢很美妙。這個故事說明了書法作品中的韻律、節奏、氣勢是打動讀者的主要因素內容次之。若在這個節點出現一兩個錯別字,也還可以接受。

要是楷書作品出現了錯別字,那就要需要注意了。

如果錯別字的出現,改變了句子或者文章的原意,那就要拿下了。

總之,好的書法作品是由心境、環境、時間、情緒、技法等諸多因素構成的,在情緒淋漓的情況下,出現點瑕疵也未嘗不可,張旭的《古詩四帖》即是如此。但絲毫沒有影響到它的歷史地位。

簡單的看法,小小的觀點。謝謝。


尤年1


我贊同這個說法。

一、書法作品不是字樣,不必苛責。字樣是個古人的叫法,今天我們叫規範字形(表)。李斯給秦篆制定規範字形,唐代頒佈《幹祿字書》《群書新定字樣》《新加九經字樣》,都屬於字樣。今天,我國的字樣其實是這本書,正式場合的字形,都必須按照這個來:

另外,今天的規範字形是簡化字。但是法律允許在書法篆刻環境中使用繁體字、異體字,這其實已經給予了很大的彈性了,說明今天的書法作品創作是個特殊行為。


二、書法作品中的字是不是錯字,乃古今標準不同。悟空問答裡面的網友熱衷於問西安碑林的碑字少一點,蘭州火車站的蘭字第一橫長,故宮某個門的“門”字左右顛倒,避暑山莊的“莊”字看起來不對勁

等等。這都是拿著今天的標準苛求古人。要知道漢字在歷史長河中有各種形態,以上寫法都是歷史事實,符合當時當地的具體情況。今人臨摹古人作品,可以算作這個情況的延伸。


三、書法家這個稱號古今不同,今天只是個職稱。書法家這個詞在古代只是一種美稱,字寫得非常好的人,都可以叫做書法家,不需要國家認定——畢竟寫毛筆字是古代文化人的基本技能,寫得好的人很多。今天的“書法家”多是職業或者半職業,需要國家機構各級“書法家協會”認定。

四、今天的書法家文化修養普遍不高,寫錯字的情況的確存在。今天大部分“書法家”只重書寫技術,不重文化修養,有的甚至連繁體字都寫不對。比如上海街頭的宣傳畫“善作魂”的“魂”字,就被寫成了“雲鬼”,其作者,大概就是這些“書法家”中的一員。


啟功先生曾說,寫字的技術是小道,是雕蟲小技,這個認識是對的。但這話只有他能說,他雖然學歷不高,但學術修養是相當高的。中國書法藝術的代表組織西泠印社,其歷任社長的學術修養都相當之高,不然何以壓倒群儒?


當然,但也不是說別人寫了錯字不要認真,題主說“不要過於認真”,我是贊同的。這事兒得看條件、環境。


八磚學士


謝謝你的精彩提問。關於書法家的錯別字問題。這是一個學術問題。真的需要搞清楚的。

首先,古代就有關於錯別字的說法。這就是說,錯別字就是錯別字。


比如,篆書把“王”寫成“玉”這就是錯別字。因為在篆書裡,王和玉,就差一個筆畫安排。很容易寫錯。所以,如果大家都無所謂,這玉和王也就概念不清了。


現代書法家呢?當然也有錯別字。比如說,前幾天,有個書法家用隸書寫了一個《沁園春-雪》的作品,書法有一些劉炳森的味道,但是,大家都感覺寫得不錯。

不過,他寫“千里冰封,萬里雪飄”的時候,第二個“裡”字,寫成了裡裡外外的“裡”,大家一看就是一個錯別字嘛!

所以說,書法家是不能寫錯別字的。


但是,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古代書法家就是那樣寫的。

比如北京的京字,有的口字裡面多了一橫,這是不是錯別字?

這就是新標準和舊標準的問題。

我們不能拿《新華字典》的規範漢字去要求顏真卿的“京”字為什麼裡面多了一橫吧?

還有王羲之《蘭亭序》裡“惠風和暢”的惠字,也與我們《新華字典》裡的不一樣,那麼,在現代書法作品中出現王羲之“惠風和暢”的那個惠字的學法算不算錯別字?


一般來說,就是參加全國書法大賽,只要是古代有的寫法,大家也非常熟悉,是不會判錯別字的。

但是,像“千里冰封,萬里雪飄”的裡字,你寫成了“裡”字,絕對判你錯別字沒商量!

現在,書法界通行的說法,也就是說書法家的共是是,如果依據古代書法家的寫法,多一筆少一筆,都不是錯別字,不論楷書、行書、草書、還是隸書、魏碑、篆書,只要有依據是可以的。不影響你的書法作品的正常評價。


但是,一旦發現生造和錯誤用字,一定判你錯別字,會影響對作品評價的。

書法家是漢字的愛好者,也是漢字的直接承傳者,我們有理由儘可能寫規範的漢字。

現在有些人喜歡生僻的古代俗書,這種方法不可取,也不是對漢字傳統的積極承傳。

所以,書法家一定要積極創造出時代的好作品,儘可能不要用不規範的字,錯別字,一定不能寫。而不是可以寬容的。


千千千里馬



師範小王子


絕對不能寫錯別字。特別草書。長短分知、去。多一點,得字不是字。

楷書 多異體字,但不是錯別字。古寫椀,今用碗,古用琹,今寫琴。春 旾,不是錯字是異體字 。葡萄,也寫作蒲桃,葡桃,因為葡萄來自西域,是音譯。

鳳凰來儀,怎麼能寫作風皇來儀?

此外還有通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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