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過農保的人現在又轉交了社保,以後養老保險會怎麼算?有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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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人原先在農村務農,繳納了農村養老保險。後來找到單位工作了,用人單位給交納了社保;也有的人是自己有錢想購買待遇較高的靈活就業保險。不知道,以前的繳納的農村養老保險怎麼算?是不是就白費了?

這個其實不用擔心的,我們的職工社保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可以接續的。

我們的農村養老保險,現在又叫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2014年,我們國家將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併後建立的。

雖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接續,但是隻是個人賬戶金額上的合併。它的繳費年限,是不視同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的,合併後不會對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的基礎養老金產生影響。

因為,我們職工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是跟繳費年限掛鉤的。繳費年限越長,退休待遇越高。如果說一年繳納一百元和一年繳納三五千元,一樣都視同繳費年限的話,這樣是不公平的。

除非有個別地區當時的歷史性文件政策,規定轉移可以認同繳費年限。青島市2013年就有過一批農保轉職工養老保險的臨時政策。後期,由於國家統一規範政策的出臺,就再也不能視同繳費年限了。

農保跟職工養老保險合併,主要是繳費個人賬戶的合併。農保會將他的個人賬戶餘額,轉入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但前提是,參保人符合職工養老保險的辦理退休條件,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以上。

有一點注意的是,繳費重複時間會清退,清退的主要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而且轉職工養老保險後,以前的國家的補貼也會被收回。 因此,我們繳納的保險是隻要選擇一種保險就好了。繳納重複了,既不可能重複享受待遇,又會對重複時間清退。 如果我們能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辦理退休,那就是再好不過的了。如果不能辦理,那就只能將繳納了幾年的職工養老個人賬戶,轉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享受農保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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