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汙染處理設施豈能成集中汙染源

人民日报:污染处理设施岂能成集中污染源

生態環境部近日公佈了今年第一季度主要汙染物排放嚴重超標的158家重點排汙單位名單。其中,嚴重超標的城鎮汙水處理廠78家,幾乎佔到名單的半壁江山。作為水汙染治理的標準配置設施,汙水處理廠倒成了危害環境的主要源頭,這樣的事實的確讓人難以接受。

眾所周知,只要存在汙染物排放,就會對自然環境造成影響。設立排放標準,就是要有效預防這種影響擴大,因此,達標是對汙染源排放的最低要求。排放一旦超標,甚至嚴重超標,對環境的傷害可想而知。尤其是集中了較高濃度汙染物的汙水處理廠,如果嚴重超標排放,其對環境的影響比散在點源更大。

有專家曾經做過研究,汙水處理廠的運營質量來自三個方面,一是建設標準和管理水平,二是運營方的守法意識與責任心,三是政府的監管。從目前情況看,最普遍的問題還是出在運營企業身上。

此次被通報的汙水處理廠中,不乏依照按日計罰原則給予高額罰款的案例。比如黑龍江省賓縣賓西經濟技術開發區汙水處理廠,因嚴重超標排放行為,縣環保局兩次發出處罰決定書,合計罰款2900萬元人民幣,監管不可謂不嚴。在被處罰後較短時間內,這家汙水廠通過更換設備、購買馴化新菌群等措施,完全實現了各項汙染物的達標排放。可見,達標排放不是不能,而是不為。

明明有能力讓出水水質達標,卻不顧社會責任、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賺取利潤,對這類企業必須痛下狠手,嚴肅懲處!

但是,如果將超標排汙的板子都打在企業身上,似乎也有失公允。曾有汙水處理行業內部人士向筆者吐槽:“從汙水到淨水,淨化的雖是水,扔進去的可都是錢。相關運營資金不能按時撥付到位,企業拿什麼做到正常運行?”這種情形在汙水處理行業並不鮮見。缺乏資金會影響提標改造,就難以適應國家的新要求;缺乏資金就沒法維護設備、購買藥劑,汙水處理效果無從談起。財政資金分配雖然千頭萬緒,但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公共設施的投入如何,其實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當地政府對環境治理的態度。

關注汙水處理廠嚴重超標,要全面地查清其背後的原因,看看問題究竟出在哪個環節。責任在企業,不僅要處以高額處罰,還應建立行業黑名單制度;責任在其他,也要認真反思,補齊短板,給汙水處理廠穩定運營提供基礎保障。

要讓汙染治理設施發揮作用,不斷提升治理水平,業主、運營、監管三方都得盡心盡力,不僅要守住達標排放的底線,更要努力將排放降至最低。只有這樣,汙染治理設施才能物盡其用,天藍水淨才會離我們越來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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