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報導女婿擰開電梯門,丈人踏空身亡,網友:涉嫌謀殺,你如何看?

輪迴LH2018


能怎麼看,翹著鍵盤看唄。不過,就目前看到的信息來看,不像蓄意謀殺,第一,這裡有監控,他是知道的,而且他開門,岳父掉下去,他有責任的,即使沒判蓄意謀殺,也會判違規操作致人死亡,你會用這麼明顯的方式去得罪你老婆一家?第二,從視頻上看,他應該是發現電梯壞了,想逞逞能,在岳父面前表現一下,結果沒發現岳父從背後走過來了,按正常邏輯,岳父也不該走進去,因為電梯門不是正常打開的,也沒看見電梯裡的燈,怎麼會踩進去?而且發現他岳父走到門邊,正常人應該已經反應過來出手攔了,而他是在岳父踏空才反應過來,合理的推測是兩人都喝了酒。第三,有一種情況是最可怕的,就是蓄意碰瓷,當然這也分幾種,一家合夥的,還是某人單獨的,雖然這太狠了,不過現在的人為了錢,也沒做不出來的。理由?這麼快就團結一致說是意外,而不找女婿麻煩,算理由麼?殺父之仇呢。


用戶6874456478


不久前也關注了事態發展,視頻也回放看了,涉嫌謀殺,我覺得有嫌疑。


涉嫌謀殺,女婿必須有主觀故意,如語言引導,身體動作輔助等,

從視頻中看不見語言,但動作上能看到,女婿先打開電梯門,感覺只有半扇,雙腿微彎,重心向下,專門留一個一人寬通道,丈人進電梯時女婿是看了一眼,然後丈人進電梯,掉下,雖然後來做出拉的動作,但滯後時間太長。
覺得有嫌疑,主要是目送丈人進電梯不符合常規,放任結果發生,大家知道,電梯有故障或打不開,常人絕對不會從上面鑰匙孔處開,能從上面鑰匙孔開,絕對是對電梯常識十分了解的人,女婿的工作也說明這一點,自然知道電梯井的危害,既然說檢查,只是把門打開,並沒有下一步檢查,而且聽說後面和物業協商賠償,我覺後面全程目睹的拉狗女士的精神損失也應賠償,當然任何事情都是講證據的,這只是個人猜測,一切以辦案機關的為準。


發現葫蘆頭


此案最多是過失致人死亡案,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是按照意外事故來進行處理的!

悲劇發生在黔東南州岑鞏縣。9月24日中秋節,周先生接岳父到縣城自家過節。飯後,岳父提出去親戚家走動一下,正好周先生就在親戚家所在的那個小區工作,於是周先生就帶岳父一塊去了。

到了小區,他們在一樓等電梯的時候,周先生看到電梯控制面板上的箭頭忽閃忽閃,由於自己是物業上的電工,平時也會對電梯進行維修,於是他就拿出鑰匙打開電梯門進行檢查。

從視頻來看,看到周先生打開電梯門,其岳父估計出於好奇,探頭向電梯裡張望,還擠過周先生向電梯裡走去。當時周先生可能出於大意,也沒有對岳父進行提醒,等看到岳父往下掉落的時候,他明顯有著伸手拉一把的動作,只是太遲了……

在筆者看來,女婿的違規操作,岳父對電梯知識的匱乏,共同造成了這起悲劇。對電梯進行檢修,按照常規,應該設置好圍欄和警示標誌,然後才能操作,而女婿動作簡單粗暴,直接打開門,卻忘記提醒了對電梯一無所知的岳父。

至於老人家屬與物業協商賠償,估計他們認為周先生是在執行工作任務,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4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此案中,由於周先生是小區物業上的電工,平常也會做電梯的檢查與故障維修,所以發現小區電梯出現問題,其進行檢查,確實也是份內之事,就一點來講,其確實是在執行工作任務。但是由於其也存在過錯,物業公司在賠償後也可以對其進行追償。


打虎拍蠅


說謀殺就可笑了,過失殺人肯定能沾邊一點。悲劇是定性的,前面或可再加上逗比的。

在泰山衣帽整肅,哦,沒戴帽子,黑衣黑褲中山套裝,悠閒地揹著手,領導視察似地踱下去的時候,他的快婿是下意識伸手去阻擋拉扯一下的,可惜重力導致泰山崩於前的加速度,超出了他下意識的反應速度。下意識的阻拉動作,便是非預謀殺人的明證。

再說動機呢?不是殺妻或別的人,從畫面分析,老泰山此番大概是隨女婿來看新房的,大概女婿新買了處小高層,於是他整肅穿戴,以表示正式,然而老套;又背手閒踱,以彰顯地位,然而古板。則我猜此泰山必是鄉下郎中或教師,之類的文化人了。

作為電工與電梯維修工的快婿,在與泰山等待電梯時,發現指示燈閃爍,似乎有毛病,於是感覺順便露一手看的機會來了。

失誤之處在於,一,快婿自分泰山懂得指示未到而擰開電梯,裡面便是空洞的常識,且自己就在門口,怎麼也沒預料泰山悄無聲息地背手踱步進而竟下,而沒提前伸手阻攔的原因,在於他以為泰山的低調視察行動,當在門口止步。

二,泰山自分從鄉下來,怕快婿內心嘲笑自己不懂電梯這都市高級設施,在背手悠閒踱步四周視察以作等待時,門給打開了,他同時也可能認為是快婿特意給他開闢的捷徑,若要再去問能不能進,或被快婿催促,就顯出自己老土的本質了。於是,他不著一言,自信而悠閒地背手踱進去了先,誰知是踱下去了呢。

在墜地前,泰山與快婿的心頭,都有一萬隻“草泥馬”奔騰而過……

這場逗比的悲劇,完全是可以避免的。生活中有很多危險,真的不要再有哪怕一丁點的虛榮,真的不要再吝惜那看似沒用的一句話,一句話而已。



思緒的游魚


老羅說法:從視頻中來看,女婿並不構成故意殺人。

通過視頻中可以看出,兩人當時在等電梯,結果電梯出現故障。女婿便取出了開電梯門的三角鑰匙打開了電梯,以進行檢查,結果女婿在看的時候,岳父卻也自己湊上前去觀看,最終自己沒看見腳下而一腳踏空,最終從高空墜下不治身亡。

有人說,女婿的行為涉嫌謀殺,老羅不這麼認為。

謀殺也即是法律上的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罪情節非常嚴重,需要嚴格的適用該罪的構成要件。但是從目前所瞭解的信息顯示,女婿本來就是電工,平時的工作職責也就是小區的電氣設備的修理維護等,其隨身攜帶著開電梯門的鑰匙,也是可以說得通順的。

而從視頻中可以明顯的看出,女婿打開電梯門的時候,岳父本來是站在其身後的,他怎麼可能會故意殺人呢?難道是男子打開了門之後,主動叫岳父過來看,然後使得岳父掉下去的嗎?這不符合常理,且從視頻中可以看見,女婿在岳父掉下去的時候還主動伸手去拉岳父,只是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而已。

有人說,女婿的行為構成過失殺人,老羅也不這麼認為

過失殺人在法律上的名詞是過失致人死亡罪,然而這裡有個重要的區分點:如果行為人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或者是過於自信的過失的,而且最終導致他人死亡的,才能構成此罪。

然而,本案中,女婿打開電梯門的時候,並不可能預見到岳父會上前觀看,且不可能會預見到岳父會不看腳下就掉下去了,即此時女婿不負有相關的注意義務,對於事情出現這樣的結局他也是沒想到的。

綜上,老羅認為此案只是一起意外事件,但是老人的家屬向物業索要賠償也是沒有道理的,畢竟在這整個案件過程之中,物業公司並不存在任何的過錯,不可能要求物業承擔賠償。


羅召均律師


大家都在討論,我也來湊個熱鬧。以下內容純屬想象結合名偵探柯南情節,如有猜對純屬巧合。

小明是一名電梯維護員,工作普通,收入一般,膽小怕事,但慶幸的是,娶到了一個滿意的老婆,但老婆有個古板老派的爸爸。

婚後,開始階段小兩口和老人同住,生活中,因為小明從小沒有接受過太好的教育,經常在行為舉止上受到岳父的教訓。

心中憋屈的小明,和老婆商量後,小兩口決定搬出來住,以免矛盾增多。節衣縮食買了房,因為不夠錢,還和老丈人借了一些。由此,老丈人更不喜歡女婿了。

搬入新居後,適逢過節,女兒想請父親過來一起吃飯,派女婿去接老人。路上,由於小明又出現一些老人看不慣的行為,收到了丈人毫不留情的批評,想著過節還捱罵,心裡的不滿和憋屈真是難受至極。

不敢還嘴又內心憤懣的小明,帶著老丈人來到新居樓下,卻發現電梯按鈕亮著但是打不開門,物業卻沒有放置任何警示和說明,身為電梯維修工的小明,覺得該是時候表現一下讓丈人讚賞一下,於是拿出隨身工具打開了門。

開門的一瞬,小明看到了裡面烏漆墨黑就想到了什麼,突然一個危險的念頭冒出來,讓老頭先走,要是出了啥事,傷了也算出了口惡氣,要是死了,以後就沒人老是教訓錢也不用還了!沒工夫細想,小明拿出平日老頭教育的方式,讓開路請丈人先走。丈人很滿意,總算看到女婿的用處和進步了。老頭背起雙手,威嚴的一馬當先,就一腳踏入了黑洞。。。


來看看雜家


女婿“私自”擰開電梯門,丈人“好奇心”驅使,上前查看,一腳踏空。目前,女婿和家屬正在找物業談賠償事宜,個人認為說是意外事故,有些牽強,說是謀殺,更加牽強,但是說女婿“過失致人死亡”還算說得過去。

事件報道

10月6日,人民日報微博版發佈了一則“女婿擅自擰開電梯,老丈人墜落8米電井身亡”的消息,輿論譁然……



事故後女婿的回應

女婿說“我是電工,本是想檢查疑似故障電梯。


從視頻裡可以看出,女婿和老丈人並排一起,一邊聊天一邊等電梯,也許是出於怕老丈人等太久,也許是覺得和老丈人在一起不自在,也許只是單純地電梯出了故障,女婿拿出電梯三角鑰匙打開電梯準備檢修,他在打開電梯門的一瞬間是疏忽大意的,因為作為電工和檢修工的他應該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即女婿在檢修電梯門之前,應該做好安全警示掛牌制度或者安全警示圍欄。

但,因為沒有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最終導致自己的丈人墜井身亡。

過失致人死亡罪必須是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客觀上必須實施了致人死亡的行為,並且已經造成死亡結果,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係。

因此,我認為女婿存在過失致人死亡的嫌疑。

乘坐電梯的注意事項

現在的電梯事故頻發,有部分原因可以歸咎到人們安全意識的缺乏,

譬如事件中的老人,肯定沒有想到電梯打開之後是什麼樣子?

無獨有偶,9月1日,在廣東清遠,一個約五六歲的小男孩推著自行車走進電梯內,在上行過程中,突然對著電梯按鍵小便,沒過多久,電梯突然一片漆黑,還好小男孩最後平安無事。

因此,平日裡應該多給老人,小孩灌注一些乘坐電梯的安全事項知識:

1、火災、地震發生時,嚴禁搭乘電梯。

2、搭乘電梯時,請勿在乘轎廂內嬉戲、跳動,以免影響電梯正常運轉。

3、禁止在乘廂內吸菸,保持電梯轎廂內清潔,以廷持電梯的使用壽命。

4、使用電梯時,避免超重,以免造成危險。

5、使用電梯搬運物品時,嚴禁利用棍棒等物品插入電梯大門等候,以免影響電梯結構,造成危險。

6、搭乘電梯時注意幼兒防止其雙手觸摸門板,以免電梯關門時造成夾傷。

7、電梯發生故障被關在轎廂內時,應按下「緊急呼叫按鈕」,等待專業人員處理,切勿強行撬開電梯轎門逃生,以免墜落。

8、保持電梯機房的清潔、乾燥,並防止雨水滲入。

9、電梯機房應上鎖,以免閒雜人出入,破壞機器。

10、電梯應定期由合格專業廠商保養、檢查。

11、電梯運轉有異狀時,應即時通知專業業廠商檢修,切勿自行處理。


幸福媽媽的秘密


只是看了一下動圖,但通過這張動圖,並不能看出什麼,事情的前因後果不是很清楚,至於說是謀殺,我覺得這個得綜合考慮吧。

比如,女婿的作案動機,女婿平時和丈人的關係,最近兩人有沒有什麼矛盾,但無論怎麼樣,丈人因女婿而死,這點是毋庸置疑的,至於以後丈人的女兒如何和女婿生活,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我最搞不懂的就是,電梯好好的,幹嘛要用鑰匙打開,用鑰匙打開,說明他知道里面的可能出現的危險啊,為什麼不和丈人說一聲,讓他距離遠點,這點我搞不明白。平時在家的時候,我切菜的時候放菜刀,我都特別小心翼翼的,把它放在一個我碰不到的地方,就怕自己轉身把菜刀碰掉,然後菜刀落在自己的腳上,雖然這種事的概率很小,但也是有一定的危險性的啊。

最後,謀殺不謀殺先不說,至少這個女婿沒有提前進行告知,最起碼得是個誤殺。


門這麼小,自己用身子也堵著了,不理解



小幸福的萌萌雷


從視頻上看,此事件應該屬於意外,如果謀殺,必須存在幾點,一是作案動機,女婿是接丈人來過節的,好像沒有謀殺其理由,二是謀殺手段,女婿是電梯維修工,他肯定知道有監控,而且用這手段謀殺丈人,也太不近情理,三是有人說老丈人進電梯,女婿拉他滯後一步,人的反應不是一樣的,當突發事件發生時,有一個反應過程。

我認為此事盡屬意外,女婿開電梯考慮欠妥,少了安全這根弦,老丈人可能不是經常乘電梯,缺乏安全意識,故造成此意外。

許多事情是瞬間發生的,千萬別把一件平常事件複雜化。

個人看法,不一定正確,相信警方會在調查基礎上,會作出正確判斷!


涼奕群


在這件事情中,確實沒人明白這個女婿是怎麼想的。至於是不是涉嫌謀殺之類的,不敢妄下結論。但從視頻中來看,這個傷亡事件基本是這位女婿的主要責任。

據悉,當時女婿和老丈人走親戚,二人在電梯間等候片刻電梯沒到,女婿便上前抬手在電梯外門左上部位操作,隨後打開了電梯外門。接著,等候的老丈人走向打開的門,先探頭向裡面看了一眼,接著便抬腿往裡邁,一腳踩空掉入8米深的電梯間,後不治身亡。

此事在網上傳開後,大家都這個女婿產生不少疑問。

1、他怎麼會有電梯外門的鑰匙

電梯門鑰匙只有物業電梯管理、維修人員才應該有,這個女婿的鑰匙從何而來。從他那波操作來看,可能是從事與電梯相關工作的。否則他不可能有鑰匙,也不會知道電梯外門應該如何打開。據悉,他確實是該小區電工,也負責電梯維修等工作。

2、他有沒有權利擅自打開電梯外門

這確實是個比較關鍵的問題,即便他是電梯檢修員,在打開電梯外門之前,都應該先向物業管理者請示,獲得批准後方可操作。否則,他便沒權利擅自打開電梯外門。從視頻中看,他並沒有按規定做任何請示工作。而是直接上去操作,且他打開電梯外門的寬度也超出了規定要求的寬度。

3、他是否對老丈人做了提醒

打開電梯外門是存在危險的,女婿在打開之前或打開後,應該提醒老丈人不要靠近。但從視頻中看,他似乎並未做什麼提醒。否則,老丈人不會徑直走向電梯門並向裡邁步。

從這種種跡象來看,在這個事件中,這個女婿犯了不少錯誤。而這些錯誤,正是導致其老丈人墜入電梯間不幸身亡的原因。因此,無論這個女婿是否為故意,他都應該為此次事件承擔主要責任。

據悉,事件發生後,死者家屬找了物業協商解決此事。但這個事故應該與物業沒什麼關係,家屬應該追究的是這個女婿的責任,而不應該把責任強加於物業身上。況且,他們找物業賠償,是在以事故來解決。而這個事情應該不屬於簡單的事故,可能是女婿涉嫌過失致人死亡。

至於女婿的所有行為是否為故意殺人,還有待調查。不過,好像這個概率不大。

最後提醒朋友們,電梯不可隨便擅自去操作,如感覺電梯有問題,要及時向物業等電梯管理方反應情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大家對此事有什麼自己的看法呢?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