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銀行放貸收利息是合法的,個人放貸叫高利貸,發生糾紛還不受法律保護?

冷麵人38659261


從事信貸行業多年,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解你疑惑。

題主一句話,有幾處都是說不通的。

個人放貸收利息不叫高利貸

什麼叫高利貸?

我國法律對於民間放貸收利息是有範圍規定的,最高年利率為24%,簡單換算就是月利息兩分,在這個範圍內是受法律保護的。超過24%到36%以內的,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對,如果欠款人按36%年利率還款了,也無權申請放貸人退還利息。

高利貸是民間稱呼,不僅是因為利息高得離譜,更是因為其中有各種套路各種坑,借一萬可能最後還了100萬也沒有還清借款,借款人無力還款時,放貸人會對欠款人進行毆打辱罵恐嚇等違法犯罪行為,所以老百姓對高利貸恨之入骨。

如果我們私人之間,朋友借錢給朋友,約定年利率24%以下的利息,這個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所以,在法律上是沒有高利貸這個名詞的,法律上只承認這是一種借貸關係。

法律保護什麼樣的私人借貸關係

  1. 借貸事實成立: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只要放貸方能如實提供借貸證明材料,法院就會承認借貸事實。

  2. 利息合理:法院最高能支持的年利率就是24%,超過這個部分意外的,法院不會支持。

私人借貸發生糾紛怎麼辦?

  1. 先小人後君子。無論關係有多好,借款前一定要打借條,簽字摁手印。確認借貸事實,有書面合同最好,沒有的話就通過視頻,錄音,銀行流水燈材料來確認你們之間的借貸關係。

  2. 打人情牌,側面催收。私人借貸一般都是在親戚朋友之間發生的,所以對方欠錢不還,要多上門催收,不要怕傷了和氣啥的,找他的親屬側面施壓。

  3. 利用法律武器維權。如果對方一直賴著不還,就去法院告他,申請強制執行,甚至上他上“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讓他承擔失信的後果。

所以,並不是所有的私人借貸都是高利貸,但民間借貸一定要謹慎小心,關於還款,利息,期限都要以書面的形式約定下來,在借款前認真考慮自己的還款能力。

e巴掌說事


這個問題的提出就是錯誤的,銀行放貸收取利息是合法的,個人放貸也是合法的,發生糾紛也是會受到法律保護的。

現在很多人心裡有個錯誤認識,他們認為高利貸是非法的,我們首先要糾正這個錯誤思維。

什麼是高利貸,簡單說,就是利息較高的民間借貸,我們都理解民間借貸,這是合法的,根據自願的原則,民間借貸可以沒有利息,可以低利息也可以高利息,高利息通常就是我們說的高利貸。也就是說,在自願基礎上的高利貸也是正常的民間借貸,也是合法的民間借貸。

怎麼理解這個自願?就是不管利息多高,只要我同意借,你願意借,那都是你情我願的,都是合法的,比如我們常見的2分利,3分利,甚至5分利,前提是雙方自願,不能強迫。

這個世界之所以有法律,某種程度是有違反契約的人,比如借錢的時候,很自願,但還錢的時候開始老賴,這樣的行為我們已經見到過很多案例了,這種情況下怎麼辦?法律有明確的規定。

年息24%的,法律是完全保護的,年息36%的,如果利息已經償還,那麼法律是支持的,超過36%的部分,法律不支持,現在有的人還在拿同期利率的4倍說事,那個法律過時了。

我們綜合一起看,可以這麼理解,年息36%以下的高利貸,法律會支持,年息36%以上的高利貸,如果是自願,法律不干涉。如果先自願後老賴,那麼如果上法庭,還36%以下即可。如果不願意上法庭呢?大家也都明白,暴力催債,高利貸黑社會出現的原因,當然這是違法的。這麼一說,就簡單了。

我們一再說,借錢要還,如果覺得利息高,你可以選擇不借,但借了就要還,不要指望天上掉餡餅,說不用還了,還是不做夢比較好。


韓東言


這真是個誤解,銀行放貸合法,個人放貸也同樣合法,你借給別人錢,到期了不還,只要你手裡證據充分,去法院起訴也是保準會判對方還錢的,所以不存在個人放貸不合法一說。



個人放貸也不都叫高利貸,只不過通常情況下,個人放貸的利息會比銀行高,至於高多少就很難說了。換位思考,如果我們是放貸者,承擔這麼高的風險也不會收和銀行一樣的利息。

更何況銀行是正規的機構,有嚴格的監管,個人就不一樣了,完全沒有監管,所以利息就會很高,也只有利息高才能覆蓋高壞賬,所以給人一種個人放貸都是高利貸的感覺。



至於是否受法律保護,與誰放貸無關,與貸款利率有關,國家對利息高低是有法律規定的,不是說只要對方同意你收300%利息去法院起訴也可以的。民間借貸年化利率不得高於24%,高於這個比例你去法院起訴,法院是不支持的,簽了欠條也沒用。如果高於36%,高出的部分即使欠款人已經支付了,通過法律途徑也可以要回來。在24%與36%之間的部分,給了也就給了,法院也不會幫你要回來,沒給也就沒給,法院也不會幫你要。


坤鵬論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董巖

題主這麼問有點心態不平衡的成分在問題裡。銀行為什麼借貸是合法的,這個很好理解銀行的借貸是受到國家相關部門監管和法律約束的,銀行既不會放高利貸,也不會在催繳貸款的時候去找人打你,你還不上了也是走法律程序,而且還要保證你的基本生存權利,民間搞高利貸的公司會這樣嗎?答案是顯而易見的,民間高利貸肯定不會這麼斯文。

一般民間借貸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最高人民法院發佈《規定》明確借款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介於年利率24%和36%之間的利息,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說不是所有的高利貸都不受到法律的保護,在年利率24%一下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介於24%-36%之間的如果雙方你情我願,給了法律上來說不支持追回,但是不給法律也不強制;超過36%的部分才不受法律的保護。

再從道義的方面講,一般人要借錢肯定是遇到了麻煩,那麼過高的利息是不是一種“趁火打劫”,也許當事人當時有急用不得已才接受那麼高的利率,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也包含了某種不情願。所以合理區間內的利息是受到保護的,過高的利率當然不承諾保護。


首席投資官


我是銀行員工,我來回答。

說明一下,這個問題本身就是矛盾的。個人放貸不一定是高利貸,只有高利貸才不受法律保護。

所謂銀行,就是依法成立的,經營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所以銀行吸收存款是負債業務,銀行發放貸款業務是資產業務,銀行的主要利潤來源是存貸款利息差,所以發放貸款收利息是合法的。

銀行貸款利率:要根據個人的徵信情況和總的資產負債情況進行綜合評定,但是總的年利率不會超過10%,我們銀行現在發放的消費貸款中信用貸款利率8.5%左右,擔保貸款利率7.84%左右,抵押利率6.8%左右。

民間借貸:國家允許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但是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於同期銀行利率,但不可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4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同時不保護複利原則。

高利貸:是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高於同期借款利率的4倍就屬於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根據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返還已經支付的超過36%的利息,法院應予以支持。

也就是說,民間借貸即個人放貸年利率超過36%,屬於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所以說個人放貸只要有合同,上面有具體的利率且不超過年利率36%的紅線,那就是民間借貸,國家是保護的。至於超過36%紅線的,不僅不受法律保護,還要嚴厲打擊,以防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阻礙社會經濟發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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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金小櫃員


銀行受到國家監管,放貸收利息都有一定的限額,毋庸置疑是合法的。個人放貸跟高利貸的概念並不完全等同。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個人放貸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什麼才是法律允許的個人放貸呢?

個人放貸是民間借貸的一種。民間借貸是民間資本的一種投資渠道。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此外,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必須是屬於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不屬於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係無效,不受法律的保護。

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量存在,雖然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但由此而導致的糾紛也不少。有的民間借貸,沒有簽訂任何合同;有的雖然簽訂了合同,但規定不夠詳細,甚至因為合同無效而被人利用……



民間借貸應該注意什麼?

首先要簽訂書面合同,並且利息的約定一定要合乎規定,也就是最多不能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除此之外,還要注意訴訟時效。在此提醒大家:還款最後期限後的兩年,是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在此期間,你必須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則,兩年過後,法律對你的債權不予保護。



什麼是高利貸,為什麼不受法律保護?

高利貸,顧名思義就是利息很高的民間放貸,很多都是利滾利,遠遠超出銀行貸款利率。除了上述法律規定以內的民間借貸,利息更高的貸款行為就可以稱為高利貸。



高利貸危害巨大,借款人不僅要支付鉅額利息,而且一旦資金鍊斷裂,就容易導致傾家蕩產,妻離子散。

現在一般民間借貸的利息都很高,實際上,其中很多都是隱形的高利貸。這種民間放貸,一般在借條上不會體現出高利息的。大多是直接將利息扣除,或將本利之和寫到借條上,導致借款人不得不支付高昂利息。

所以大家一定還是不要輕易借高利貸,很多人都是一步步淪陷。尤其現在很多網絡小額貸款,都是具有高利貸的性質。


藍藻能源


銀行放貸與個人放貸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但是個人放貸與高利貸之間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於借貸年利率超過36%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不是個人放貸不受法律保護,而是“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並且高利貸在放貸的過程中還經常伴隨著一些違法行為,比如砍頭息:在貸款下發後直接向借款人收取第一個月利息以及服務費等其他費用,這種情況下,借款本金以借款人實際到手的數目為準,以原貸款數額要求償還的法律不予支持;利滾利:將產生的利息加入本金繼續計算利息,這種計算方式不受法律保護;暴力討債:使用暴力、違法手段催收,這種方式不僅不受法律保護,行為惡劣的還屬於違法行為。除了這些高利貸中還涉及很多違法行為所以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東友律師事務所



簡單來說:

銀行是專門從事放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是經過國家銀保監批准設立的。法律上講,銀行的利率是沒有上限的,可通過市場自行調節,國家也將逐步不再公佈基準利率。所以,最高法15年發佈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也取消了法院保護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說法,直接規定年利率不超過24%,因為以後國家可能不再公佈貸款利率,四倍之說也無法成立。

至於民間借貸,因為不存在監管部門,導致誰都貌似可以管,誰都不管的局面。無人監管,又導致亂象叢生,引發社會上各種違法事件發生。如暴力追債,裸貸、非法集資、高利轉貸等各種違法行為產生,因此前日(2018.5.4)銀保監、公安部等四部門發佈了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的通知,嚴禁上述行為,且嚴禁個人職業放貸行為。(具體上述通知及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可以關注本公眾號查閱)。


寶君律師


個人放貸也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超過了國家規定的利息的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護。

所謂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主要是指很多民間借貸的借款人放出去的貸款月利息高達15%左右,這樣的貸款才會被稱之為高利貸,很顯然這樣的貸款肯定是不能被法律保護的。

舉一個非常常見的案列,客戶A向我申請借款10萬元,根據客戶資質,本地人,本地有房產,經營電子元器件生意,因生意週轉困難急需資金週轉,根據調查發現客戶確實有這些資料,那麼我就借給客戶10萬元資金用來週轉1個月,約定利息為1毛5,保證金10%,我向客戶轉賬10萬元,客戶交付給我保證金1萬,利息1萬5,客戶實際到手金額為7萬5千元。

以上案列客戶借款金額雖然是10萬元但是實際拿到手的卻是7.5萬,利息要付1.5萬,摺合利率為20%,年化利率為240%,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55倍,這樣的借款肯定不是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的。

但是如果按照短期借款日息萬5算,借款10萬,每月付我利息1500元,這樣來算的話肯定會受到法律保護的,關鍵問題是這樣的借款利息,又有幾個人會願意出借呢?


王龍說財


這個質疑本身就容易讓人誤入歧途,認為個人放貸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其實事情不是這樣子的 ,在法律規定的範圍之內的個人放貸也是受保護的。只是超過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以上部分不受保護而已。

以下是各大銀行公佈的不同期限的貸款利率。銀行就是想上浮利率,最多在此基礎上上浮30%就到頂了。銀行是完全遵循《合同法》和《商業銀行法》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行事。當然要受到法律的保護。

個人放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也是受合同法保護的。考慮到與銀行的利率相同當然沒有人願意放貸,承擔違約的風險責任,合同法中才放寬至基準利率的400% ,與銀行的30%相比已經是放寬了13倍之多!


利率超過此限止那還不叫高利貸嗎?按照五年期銀行 4.9%的四倍已經是19.6%。

我調研過好多企業主他們正常的盈利率都在7%— 8%左右。

個人或企業拿到這麼高的利率,他投資經營成本要多高才能盈利呢?按傳導的模式來看,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後只能加價銷售到購買端,消費者要付出多少成本才能購買此商品呢?消費者會買賬嗎?

企業能消化掉這麼高的利率嗎?母親因欠高利貸被人當兒子面凌辱!兒子殺人被判無期!這種事件屢見不鮮。增加新的社會矛盾糾紛。

長治久安,流水長流。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我還寫了類似的《民間借貸利率高是經濟糾紛頻發的主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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