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健康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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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藥品

我國《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對保健食品作了明確的定義: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對審查合格的保健食品,衛生行政部門發給《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准許使用保健食品標誌,並要求保健食品標籤和說明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品對疾病的治療作用,兩者有嚴格的區別,藥品的審批要求比保健食品要嚴格得多。如果有了疾病,首先應該就醫,由醫生進行診斷並提出治療方案。切不可有病不就醫,有病亂投醫;有病不吃藥,有病亂吃藥。更不要聽信不實的甚至是虛假的廣告宣傳,以保健食品代替藥物治療,否則就會貽誤治療的最佳時機,導致嚴重的後果。

保健食品也不是人人都可以隨意使用的。在選擇時應注意:確認該產品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和保健食品標誌;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查看其保健功能和適宜人群;瞭解其食用方法和適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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