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男子因狗吠而故意殺人的事件中,爲什麼該男子沒有選擇報警調解?你是怎麼看待這起事件的?

利他之花


話說在2018年深秋十月的一個黃昏,寧波某小區發生一起殺人案件。您要問所為何事呢?其實,事情說來也並不是很大。

有這麼兩戶鄰居,一戶姓陳,家中養著寵物愛犬,時常汪汪亂叫。另一戶姓王,經常被這犬吠聲鬧的睡眠不佳。因為此事,王某曾多次上陳某家進行交涉,但均未有結果。

10月10日這天黃昏,王某再次去找陳某為此協商,卻又一次被陳某忽視。這讓怨恨已久的王某炸開了鍋,隨即返回家中取刀而來。因陳某家門未關,王某衝入其家中便開殺戒。最終,導致陳某極其丈夫、女兒一家三口不治身亡,陳某母親受傷住院。不久,警車呼嘯而至,將王某抓獲。

針對此事,題目君問道,王某為何不報警調解呢?這個問題問的很好,估計不少人有同樣的疑問。那我們就來簡單分析一二,事件中提到,王某已經多次因犬吠擾民的問題向陳某提意見,但均被陳某置若罔聞。那麼試想,假如王某通過警察來與陳某做協調,依照陳某對待此事的態度,有可能出現兩種情況:其一,迫於警察的威力,或許陳某會對自家愛犬適當管制幾天,但恐怕很難做到長久管制。其二,陳某面對民警時會答應的很好,當民警走後,可能依然如故。畢竟,在這方面沒有法律上的明文規定,民警也沒有什麼強制險的辦法,勸說無果的情況下,也是束手無策。總不能三天兩頭報警,警察還有很多其他事要做。或許,我們能想到的這些問題,王某早已琢磨過,所以才沒選擇報警。

當然,對於王某偏激的做法,肯定是不予支持的。不過話又說回來,對於大晚上的犬吠聲,換做誰都難以長期忍受。尤其是睡眠質量本來就不怎麼好的人,睡覺時禁不得半點打擾,否則便會轉輾反側難以入睡,甚至導致整晚失眠。那種痛苦,或許只有當事者最清楚。比如我自己便深有體會,如果被從睡夢中吵醒,再想入睡很難,除非熬到再次犯困。幸運的是,好在我的左鄰右舍均沒有養狗。不過,我相信,有這種體會的朋友應該不在少數。因此,雖然說王某所做之事是不對的,但他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如今,由於生活壓力等各種原因,多數人睡眠質量都不是很好。所以,寵物飼養愛好者應該適當的為左鄰右舍考慮考慮,儘量別讓自家的寵物影響到他人的生活,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大家有過被狗影響睡眠的經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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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這個我有切身感受,我家隔壁就有一條狗,夜裡不停的叫,周圍鄰居都睡不好,真不知道狗主人一家是怎麼睡得著的。叫得人特別心煩,晚上被吵醒,腦門真的充血,而且經常這樣。我爸年紀很大了,還有心臟病.我媽比較肥胖,有高血壓,這條狗日夜的叫,好多次我爸半夜起來站在院子裡罵,說總有一天要殺了那條狗,鄰居一家從來不管也不回應。鬧了幾年慢慢也習慣了,爸媽也忍耐下來。今年家裡添了寶寶,小寶寶經常半夜被狗嚇醒,跟著就哭鬧,我當時真的是有殺人的心。這個案子裡,我特別能體會當時那種狂躁感,不僅僅是因為狗叫,更是因為無數次的抗議和溝通都被藐視,帶來的殺戮之心。那種狂躁感真的想毀滅一切


果果醬ai


我看了個別媒體報道,是報警過,但是不是多次協商未果嗎?

其實這就是我國特殊的一面了,警察忙嗎?他們真的很忙,你可以理解,我國逃犯抓完了嗎,命案都破了嗎?所以事情有時候只能依據這樣的先後順序來解決。

我國為何養狗管理規定很難實施下去

而且其實這背後涉及的是一系列問題,就說養狗,其實我國在養狗這塊,本身規定很細緻。

比如應該辦理狗證,應該栓狗,應該狗不擾民,應該不虐狗。

觸犯了的確會有相應的措施。

但是事實上,我們身邊很多狗都是禁犬,他們兇猛,卻大搖大擺的在城市裡,而且很多狗沒有狗證,疫苗我估計也很多狗都沒有打。

以至於明明應該是集體給狗注射疫苗,但是卻成了給人經常注射疫苗。

但是為什麼沒有把他們抓起來呢,是因為整體就沒有一個規範化的流程和處理模式

不舉例遠的,香港,據我所知,狗出身五個月內就會有芯片,遛狗也只能去固定場所,然後也會有一些這樣的協會,處理發現走失的狗等。

什麼虐狗,擾民,都會有懲處措施,最主要是會實施下去。

我國目前狀況,如果你報警,也許容易被當做普通糾紛解決,你如果非說我認為對方沒有辦理狗證。擾民,你們能不能把狗沒收了。

我相信警察真不會把別人狗沒收了,沒收了弄哪裡去呢?然後估計那家人也會要死要活的各種鬧。

我國要真正規範養狗,真的需要非常強大的決心,如果不規範養狗,這些違規的狗如何處理,怎麼安排人手去核查,如何普及民眾養狗規範的觀念。

甚至能不能強迫所有狗必須狗證,定期打疫苗都是個問題。


廖彩琳律師


鄰居人無聊,豢養狗一條,不分晝與夜,時常吼與嚎。

男子一牆隔,聞聽好煩躁,數次上門找,竹籃把水撈。氣得牙直咬,心中怒火燒。強忍沒滋事,日子苦苦熬。也沒向上告,鄰居更裝貓。

一日狗又叫,男子拔腿飆。嚴辭厲勸告,鄰居調子高,半點沒料想,因此大禍招。男子生震怒,徹底惹發毛,大步家中返,操起一把刀,重推鄰門進,刀捅女主腰,夫女上前鬧,也被捅地倒。老母見不妙,顫抖放聲嚎,也被一刀捅,癱軟地上了。

男子急逃跑,民場現場瞧。真是好慘烈,三人赴陰曹,老母還有氣,急送醫院交,搶救還算早,鬼門關裡逃。

民警兇犯逮,戴銬押入牢。等待是嚴懲,償命奈何橋。

鄰居瞎胡鬧,養狗不管教,人家多次找,也不清醒腦,以為事不大,任其久發酵,責任也不小,自己種禍苗。

男子太沖動,如魔把命消,三死一傷歹,實在太殘暴。可以把狗宰,也可展拳腳,還可向上報,物管部門調。教訓也要度,豈能這樣搞。害人又害己,兩家瞬間凋。

同要有良伴,住要鄰居好,一半自己想,一半對方考,和睦兩相處,日子才逍遙。教訓真沉重,各位鏡子照,唯願此類事,不再有報道!


平淡人生一帆順


放任寵物狗狂吠干擾他人睡眠,並且在對方多次交涉後仍然沒有采取任何的措施。從這一點來看,狗主人陳某無疑是不負責任的,更是自私的。其行為不僅需要受到道德層面的譴責,同時也已涉嫌違法。

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案發之前兇手王某某選擇報警解決雙方之間的糾紛,警察也不一定能夠徹底解決問題。準確的來說,狗主人的行為涉嫌違法只是停留在理論層面,但實踐中要對此進行認定並且進行處罰是存在一定難度的。

首先,警方必須取得證明狗主人對寵物狗管理不善的證據,但所謂的“善”與“不善”在法律上其實是沒有具體的界定標準的。其次,警方必須證明狗主人放任寵物狗狂吠的行為確實影響到了兇手王某某的休息,而如何判斷這也是一個相當困難的問題。

即便警方經過調查取證勉強認定了狗主人的行為屬於飼養動物干擾他人生活,但如果經過教育狗主人能夠及時改正的,警方最多也僅僅只能夠對其警告處罰。客觀來說,這種警告處罰實際上並沒有多大的意義,相反只會激化雙方之間的矛盾。因此,在大多數的情況下,警方即便到達了現場也只能以勸說為主。所謂的調解不具有強制力,所以對於那些素質較差的狗主人來說根本沒有任何的約束力。但不管怎樣,報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和雙方之間的矛盾,避免事情走向極端的方向。

兇手王某某因為狗主人陳某家的狗影響了自己休息因而心生不滿從情感上來說是可以理解的,換做是任何人估計都會生氣。但是,僅僅為了這樣一件小事就動刀殺人,已經完全是一種喪失理智的表現。

狗主人陳某一家的行為即便再不堪,也達不到需要“以死謝罪”的程度。更何況,如果他們一家真的犯下了殺人越貨的勾當,能夠宣判他們死刑的也只有法院。

兇手王某某為了洩私憤而殘忍地剝奪了陳某一家的生命,其行為是何其殘忍何其暴戾。對於他這種性格偏執的人,其思維方式決定了他不會選擇報警,只會通過舉刀相向的極端方式來解決問題!



通城丹妹


能理解殺人者,我原來的鄰居家養了四條狗,每天出去放狗,有時狗憋不住了出門這尿了,正好尿在我家門口的腳踏墊上,那味道就別提了,找過物業,街道,派出所、基本沒什麼用,後來我提著刀站在門口對養狗人說在發現狗在我家門口撒尿直接砍死,他看我來真的了,幾天就把狗送走了,養狗,養豬都無所謂,關鍵是不要影響其他人。


鋆安李哥


我家農村的,和鄰居是前後關係,中間隔了有十米左右,前年養了一隻狗,拴在屋後,正對我家。晚上吠不停,開始以為是有賊或是路人經過,觀察了幾晚,都沒有,就是亂叫,非常刺耳,睡不著,連續幾天,主人不管,說他也不理採。當天晚上,狗叫的時分,拿磚頭就砸並高聲努罵(罵狗),目的就是讓主人出來評理,無奈人家就是聽不見,睡得真死。第=天晚上,又砸,,第三天晚上又…。砸到狗見到我就夾起尾巴,不敢叫,可是人一進屋上床又開始叫,真心想殺他的心都有(不久他把狗賣給了狗販子)(當時孩子放暑假在家,十二歲的男孩子都想哭了)。你叫我找誰講理,現在鄰里關係就一般吧。


手機用戶6844851558


殺得不冤。有過失必有損失,只是他家運氣差點,送了命。我曾經有個同事辭工和老闆協商,老闆說做到月底,然後再結工資,同事照做了,後老闆又說一個月後再結工資,無奈同事又等一個月後來討,老闆說沒有了,因為他沒有招到工人,同事再三並多次協商均無果,後又被公司保安歐打。絕望之下對老闆下殺手,老闆被刺二刀,另有兩保安被刺。其實生活很美好沒有必要這樣。但俗話說得好兔子急了還咬人。


李洋港


或許不同地方的警方,處理此類事件的方式會略有差別,我們不如這樣問:如果他報了警,您覺得問題能不能得到解決?

無論嫌疑人是由於什麼原因沒有報警,而是自己不斷去跟這家人交涉,有一點都可以肯定:在他心裡,他不認為報警是解決問題的最好途徑。否則,他早報了。

很多人都在說嫌疑人的行為太過沖動、極端,可我們實在有必要問問:他是不是平時就這麼暴戾?

為什麼越來越多的人行事方式越來越極端?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他們認為,除了自己的極端行為,他們找不出更好更合理的解決問題的辦法。

很顯然,這種認識肯定不對。那麼問題來了:是什麼讓他們產生了這樣的認識?

暫時回答這麼多吧。更詳盡的分析,我會隨後發表在頭條號。


冀彥偉GG


因狗亡三人,一人正急診,一人入牢門,堪堪一奇聞。

追溯其原因,相居是比鄰。一家養吠狗,一家煩噪音。

狗叫聲聲臨,鄰家王某悶。幾次找主人,為此把理論。

主人實不仁,不是當理尋。說狗就是狗,不叫才無倫。

一日復一日,狗吠聲震震。主家若無事,王某氣難忍。

是日再去論,狗主言語損。惱羞成一怒,王某折回身。

越想越沒勁,火往腦門噴。入廚拿把刀,衝入鄰家門。

渾已人不認,揮刀一陣掄。鄰家夫婦倒,小女命也殞。

老太當場昏,刀斜未入心。撿回一條命,唯一保倖存。

王某太兇狠,性燥良心泯。因狗把人殺,惡毒又愚蠢。

鄰家雖可憫,做事也過分。自私不顧人,終把大禍引。

王某罪難赦,嚴懲必赴陰。只因一狗叫,兩家沒了根。

鄰里和諧處,生活都舒心。互相都尊重,才能有互信。

即便有衝突,應按法理循。切莫逞荒唐,禍患當頭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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