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軍事制度——秦朝

中國古代軍事制度——秦朝(1)中央集權的軍事領導體制

秦朝統一後,秦王贏政首創皇帝制度,自稱始皇帝,確立了皇帝在整個社會生活中至高無上的地位。皇帝執掌全國最高軍事權力。形成於戰國時期的璽、符、節制度,從此成為皇帝控制軍隊的重要工具。全國各地軍隊的調發,將帥兵權的授予,都以皇帝的虎符為憑證。皇帝下面,中央機構設有國尉(也稱太尉),作為全國武官之長,有帶兵權,而無調兵權。中央還設有郎中令、衛尉和中尉。郎中令負責皇帝警衛,所屬都是軍官,有郎中、騎郎之稱,是皇帝的貼身侍衛。衛尉所率軍隊,屯駐於皇宮四周,負責宮門守衛和晝夜巡邏。中尉所率部隊屯駐京城內外各要點,負責首都安全,是秦軍主力。國家有事發兵時,皇帝往往臨時指派將軍統軍,事畢即解除兵權。各級地方機構也設有主管軍事的職官。郡設郡尉,縣設縣尉,鄉設遊徼〔jiao教〕。國尉、中尉、衛尉、郡尉均由皇帝親自任免。這樣,從中央到地方,形成一套完整的以皇帝為最高領導的高度集權的軍事領導體制。這種體制在中國延續了2000年。在封建社會上升時期,這種體制對鞏固國家統一,維護社會穩定,發展封建社會生產力,起到了積極作用,具有進步意義。

(2)全國統一軍隊的建立

秦朝統一後,國家建立了統一的軍隊。它由皇帝警衛部隊(郎中令和衛尉率領)、都城衛戍部隊(中尉率領)、邊防部隊(邊郡都尉統率)和郡縣地方部隊(郡尉和縣尉統率)四部分組成。如果爆發戰爭,也可能臨時組建部隊。如秦末農民大起義爆發後,秦二世就命令少府章邯將修建驪山的數十萬刑徒武裝起來,鎮壓起義。

秦朝軍隊的編組形式是部曲制。每部下屬若干曲。曲以下有千人(長官稱二五百主)、五百人(長官稱五百主)、百人(長官稱百將)、五十人(長官稱屯長)、五人(長官稱伍長)等建制。陳勝、吳廣在舉行起義前所任的職務就是屯長。

秦朝軍隊以步兵為主,同時還有強大的騎兵和水師。秦始皇陵兵馬俑的發現,證實了秦朝軍隊的強大。而史料上記載的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屠睢率50萬水軍南攻百越,則說明了秦朝水師的發展。

秦朝的步兵稱材官,騎兵稱騎士,水軍稱樓船士,車兵稱輕車。

步兵是秦朝軍隊的主要兵種,有輕裝步兵和重裝步兵兩種。前者不穿鎧甲,戰時在前排,以弓弩殺傷遠距離敵人;後者著鎧甲,戰時在後排,待與敵接近時,以戈、矛、戟、殳等武器與敵格鬥。輕裝步兵與重裝步兵的區分,是由武器裝備和戰鬥需要決定的,這在軍制發展史上是一個進步。

秦朝的騎兵,已配備齊全的鞍韉〔jian尖〕,但馬蹬還沒有出現。沒有馬蹬,騎士兩腳懸空,沒有著力點,不利於馬上格鬥,所以秦軍騎兵只裝備弓箭,適合遠距離作戰。現代影視作品中有秦代騎兵裝備馬蹬進行馬上格鬥的場景,不符合歷史,是一種誤解。

中國古代軍事制度——秦朝(3)郡縣徵兵制的全面推行

秦朝的兵役制度是徵兵制。秦律規定,男子17歲必須到國家機關登記(稱為“傅籍”),承擔服兵役的義務,直到60歲。凡到傅籍年齡者一律服兵役二年,一年在本郡,一年在京師或邊疆,稱為正卒。另外,每年還必須在本郡縣服役一個月,主要是修城、築路、運送軍需等軍事性勞役,稱為更卒。由於秦朝多次大規模用兵,實際上徵兵時並未完全按制度行事,而是為滿足戰爭需要,無限制地強行徵兵,並同時無限制地役使未當兵的農民,為秦朝修宮殿、建陵墓、築長城。如修築驪山陵役使刑徒和奴隸70餘萬,北築長城動用民力40餘萬,南戍五嶺又用50萬人,據估計,秦朝服役的人每年在300萬人以上。這一做法直接導致了階級矛盾的激化。農民階級由於不堪重壓,被迫起義,秦王朝在農民起義的大風暴中很快地走向滅亡。

(4)軍事交通和軍事通訊制度

秦朝為加強國防建設,修建了直道、馳道和五尺道等軍用道路。直道是秦始皇命令大將蒙恬修築的一條從咸陽經過雲陽(今陝西淳化縣北)、上郡(今陝西北部)直達九原(今內蒙包頭市西北)的軍用道路。馳道以京師咸陽為中心,通往全國各地。馳道寬50步,路面經過夯實,路旁每三丈植樹一株。五尺道是由四川盆地通向雲貴高原的軍用道路。這些道路的修築,對鞏固秦朝的統治起到了重要作用。

秦朝還在這些道路的沿線建立了大量的亭、烽燧和郵驛等設施,形成一套較為完備的軍事通訊制度。

亭是用於防守和瞭望的軍事設施。秦在邊境沿線和內地各軍事要道上設亭。亭的任務除守望外,還要承擔接待過往軍人、官吏,監送服役人員前往役所和追捕盜賊、維持治安等任務。內地人煙稠密地區,一般每10裡設一亭,邊境人煙稀少地區則30裡設一亭。亭置亭長一人,亭父、求盜各一人,直屬縣尉。亭與亭之間有通道相連。綿延相續,便於交通聯絡。

烽燧也稱烽火臺,是邊防報警設施。秦朝在邊境線及邊境線與各級邊防指揮部之間均設有烽燧。大致每30裡設一個,有燧長一人、燧卒數人,由邊防戍守部隊派出。烽燧設在高地,築樓約五丈高,樓上樹著一根三丈長的木杆,杆頂頭吊一橫杆,杆上繫著一個內裝柴草的籠子,一有情況,立即按規定信號點燃籠草報警。白天發煙,晚上舉火。相鄰烽燧一見煙火,便立即依次傳遞。舉火或發煙的同時,還要按預定信號擂鼓,向烽燧附近的亭塞報告,使戍守部隊能迅速作出反應。由於亭燧的任務密切相關,所以有亭又有燧的地方,兩者往往結合在一起。

郵驛制度起源於西周,秦代趨向完備。郵是徒步通訊,驛是乘馬通訊。大致是五里一郵舍,30裡一驛站。傳遞和接受文書,都要登記收發的時間,以備核查。機密的軍事文書一般不讓驛卒或郵卒傳遞,而是由軍官或士兵專程傳送,沿途只換驛站準備的馬,而不換人。由於郵驛的完備,秦代文書的傳遞速度很快,一天可傳500裡。

(5)軍功爵制及其對秦朝的影響

秦自商鞅變法,實行“利祿、官爵專出於兵”的政策,這就是著名的軍功爵制。這一制度,當時曾動員秦國軍民“竭其股肱之力,出死力為上用”,使秦國“兵無敵而令行於天下”,對最後統一六國起了積極作用。秦統一後,這一制度仍堅持實行。李斯當丞相時,依然是“官鬥士,尊功臣”,從而在全國形成一個軍功地主階級。這些軍功地主們,依靠授爵,掌握了各級政權。他們以征戰為常事,以殺人為榮耀,進入和平時期後,便轉化為對農民的極其殘酷的剝削和壓榨。秦朝毫無節制地役使全國民眾,便是其殘暴統治的集中體現。結果,在短短的10多年中,社會矛盾空前激化,廣大人民忍無可忍,被迫揭竿而起,反對暴政。這不能不說是軍功授爵制帶來的反面影響。


分享到:


相關文章: